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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2017度创新论坛第三讲成功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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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5日,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2017年度创新论坛第三讲——“基本解决执行难与第三方评估”在办公楼三楼新会议室举行,本讲由法学研究所创新工程“中国法治指数”项目组王小梅副研究员主讲。

论坛由国家法治指数研究中心主任、法治指数创新工程项目组首席研究员田禾主持。田禾研究员对法治指数创新工程团队承担“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的背景做了简单介绍。她指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是最高人民法院向全国人民做出的庄严承诺,引入第三方评估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落实“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纲要》的重要内容。田禾研究员强调,开展“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是法治指数创新工程团队正在进行的重要工作之一,是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坚持以一流学术研究推动社会进步,自觉投身国家高端智库建设的又一例证,使命光荣,任务艰巨。

王小梅副研究员从《关于落实“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纲要》确定的“四个基本”目标出发,阐述了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面临的主要任务和开展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的主要内容。她指出,指标体系设定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工作的前提和首要工作,指标体系坚持依法设定、客观中立、重点突出、引领导向的一般原则,并坚持分级设定、过程导向和常态化评估。王小梅副研究员强调,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关注执行制度建设,推动规范执行、阳光执行,加强执行监督管理保障机制建设。评估将以金钱给付类案件为重点,探索确立合理的执行标准和相对科学的质效指标,关注审判与执行的衔接,兼评协助单位的配合度,强调激活财产申报制度,引导通过执行联动实现执行质效的不断提升。

王小梅副研究员结合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对目前我国各级人民法院的执行动态进行了分析。她认为,应当区分法院的“执行不力”和“执行不能”。造成法院“执行不力”的原因包括法院执行不规范、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甚至乱执行,传统执行手段匮乏、执行措施不到位、执行力量不足,被执行人逃避、规避执行甚至抗拒执行,外部力量干预执行,协助义务单位不配合等。而造成法院“执行不能”的原因,则包括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财产无法变现或抵债,市场主体退出机制不畅等。基本解决执行难,必须加强顶层设计,完善“总对总”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将执行权关入制度铁笼,并推行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

法治国情调研室主任、法治指数创新工程项目组执行研究员吕艳滨做点评。吕艳滨研究员强调,在各级法院普遍“案多人少”的情况下,破解人民法院执行难题,还面临许多困难。在现阶段,尤为重要的是推动“互联网+执行”走向深入,解决“互联网+执行”中缺乏标准、缺乏同一平台、业务与数据“两张皮”等问题,不断提高执行平台的友好性,推动执行信息公开,打破执行数据鸿沟和信息壁垒,以执行机制的现代化带动执行工作的规范化和高效率。

国际法研究所赵建文研究员,法学研究所熊秋红研究员、徐卉研究员,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法官慕寿成等,就执行质效指标的设定标准、执行机构的设置及执行案件中的当事人权利救济等问题,提出了自己卓有见地的观点,并同主讲人进行了深入交流,田禾研究员、吕艳滨研究员、王小梅副研究员就大家关心的问题做出了积极回应。(法治指数创新工程项目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