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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论坛”第十五讲:“中国政府透明度”顺利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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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14日上午,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 2014年度"创新论坛"第十五讲在办公楼会议室举行。法学所创新工程项目--"中国国家法治指数研究"项目组执行研究员吕艳滨以"政府透明指数:方法、问题与路径"为主题发表了演讲,项目组首席研究员田禾担任主持人。

 

在演讲之前,田禾研究员简要回顾了自2009年以来项目团队在政府透明度指数研究方面所展开的主要工作。她指出,2014年是其团队开展此项工作的第六个年头,迄今为止,项目组已经连续五次发布了政府透明指数报告(又称"政府透明度年度报告"),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她指出,政府透明度指数报告由于相关指数的设计和采集科学、严谨和客观,得到了越来越广泛的认同,而且随着项目的持续开展,报告对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也发挥了积极作用。

在演讲中,吕艳滨副研究员首先介绍了政府透明度指数的确定方法,并强调了建立科学的指标体系的重要性。他指出,政府透明度指数报告得到广泛认可与指标设计合理、测评方法科学客观是密不可分的。他重点阐释了指标设计所遵循的主要原则,即依法、客观、便民、突出重点、关注现实与引导未来并重。同时,他也强调了政府透明度指数每年保持动态变化的必要性。接着,吕艳滨副研究员就信息公开对政府治理模式转变的意义,以及政府信息公开所蕴藏的经济和社会价值进行了阐释。

吕艳滨副研究员还介绍了调研中发现的主要问题以及解决路径。他认为,一些政府部门依然存在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认识误区,一些政府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的理解并不准确,对需要公开的"信息"的内涵和范围存在错误认识。而且,一些行政机关混淆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信息的范围,将法律要求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等同于公民有权申请公开的范围。他指出,"一事一申请"、"生产、生活、科研需要"、不负责对信息进行加工汇总等规定在实践中产生了很多问题,容易被滥用,需要慎重对待。

演讲后,王敏远研究员、赵建文研究员、曲相霏副研究员等与会学者分别就指标的确定标准与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及某些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的关系、居委会和村委会的信息公开问题、社团组织的信息公开等问题与演讲人进行了讨论。

 

(法学所科研处聂秀时撰稿,中国法学网记者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