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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反垄断法三年执法评析讲座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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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届“社科法律人”学术论坛暨第八十期“社科法硕”学术沙龙活动于2012年3月30日9点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122教室成功举行。本次讲座主题为“中国反垄断法三年执法评析”,由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经济法研究室主任,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王晓晔教授担任主讲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经济法研究室副主任席月民老师作为本次讲座的主持人兼评论人。2010级和2011级全体法律硕士研究生以及其他相关专业的研究生、博士生参加了本次讲座。

首先,席老师简要地介绍了王老师深厚的学术功底,较高的语言造诣,并指出王老师被誉为我国“反垄断法第一人”,是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的咨询专家,对我国反垄断法的立法发挥过举足轻重的作用,在国内外享有盛名。

王老师从四个方面对中国反垄断法实施三年的情况进行了评析。一、反垄断法对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意义:1.反垄断法的颁布是中国经济体制转型的重要标志,这主要体现在提高了经济运行效率,保障了消费者福利,以及市场经济必须建立保护竞争的法律制度;2.反垄断法的颁布使中国经济体制确立了市场经济三大基本原则:合同自由、保护所有权和竞争自由。二、反垄断法自实施以来取得的重大成果。中国处于经济体制转型阶段,体制性障碍仍然存在,中国反垄断初期执法不可避免地面临着严峻挑战。但中国反垄断法三年实施依然取得了巨大成就。特别是由于很多大跨国公司在中国落户,跨国并购需要向商务部进行申报,中国反垄断法与美国反托拉斯法和欧盟竞争法一样,已成为全球最具影响力的反垄断法之一。在此部分,王老师还通过大量的数据向大家展示了反垄断法执法部门——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SAIC)在这三年所取得的成果,并介绍了它们的管辖权划分,以及它们所出台的部门规章。三、中国反垄断法初期执法的主要问题及建议。王老师以国家质检总局行政垄断案、中国联通与中国网通并购案以及中航信案为例,认为反垄断法作为市场竞争规则,理应对参与竞争的所有企业予以平等的待遇,而不管它们是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也不管它们是本国企业还是跨国公司。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一案的调查提高了反垄断执法的威望,但人们对中国反垄断法的有效实施仍信心不足。反垄断法能否真正成为保护竞争的法律武器,取决于很多因素:国家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执法机关的权威和能力、相关配套制度、竞争文化等。为了更好地解决这些问题,王老师提出了以下改善措施:1.提高全社会的竞争理念;2.增加执法资源;3.提高反垄断执法的独立性和权威;4.完善反垄断法。

在评论阶段,席老师对王老师的主讲脉络进行了梳理,结合银行业反垄断执法的现状,从信心、决心和恒心三个方面强调了我们在反垄断法的执法过程中应当坚守的重点。

随后,参加本次讲座的同学们踊跃提问,与王老师就中国反垄断法与行业监管法之间的关系、美国与中国反垄断法的比较,以及反垄断法现在所遇到的政治障碍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席老师对此进行了相应的补充。王老师清晰敏捷的思维、生动的案例讲解以及和善的讲授风格给大家留下了深刻印象,本次讲座在全场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