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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所公法研究中心举办“宗教与法“系列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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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8月26日上午,法学所公法研究中心举办"宗教与法"系列讲座之十四。加拿大维多利亚大学法学院院长韦杰儒(Jeremy Webber)教授应邀以"世俗主义视野下的政教分离"为题发表了演讲,公法研究中心主任、法学所副所长莫纪宏研究员担任主持人。

 

 

在演讲中,韦杰儒院长对世俗主义视野下的"政教分离"作了三种主要形式的分类,即制度性的分离、意识形态的分离以及公民的公众身份和个人身份的分离,作出了分析和比较,以此对国家和宗教之间关系的平衡问题进行了评价。他认为,宗教对人和社会的影响是深远的,可能触及社会的各个角落,不仅是一些制度性的影响,它也会影响人的思维方式和生活方式,完全将宗教从国家中剔除是不现实的,所以,处理宗教与国家的关系需要抓住一个核心,即:宪法和人权法关注宗教自由或表达自由的目的并非是宗教,而是践行这些权利的公民本身。所以,不以宗教信仰为基础地强调公民间的平等身份以及平等参与国家政治生活才是宗教自由或表达自由的支柱。不过,以制度性分离或意识形态分离的角度来划分国家与宗教的界限的世俗主义观点说起来容易,但真正实践起来却是非常困难的。国家唯有在平等的基础上对待信教者和不信教者、以及不同宗教的信仰者,使他们平等地参与公共生活,并促使他们在一个共同的宪法框架下进行对话、尊重彼此的不同、并取得共识才是现代社会处理国家与宗教关系的正确方式。

 

 

演讲后,与会者就宗教领袖影响或参与世俗政权的可能性、国家的宗教立法范围、宗教在婚姻、家庭生活领域对国家权力的替代和补充等问题与韦杰儒院长进行了深入交流。

 

(法学所科研处聂秀时撰稿、中国法学网记者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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