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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所、国际法所2017度创新论坛第一讲成功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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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28日,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 2017年度“创新论坛”第一讲举行。本次论坛由法学所创新工程项目组(“司法体制改革与程序法治问题研究”项目)首席研究员王敏远担任主讲人,其演讲主题为“刑事诉讼中涉案财物处置程序问题研究”。法学所刑法研究室主任刘仁文研究员担任主持人,两所专家学者和学生四十余人参加论坛。

在演讲中,王敏远研究员首先说明了选题的现实意义。他指出,随着中国的法治发展,私人财产,尤其是民营企业财产的保护越来越受重视,特别是近年来一些典型案件的出现,使得如何规范刑事诉讼中涉案财产的处置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重点问题。公检法机关,尤其是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依法对涉案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对于侦破案件、预防继续犯罪、避免扩大损失等目的来说是必要的。但是,由于公安机关采取这些强制措施事先不需要经过司法审查、事后也很难有效制约,上述强制措施又不具有可诉性,加上“涉案财物”的概念模糊、外延不清,导致公权力在司法实践中对财产的恣意处置难以遏制。因此,这项权力和职能的不当行使在现实生活中造成很多问题,不仅造成合法财产的损失,甚至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而且导致公权私用、冤假错案的发生,这些都严重影响了司法的公信力。

接着,王敏远研究员通过对具体案件的引用分析了目前刑事诉讼中涉案财物处置程序中存在的两个主要问题,即违法采取措施和不当处置已查封、扣押、冻结的涉案财物,以及这两种情况所造成的现实损害。他指出,规范涉案财产的处置,首先应该从观念层面开始转变,要重视公民财产权的保护。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进步,不仅人身权应该受到重视,财产权保护也应该得到强调,应该从程序的角度,规范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的行使,切断涉案财物与办案机关及办案人员的利益关联。不仅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而且也要让人民群众在诉讼的每一个环节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最后,王敏远研究员从刑事程序的角度提出了几点建议:第一,将查封、扣押和冻结等措施纳入司法控制的范围;第二,建立刑事诉讼中财产权保护的救济程序;第三,规范并严禁侦查部门在审前处置涉案财物。同时,他也强调,对于存在已久、原因复杂的问题,为保障改革能够有效、稳妥地进行,有必要逐步采取措施解决问题。

演讲后,主持人刘仁文研究员对演讲内容进行了积极回应,并提出就该问题进行跨学科研究的必要性。他指出,让公民在诉讼的每一个环节感受到公平公正非常重要,财产权保护应该随着刑事司法的进步不断完善,刑事案件不能“一搞就公司破产、家破人亡”,同时也有必要重视刑事案件处理产生的社会问题。他还就“赃款赃物”、“非法所得”的界定以及刑法“没收财产刑”问题与主讲人进行了探讨。赵建文研究员、王雪梅研究员、邓丽副研究员、马可副研究员等分别就涉案财产处置涉及的腐败问题,犯罪嫌疑人涉案财产的范围划定及其处置与其家人基本生活保障以及劳动者权利保护问题,搜查措施的规范和控制等问题与主讲人进行了深入的讨论。2017年度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 “创新论坛”第一讲在两所学者的积极参与下圆满结束。

“创新论坛”自2013年创办以来,在推进所内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氛围、促进创新工程实施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法学所聂秀时撰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