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所、国际法所2016年度创新论坛第六讲“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规制的界限”成功举行
字号:
小
中
大
2016年9月13日上午,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 “创新论坛”第六讲“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规制的界限”成功举行。法学研究所创新工程项目——“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与我国商事法律制度完善”项目组执行研究员金善明担任主讲人,邹海林研究员担任评论人,陈洁研究员担任主持人。
在演讲中,金善明副研究员主要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规制逻辑、相关市场的界定、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以及滥用行为的判定四个方面对主题进行了阐释。他以高通等案件为例,对滥用行为规制的文本含义和实践挑战展开分析;同时,就转型时期我国反垄断法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予以解释和回应。在评论中,邹海林研究员主要对在未形成充分竞争的市场中反垄断法的角色进行了评析,他强调,反垄断法作为政府干预市场经济的政策工具,对新经济样态、新经济模式对现有管制政策的冲击,应该报以更加包容的态度,以新眼光看待“互联网+”等新经济事物,反垄断法应该审慎适用。
(法学所聂秀时撰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