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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0月22日9-12时,第60期“社科法硕”学术沙龙“司法体制改革的理论与实践”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生教学基地学术报告厅举行。
本次讲座由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二级高级法官、全国审判业务专家、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特聘教授王越飞院长主讲,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助理兼法学系常务副主任、中国律师执业行为研究会副会长冀祥德教授担任主持人,北京大学法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周雯老师担任评论人。2009级、2010级法律硕士研究生和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部分法官参加了本次讲座。
冀祥德教授首先介绍了王越飞院长对法学所研究生教学基地建设的贡献,随后介绍了王院长从一个书记员到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和全国审判业务专家的奋斗历程,特别介绍了王院长在“三位一体大调解”和廊坊经验深化发展及其走向国际的贡献。
在主讲阶段,王越飞院长首先指出司法体制改革是一个重大的问题,中国司法体制的改革受到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社会各界的关注。然后王院长从以下四个方面具体分析了司法体制改革的理论与实践。一、司法改革的基本问题,王院长从改革的原因、改革的目标、改革的原则等三个方面进行了阐述。司法改革是民主政治发展的需要,是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的需要,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同时,司法改革要实现公正与效率的统一,坚持法治原则、公正原则、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原则、立足中国现实原则。二、诉讼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王院长侧重于从法院的角度,对审判委员会应否保留、陪审制度应否取消、改革审判长独任审判员选任制问题、改革完善审限问题、改革再审程序问题等问题进行了分析。三、目前司法改革的理论争辨,王院长对争论较大的八个问题进行了简要介绍:司法职业化、司法社会化、司法大众化、司法行政化、司法民主化、司法地方化、司法边缘化和司法现代化。四、法院改革实践的重点和难点。王院长从改革的重点、改革的难点、改革的切点三个方面进行了具体说明。在讲座中,王院长注重结合廊坊市司法改革的实践,从理论上深入浅出的讲述了司法体制改革的现状及问题,使本次讲座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在评论阶段,周雯老师首先称赞,王院长对司法体制改革的现状从理论和实践的角度进行了非常全面的分析,使自己受益匪浅。接着,周老师从国际法的角度对讲座进行了简要 评议。她指出,司法改革要保证公正的审判权,不分种族、肤色,每个公民都应享有平等的司法权利,要保障人权的实现。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体制是司法改革的目标。同时,周老师提出了三个问题,希望王院长做进一步的讲解:一、如何实现司法独立;二、关于死刑的改革;三、宪法在司法制度中如何运用。
在互动环节,王院长首先热情地回答了周雯老师的问题。针对第一个问题如何实现司法独立,王院长从执法、立法、法律意识的培养等角度进行了回答。针对第二个问题关于死刑的改革,王院长结合国际、国内的实际情况,分析了死刑存废的利弊。针对第三个问题宪法在司法制度中的运用,王院长从司法机制和体制方面进行了说明。然后,09级法律硕士郑鹏同学和陈远飞同学分别进行了提问,王院长一一热情地做了解答。王院长精彩的回答,获得了同学们热烈的掌声。
通过这次讲座,同学们对司法体制改革的理论与现实有了全面详细的认识,大家纷纷表示希望以后有更多的机会聆听这样精彩的讲座。
2010年10月22日
(研究生教学基地 边小娟 报道 张子才 摄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