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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论坛第五讲“‘圣法’社会主义+‘大乘’共产主义:社会主义新农村江阴经验”成功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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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19日,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 2015年度“创新论坛”第五讲在会议室举行。法学所创新工程项目——“法治中国建设与宪法完善研究”首席研究员、法学所副所长莫纪宏以“‘圣法’社会主义+‘大乘’共产主义:社会主义新农村江阴经验”为题发表了演讲,项目组执行研究员陈欣新、执行研究员贺海仁分别担任评论人和主持人。

在演讲中,莫纪宏研究员主要对调研中所了解到的江苏省江阴市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和成就进行了描述,并重点分析和比较了在乡村治理中成功运用法治理念的江阴市华西村模式、山泉村模式的主要特征及可推广性。莫纪宏研究员认为,江阴连续11年稳居全国百强县之首,经济成就卓著,这与江阴浓厚的文化底蕴、法治建设密不可分。江阴之行的见闻让他开始重新思考经济发展与上层建筑之间关系研究的重要性。江阴的法治环境非常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与公民的社会生活紧密联系。江阴的法治宣传教育并不是以说教的形式展开的,而是在依托于社会力量、在服务于民众生活的过程中实现的。莫纪宏研究员以江阴法治宣传的一个社会亮点——香山书屋为例,说明了江阴市如何通过借助和扶持社会力量推进法治建设工作,以及所取得的显著成效。通过对江阴市经济发展比较突出的山泉村、华西村两个自然村的治理模式的分析和比较,莫纪宏研究员指出了法治在村民自治中发挥的重要作用。两个村在治理中都重视村规民约的正当性和公开性,都非常重视村务在更广泛的范围内得到讨论与决策。同时,他也指出 “人”这一关键因素在其中扮演的重要角色。两个村的书记不仅都非常具有人格魅力,而且都主张以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治理结构实现村民自治,更重要的是他们都深信法律的权威应当得到尊重,正是他们对理想的深信不疑和亲身实践,使他们能够得到村民的认同与拥护,并带领全村人民走上共同富裕的道路。由此,他也指出,尽管山泉模式和华西模式非常成功,但由于“圣人”的出现有时代因素等诸多偶然性,因此,这两种乡村发展模式的复制与推广具有局限性。但是,两个成功乡村治理典范——山泉村和华西村的发展,与江阴市作为一个法治文化建设比较发达、社会各界对法治具有强烈认同感的地区环境背景是存在密切联系的。在这一点上,江阴的经济建设与法治建设是互相促进、共同发展的。因此,未来有必要对江阴的法治宣传工作进行更深入了解、进一步总结江阴市在借用和扶持社会力量推动法治文化推广中所取得的经验,并在适当的地区逐步推广江阴经验,以法治文化建设推动和服务于经济建设。

演讲后,评论人陈欣新研究员、刘洪岩研究员等与会学者分别对江阴市华西村和山泉村的发展究竟是模式还是路径、治人与治法的关系、善行与物质的关系、社会治理模式与社会结构的关系等问题对演讲内容进行了回应。

(法学所科研处聂秀时撰稿,中国法学网记者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