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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研究所简介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Institute of Law, Chinese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s)是国家级法学研究机构,座落于北京故宫东北角,景山东麓,所在地址是1919年“五四”新文化运动旧址的一部分。首任所长为张友渔。历任所长张友渔、王仲方、孙亚明、王叔文、王家福、刘海年、夏勇、李林、陈甦。现任所长:莫纪宏……<详情>
现任领导
联合党委书记所长
副所长
组织机构
国际法研究所简介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是中国国际法学的研究重镇。她的前身是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中心、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研究室和最早时的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组。
1959年,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建立法学研究所之后的第二年,法学研究所成立了国际法组。 <详情>
联合党委书记 主持所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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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6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主办的沙滩青年论坛“法治与中国式现代化”第七场在京举行。论坛由法学研究所经济法研究室助理研究员郝俊淇主讲,法学研究所科研处处长张锦贵主持,法学研究所副所长谢增毅及两所青年科研人员30余人参加论坛。
谢增毅在论坛开讲前表示,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健全资本市场功能,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依法规范和引导资本健康发展”。这一重要论述为优化融资结构、引导资本健康发展进一步指明了方向。本次论坛聚焦规范和引导资本健康发展的法治路径,是两所青年科研人员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一次重要活动。青年科研人员要将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与习近平总书记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相结合,开展高质量研究,为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贡献力量。
谢增毅副所长讲话
张锦贵处长主持论坛
郝俊淇以“规范和引导资本健康发展的法治保障”为题作学术报告。他介绍,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重大理论突破和实践成就之一,是承认资本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把资本视作生产要素、配置资源的手段、发展经济的方式,由此形成并壮大了国有资本、集体资本、民营资本、混合资本等各类资本,这些资本为我国经济繁荣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但在40多年来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我国资本也在一定程度上面临着无序扩张、野蛮生长以及平台垄断、金融失范、利益失衡等风险挑战。有鉴于此,党中央、国务院及时作出“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正确认识和把握资本的特性和行为规律”“为资本设置‘红绿灯’”“依法加强对资本的有效监管,防止资本野蛮生长”“规范和引导资本健康发展,发挥其作为重要生产要素的积极作用”等决策部署,党的二十大报告也进一步强调了依法规范和引导资本健康发展的重要性。
郝俊琪助理研究员主讲
郝俊淇表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规范和引导资本健康发展,应当在法治轨道上推进资本相关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事前引导和促进、事中防治和监管、事后处置和救济相衔接的全链条资本治理制度。具体来看,事前引导和促进制度建设的着力点在于发展规划强化引领、公有资本固本强基、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金融助力纾困、价格灵活调控、收入分配改进、营商环境支撑等;事中防治和监管制度建设的着力点在于公司规范治理、平台主体责任强化、金融行业稳定、资本市场提质、垄断行为防治、数据算法建制等;事后处置和救济制度建设的着力点在于建立常态化退市机制以及加强金融风险处置、竞争损害补救、风险基金保障、责任制度创新、信用约束增效等措施。
郝俊淇认为,迈向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我们更加需要依靠资本来推进社会生产力提升,重视引导资本依法投入、有序运行、健康发展。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规范和引导资本健康发展是一项长期任务和系统工程,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强化资本治理的政治保障;二是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筑牢资本治理的制度基石;三是坚持“两个毫不动摇”,稳定资本预期;四是坚持监管规范与促进发展并重,在法治轨道上为资本科学设置“红绿灯”。坚持上述原则,才能让资本更好地服务于高质量发展和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规范和引导资本健康发展的法治保障,需要不断完善资本立法体系,发挥相关法律的合力作用,完善民法、商法和经济法等相关制度,关注技术进步对资本发展的影响和法律应对,统筹发展与安全,加强政府监管,健全资本治理的法治体系。
报告之后,与会人员从金融法、公司法、经济法、环境法、行政法、刑法等不同角度对规范和引导资本健康发展进行了讨论与交流。
(法学研究所科研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