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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25-26日,“《民法典》合同编司法解释(草案)专题研讨会”在北京顺利召开。来自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北京金融法院、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外交学院、首都经贸大学、重庆大学、广东金融学院、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北京地平线律师事务所、方达律师事务所、金杜律师事务所以及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的四十余位专家学者参加了会议。本次会议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私法研究中心主办,会议取得圆满成功。
会议开幕式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民法研究室副主任朱广新研究员主持,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邹海林研究员和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民法研究室主任谢鸿飞研究员分别致辞。
邹海林研究员指出,编纂《民法典》的意义重大深远,但对《民法典》的解释仍然存在很多待解的问题,如何运用体系化思维对《民法典》进行科学解释已成为当下的重要课题。感谢大家积极参加本次会议,希望各位专家能够畅所欲言,为司法解释的出台贡献智识。
谢鸿飞研究员首先感谢各位专家学者与会,他指出,合同编司法解释(草案)做了许多有意义的规定,但对草案中的部分内容也会存在不同观点。希望大家能够提供宝贵意见,本次研讨会的建议将由民法研究室整理并提交给司法解释的起草部门,供其参考。
会议共分为四个单元,与会专家就有关内容自由发表意见。
第一单元的主题是“合同的订立与合同的效力”。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谢鸿飞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邹海林研究员、北京大学法学院贺剑助理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于飞教授、外交学院何颖来老师、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研究院吴逸越老师等先后围绕合同成立的要件、格式条款的认定与解释、预约的认定、违反预约的后果、悬赏广告、欺诈的认定、违法合同的效力评价、违反规章的合同效力等内容发表观点。
第二单元的主题是“合同的履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宋江涛副处长、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余佳楠老师、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武腾副教授、北京化工大学陈传法副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韩世远教授、首都经贸大学法学院刘亚东老师等先后围绕重大误解制度、共同错误的法律适用、情事变更原则、违反报批义务的后果、同时履行抗辩权的程序法衔接、利益第三人合同等内容发表观点。
第三单元的主题是“一般规定、合同的保全、变更和转让”。清华大学法学院沈健州老师、北京金融法院丁宇翔法官、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申海恩副教授、北京地平线律师事务所黎家骏律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朱广新研究员、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孙新宽老师等先后围绕非合同之债的法律适用、交易习惯的认定、债权人代位权与撤销权、合同的解释、由第三人履行合同、第三人清偿规则等内容发表观点。
第四单元的主题是“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违约责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刘平助理研究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赵申豪老师、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研究院刘文杰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张弓长老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蔡睿助理研究员、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罗文彬律师等先后围绕定金制度、违约金的调整与释明、违反后合同义务的法律责任、法定抵销权、解除权的除斥期间、不履行金钱债务时的合同终止权等内容发表观点。
最后,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民法研究室副主任朱广新研究员作会议闭幕总结,他表示,本次会议集中讨论了合同编司法解释草案的各部分内容,对草案的完善提出了许多中肯建议,今天讨论的气氛非常热烈,感谢来自实务界和高校的各位专家学者贡献智慧,也感谢会务人员的组织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