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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9月15日,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创新论坛第九讲“条约规则与中国权益”在办公楼三楼会议室举行。国际法研究所创新工程项目“国际条约法律框架下中国权益保护之对策研究”项目组成员蒋小红研究员和郝鲁怡副研究员从不同视角发表了演讲。本次讲座由项目组首席研究员朱晓青主持。
朱晓青研究员介绍了项目进展情况。她指出,“国际条约法律框架下中国权益保护之对策研究”项目在设定的总目标下,根据国情及条约规则的实践及其变化展开研究,并在宏观和微观方面都取得了一定成果。但在国际条约法律框架下,如何更好地维护国家利益,仍然是需要我们继续深入研究的课题。
蒋小红研究员的演讲以“国际经贸规则的重塑与中国的应对”为题。她以“重塑”概念为切入点,首先强调了要客观地看待二战后以美国为主导构建的国际经贸规则体系。接着她分析了国际经贸规则重塑的背景,主要即:国际经贸关系发生了变化,新兴经济体的集体性崛起,多哈回合谈判陷入僵局;现有的国际经贸规则不能满足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利益诉求。蒋小红研究员指出,国际经贸规则重塑的路径选择正在从多边转向区域以及小范围的诸边。自由贸易协定(FTA)成为国际经贸规则重塑的主要平台。她从四个方面分析了国际经贸规则重塑的态势:(1)美国和欧盟仍占据主导地位,新兴经济体处于追随者的地位;(2)国际经贸规则从主要调整边境措施逐步转变为边境后的措施,其与国内经贸规则对接的要求越来越强烈,国际法与国内法的界限越来越模糊;(3)国际经贸规则重塑的内容包括电子商务等前沿领域,以及在WTO现有框架下无法解决的问题和可持续发展的新议题;(4)许多国际经贸规则是针对中国等新兴市场国家制定的。最后,蒋小红研究员提出,在国际经贸规则的重塑期,中国应当采取积极参与的态度,同时还应对自身的能力有清醒的认识。此外,中国应加速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进程,切实落实“一带一路”的国家战略,为参与和主导国际经贸治理积累经验;并应正确处理好WTO多边贸易体制和FTA的关系,从多边、诸边和区域各个层面,最大限度地维护和拓展中国利益。
郝鲁怡副研究员的演讲题目为“引渡与国际人权义务”。她从国家立法和国际实践两个层面具体阐释了引渡中的人权问题的现状,并分析了相关的适用规则。她认为,当前引渡制度已经由关注国家间合作关系转向侧重保护个人基本权利。特别是近年来国际司法机构与人权条约机构相继以国际人权公约中的有关条款为依据,确定被请求国的引渡决定或引渡行为是否违反人权义务。通过分析引渡案件,郝鲁怡副研究员指出,与引渡相关联的国际人权义务主要包括禁止歧视的义务、禁止酷刑或其他处罚的义务、对生命权保护的义务及公正审判义务等。国际司法机构和人权条约机构的审查对象并非是一国的整体人权状况或司法制度,而是具体的人权义务;审查方法强调“个案审查原则”和“真正风险原则”。最后,她强调,国际社会面临恐怖主义、毒品和武器贩运以及洗钱等跨国有组织犯罪的挑战,会越来越多地引起国外的刑事指控或引渡请求。国际或国内层面均需要在打击犯罪行为和保障个人基本权利之间取得协调与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