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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创新论坛之“社会保护视角下的亲子法”成功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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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9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主办、“新发展阶段社会法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创新项目组承办的2021年度创新论坛第四讲在法学所成功举行。此次论坛由邓丽副研究员担任主讲人,以“社会保护视角下的亲子法”为题作精彩报告。

2021年6月29日上午,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主办、“新发展阶段社会法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创新项目组承办的2021年度创新论坛第四讲——“社会保护视角下的亲子法”在法学所一层大会议室举行。此次论坛由项目组首席研究员薛宁兰主持,邓丽副研究员担任主讲人,王天玉副研究员、董文勇副研究员和博士后研究人员李丹龙担任与谈人,法学所经济法室、生态法室、网络与信息法室和国际法所国际经济法室、国际私法室多位研究员和相关专业博士生、硕士生共计四十余人参加了本次研讨活动。

 

 

论坛伊始,薛宁兰老师对前来参会的老师和同学们表示热烈欢迎,并对论坛主题和研讨安排进行了介绍。接下来,邓丽老师围绕“社会保护视角下的亲子法”这一主题,分解题、研讨和小结三个部分作精彩报告,在有限的时间里集汇了大量的信息和思辨。

 

 

首先,邓老师对本次报告的关键词“社会保护”和“亲子法”予以解析。她援引社会政策研究成果,认为社会保护的本质是应对经济贫困与社会困境的公共以及个人行动,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下则表现为对妇女、儿童、老年人和残疾人保护具体法律文件的制度概括与理论抽象,其中对儿童的保护一方面要确保其主体地位并尊重其参与权益,另一方面则应基于其脆弱性对其实施特别保护。从亲子法的架构来说,其主体内容亲子关系包括自然血亲和拟制血亲,其中拟制血亲又包括养亲和继亲,虽然各种类型的亲子关系在规范重点上有所不同,但核心都可归结于亲子关系的认定和亲子关系的内容。

 

 

在报告的第二部分,邓老师详细分析了血亲、养亲与继亲前沿法律问题。她指出,自然亲子关系制度当前所遭遇的主要挑战表现为人工辅助生殖技术对亲子关系认定规则的冲击。养亲方面,在儿童最大利益原则的推动下,收养逐渐从法律行为转化为强调国家干预的宣告行为,带来实体和程序多方面的变化。继亲方面,现行法对仅仅作为姻亲的继亲、存在抚养教育关系的继亲、转化为养亲的继亲的规范立场可分别简约概括为尊重(不得虐待或歧视)、视同(自然血亲关系)和支持(鼓励收养)。她认为,科技、文化、社会政策等都会对亲子法律制度的发展产生影响,未来自然亲子关系的实现和认定会更加依赖科技,收养功能则更加趋向于社会建构,继亲关系的自主性则有待加强。作为报告的总结,她提出,私法社会化和社会法兴起是社会保护理念滋养下的并蒂花,私法社会化更行更远,由此形成新的制度端口,与新兴的社会法接驳。

评议环节,创新课题组的首席研究员薛宁兰老师和其他老师就此发表自己的见解。薛宁兰老师指出,当今社会已经进入到儿童权利保护的时代,《民法典》确立“最有利于被监护人”“最有利于被收养人”诸项原则都属于儿童最大利益原则在国内法中的转化,但儿童权利的保护不是绝对的,否则容易失衡,应当定位于优先和特殊保护。随着人工辅助生殖技术的发展,在亲子关系认定方面出现了血亲渊源与法律身份分离的现象,我国现行法目前还缺乏系统的具体规范。

王天玉老师提出,在社会法传统框架之下,对妇女、儿童、老年人和残疾人的保护可归于社会促进范畴。同时他针对报告中所论及的美国罗伊堕胎案提出,要区分right与entitlement,认为亲子法中的有关权利主要以私权为基础进行构建。董文勇老师认为,有关儿童的问题设计分亲子法和社会保护两个维度,其中亲子法包括监护关系和家庭生活关系,制度上要增进对监护的监督;社会保护则是社会治理的应有之义,旨在从公共利益角度采取社会性措施对弱势群体予以保护,目前这个领域处于内核清晰、外延模糊的状态,或将成为将来社会法发展中一个重要的增长点。李丹龙博士后认为,历史上家庭关系经历了从支配性关系向平等关系发展的进程,但这种平等目前还停留在抽象的平等层面,并且更多反映的是农业社会时期的家庭关系模式,未来家庭关系的发展将会趋于开放和丰富。

 

 

 

 

在自由讨论环节,肖京老师指出,我们都是亲子法的学习者、研究者和实践者,这个领域既简单又复杂,实际上超出家庭领域,涉及国家——个体关系,而国家对儿童的保护又关涉到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平衡,值得深入探究。林潇潇老师首先就上海闵行案提出代孕出生子女的亲子关系认定问题,然后从个体成长经验出发提出父母对子女的惩戒权是否应根据地域文化有所区分。薛宁兰老师和邓丽老师分别对这些问题作出回应,既体现出各自独立的视角,又体现出学科的共同理念。何晶晶老师认为,随着三孩政策的提出,亲子法的问题会越来越受关注。

 

 

 

 

本次论坛上,大家各抒己见,兴致高昂,就社会法理论体系的构建和亲子法的发展动态展开卓有成效的讨论和交流,圆满实现创新论坛的目标和效用!

 

(王颖/供稿 王照飞/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