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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新品种行政司法案例分析研讨会成功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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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是活的法律。20231011日上午,植物新品种行政司法案例分析研讨会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举行。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植物新品种行政司法案例分析》课题组以2012-2022年间植物新品种民事诉讼、植物新品种复审及司法审查、植物新品种行政执法及司法审查案例为基础,完成植物新品种行政司法案例分析报告。来自植物新品种权审查、复审、司法保护以及学术领域的相关领导专家与部分项目组成员,对《植物新品种行政司法案例分析》报告相关问题进行研讨。

 

谢增毅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

 

张锦贵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科研处处长

 

研讨会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科研处张锦贵处长主持。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谢增毅研究员致欢迎辞。谢增毅研究员首先感谢各位领导专家对法学所知识产权领域研究的长期大力支持。他充分肯定了本次研讨会的重要意义,强调植物新品种保护与我国种业和农业安全和可持续发展紧密相关,既涉及知识产权法律,也涉及育种创新技术等领域,属于新型交叉学科领域。希望各位专家对报告予以指导,提出完善意见,推动植物新品种立法和执法研究不断深入。

 

 

李菊丹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

 

课题负责人李菊丹副研究员对项目背景、案例来源、案例分析思路,以及具体案例的选择与分析等进行报告,并希望在案例分析遇到的相关问题,尤其是报告的整体思路、涉及多个典型法律问题的相关案例的处理、不同类型案例之间的衔接,以及报告成果最终的呈现形式等方面,得到各位专家的指正。

研讨会上各位专家学者充分肯定了报告的成果,认为报告结构合理,内容充实,案例分析深入,对深化植物新品种保护研究,推动植物新品种行政和司法保护完善将发挥积极作用,同时对报告的进一步完善也提出了意见建议。

 

唐浩 农业农村部科技发展中心植物新品种保护处处长

 

农业农村部科技发展中心植物新品种保护处唐浩处长认为,对植物新品种保护相关案例进行分析梳理十分重要,考虑农业和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所涉法律问题本质是相同的,建议将林草相关案例纳入分析范围,并结合相关案例解释种子界定的问题。

 

杨东霞 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农业农村法治研究中心主任

 

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农业农村法治研究中心杨东霞主任指出,近年来从植物新品种复审案件情况看,驳回品种权申请复审案件占比下降,这与植物新品种测试技术和测试程序的不断完善有关;新品种更名案件数量随着品种审定与植物新品种保护体系的衔接与完善,未来也会有所下降;宣告品种权无效案件数量则呈上升趋势,这与种业企业对品种权的日益重视有关,建议报告增加宣告品种权无效案例的内容。

 

堵苑苑 农业农村部科技发展中心植物新品种保护副处长

 

农业农村部科技发展中心植物新品种保护处堵苑苑副处长认为,以法律问题为线索对相关案例展开分析,有助于发现具体案例对完善植物新品种保护法律体系的作用,建议报告进一步完善各部分的标题,处理好案例中典型问题的分解,增加行政调解案例的分析内容。

研讨会还就案例中涉及的品种权保护范围界定、侵权与违约责任竞合、证明责任承担以及假冒授权品种行为等问题展开热烈讨论。《植物新品种行政司法案例分析》项目组将积极吸收专家们的建议,对案例分析报告进行修改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