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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期“社科法硕”学术沙龙在研究生教学基地成功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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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3月26日上午9点,第49期“社科法硕”学术沙龙在法学所研究生教学基地举行,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荣誉学部委员、博士生导师,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院长,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宣部、司法部“国家中高级干部学法讲师团”成员李步云老师为大家带来题为“依法治国的理论和实践”的学术报告,受到同学们的热烈欢迎。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法学系常务副主任、中国律师执业行为研究会副会长冀祥德教授主持并评论了本次讲座。

李步云老师曾经对“依法治国”方针的确立做出了突出贡献,在本次学术报告中,他将法治理论与中国社会的发展进程结合起来,从理论与实践两方面对“依法治国”进行了深度分析与讲解,并分别从依法治国的产生背景及含义、法治和法制的界限、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以及依法治国的实际状况和面临的挑战四个方面进行了阐述。他认为,文革产生的根本原因在于民主法制的不健全,实行法治是“人心思法、人心思定、人心思治”的必然趋势。“法治”是治国的原则、方针与理念,是与“人治”相对的概念,它与法制存在明确的界限。一个国家能否兴旺发达,能否长治久安,要靠法治。我国的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市场经济的主体多元以及自由、平等的特性,决定了必须由法律来调整;我国的民主要靠法治来保障,实现“民主法制化,法制民主化”。依法治国是文明社会的重要标志,依法治国是一个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李老师还提出了法治国家的十条标准:法制完备、主权在民、人权保障、权力制约、法律平等、法律至上、依法行政、司法独立、程序公正、党要守法。他认为,我国的法治化急不得,需要政治、经济、文化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和社会发展进程相适应;但法治化也等不得,必须跟上社会经济发展的步伐,一步一步向前走。

冀祥德教授随后作了精彩的点评。冀老师将李老师的演讲概括为“高、宽、新、深、精”五个字,即角度高,视域宽,知识新,思想深,研究精。他认为,人权、平等、依法治国、党的建设等问题,涉及中国未来的发展方向和社会主义建设的成败。冀教授说,李老师等一代前辈为此已经作出了杰出贡献而且正在进一步努力,我们学习法律的每一个同学应当有担当意识,以法学前辈为榜样,为法治国家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本次沙龙开阔了同学们的眼界,加深了对法治的认识,使同学们对依法治国产生更为深刻的思考,对今后学习法治理论具有重大作用。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生教学基地 李莉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