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
中
大
5月31日上午,墨西哥国立自治大学法学研究所所长埃克托(Héctor Fix-Fierro)教授和阿图罗(Arturo Oropeza García)教授访问法学所并发表演讲,莫纪宏研究员担任主持人。
墨西哥国立自治大学法学研究所所长埃克托(Héctor Fix-Fierro)教授以“法制的正当性:从中国法和文化的视角审视墨西哥的法律现代化”为题发表演讲。他指出,中国和墨西哥目前都处于法律的现代化进程中,尽管存在差异,但二者之间也有很多相似和相同之处。为了融入世界经济,两国都认识到通过法律改革促进经济发展和巩固经济建设成果的重要作用。但是,两国由此而进行的法律改革,却并没有局限于经济领域,而是广泛涉及到公民权利、社会组织以及国家的管理和组织结构等多个领域。和中国自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进行了大量立法活动一样,在过去的二十五年间,墨西哥在联邦层面上的立法也经历了脱胎换骨似的变革。由此可以说,在近些年来,无论是中国还是墨西哥,两国一直都在通过对法治国家建设以及法制正当性的强调,为正在进行的法律改革奠定基础,并以此谋求更加稳定的政治经济秩序。
埃克托教授进一步指出,尽管存在许多相似之处,由于历史、文化和政治等因素的差异,两国在法律发展中的差异也是显而易见的。接着,埃克托教授主要通过对墨西哥法律现代化进程的回顾,从法治建设对经济发展的贡献,依法治国与历史文化传统的联系,法治建设与政治的关系三个方面比较和分析了中国和墨西哥法律现代化过程中的差异。他认为,墨西哥在法律现代化进程中,更强调通过正式的法律秩序确立政治制度的正当性。正是由于两国在历史、文化和政治方面差异的存在,尽管两国都借鉴西方的法律制度进行本国的法律现代化,但是中国选择的道路并不一定与墨西哥相同。因此,埃克托教授认为,在这个意义上,加强两国法学界的交流是十分必要的。
阿图罗教授则以“从墨西哥的视角看中国及其发展模式”为题发表演讲。阿图罗教授以墨西哥学者的视角,对中国的经济发展模式、中国和墨西哥的贸易关系、中国和墨西哥的法治建设尤其是经济立法等方面进行了分析。他指出,中国自1978年以来的经济发展速度是惊人的,其发展经验也被墨西哥等拉美国家所借鉴,但是中国的发展模式也存在一些问题,例如环境污染、劳动保护等问题。尽管中国已经认识到法律对经济发展和国家治理的重要作用,并在逐步建设和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但是中国的法治建设依然落后于自身的经济发展水平,为了应对经济发展所伴随的社会问题,中国的法律制度建设依然任重而道远。
(法学所科研处聂秀时撰稿,郑瑾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