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网首页 | 客户端 | 官方微博 | 报刊投稿 | 邮箱 中国社会科学网
当前位置:首页 >

谢增毅:劳动合同法实施的几个问题

2009年8月11日上午,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研究中心"青年论坛"在会议室举行。法学所社会法研究室副主任谢增毅副研究员以"劳动合同法实施的几个问题"为题进行演讲。

谢增毅副研究员首先评价了《劳动合同法》。针对一些人对《劳动合同法》的质疑,他指出,劳动者作为一个群体,与用人单位相比,处于弱势地位,而且我国劳动合同法出台之前,劳动保护存在许多不足之处,因此,出台《劳动合同法》是十分必要的。接着,谢增毅副研究员分析了《劳动合同法》实施后,书面劳动合同签订率提高、短期合同比例降低的积极效果,同时也分析了书面劳动合同要求、无固定期限合同的价值、《劳动合同法》对企业成本的影响。

谢增毅副研究员还认为,为了增强法律的有效性,根据我国的实践,有必要借鉴国外的一些作法,在劳动合同法的某些条款上,对中小企业实行一定的差别对待,同时,也必须兼顾对中小企业员工的劳动保护。

在谈到我国劳动行政执法时,谢增毅副研究员认为,劳动监察相比劳动仲裁和诉讼具有一定的优势,必须发挥劳动监察的作用,但劳动监察的范围不能无所不包,劳动监察的事项应主要限于工资、工时、安全卫生等劳动基准事项。谢增毅副研究员还专门分析了《劳动合同法》第85条的规定,对行政机关责令用人单位承担支付责任包括惩罚性赔偿责任行为的性质、行政机关责令行为的审查与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责任如何进行一体化处理进行了分析。

谢增毅副研究员的演讲既有理论分析,又引用了大量数据,演讲收到了预期效果。法学所刘翠霄研究员、常纪文研究员等近二十位专家学者参加了该论坛,并就演讲中涉及的问题进行了热烈讨论。

(法学所科研处聂秀时撰稿,郑瑾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