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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学者研讨个人所得税中的宪法问题——沙滩青年论坛“法治与中国式现代化”第五场(2023年第5场)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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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5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主办的沙滩青年论坛“法治与中国式现代化”第五场在京举行。论坛由法学研究所宪法与行政法研究室助理研究员刘志鑫主讲,法学研究所科研处处长张锦贵主持,法学研究所副所长谢增毅及两所青年科研人员30余人参加了论坛。

 

讲座现场

 

谢增毅在论坛开讲前表示,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提出了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重大战略任务。党的二十大报告也指出,要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这些重要论述为加快构建中国法学“三大体系”、建构中国自主的法学知识体系提供了重要遵循。本次论坛聚焦个人所得税制度,从税法与宪法角度分析年终奖征税问题,是开展法学领域跨学科研究的一次重要尝试,也是构建自主的法学知识体系的有益探索。

 

 

张锦贵处长主持讲座

 

刘志鑫以“个人所得税中的宪法问题——以年终奖税负为焦点”为题作学术报告。他指出,党的二十大报告深刻阐明了中国式现代化的丰富内涵,其中提出优化税制结构,加大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的调节力度,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等具体要求。随着税收制度改革的深入开展,个人所得税等税种的征收管理机制亟需调整优化并予以理论阐释。

 

 

刘志鑫以数额相当的“年终奖”可能导致纳税金额显著不同的现象为例,分析了完善我国税法制度的思路。他认为,“年终奖”数额相当但纳税金额可能相差较大的现象不符合公平原则,这一问题的症结在于“月工资”与“年终奖”之间的换算机制亟待优化,其深层原因在于形式平等与实质平等在税法领域持续存在的矛盾关系。税务机关应当遵循效率和公平相统一的原则,根据法律已经确定的制度框架,在不同税收方案之间权衡形式平等与实质平等之间的复杂关系。彻底解决“年终奖”税负不合理的问题需要认真贯彻“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的“完善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要求,实现“年工资”与“年终奖”的综合汇算。

刘志鑫指出,税法和宪法关系密切,从宪法层面研究税法问题需要重视两方面的问题:一方面是形式层面的法律保留原则和法律优先原则,另一方面是实质层面的税收公平原则和财产权保障原则。在此基础上,应完善税法规则的合宪性审查制度,这既能推动宪法的全面实施,也有助于优化税制结构,完善现代税收制度,推动税收治理朝着法治化、现代化的方向稳步发展。

报告之后,与会人员围绕税收基本原则的比较研究、税收法定原则的发展与落实、年终奖税负差异的深层原因、税法与宪法的关系、个人所得税制度改进的具体路径、我国未来税制改革的方向等问题进行了讨论与交流。

 

(法学研究所科研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