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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届世界互联网大会“网络空间数据法律保护”分论坛成功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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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届世界互联网大会“网络空间数据法律保护”分论坛成功举办

 

 

2019年10月20日,第六届世界互联网大会“网络空间数据法律保护”分论坛在浙江省乌镇举办。分论坛由中国社会科学院主办,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承办,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协办。分论坛分为开幕式、主旨发言和圆桌会议三个环节。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副主任刘烈宏,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学部委员高培勇,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浙江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王双全在开幕式上先后致辞。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法学研究所所长,中国法学会副会长陈甦研究员主持开幕式。

刘烈宏指出,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提出全球互联网发展治理的“四项原则”、“五点主张”,为推动全球互联网治理朝着更加公平合理的方向提供了指引。在本届大会开幕式上,习近平主席专门发来贺信,就推动智能互联、开放合作、携手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贺信充分展现了习近平主席对互联网发展大势的深刻洞察,反映了国际社会的共同心声,为推进全球互联网治理贡献了中国智慧。刘烈宏强调,要加强数据法治建设交流合作,推动构建规范有序的数字世界。要加强数据开发利用交流合作,推动构建智能互联的数字世界。要加强数据风险防范交流合作,推动构建安全可信的数字世界。要加强数据全球治理交流合作,推动构建包容开放的数字世界。刘烈宏强调,要以开放的胸襟推动数字世界建设,以法治的精神加强数据国际治理,共同构建网络空间数据合作的新桥梁、数据发展的新动能、数据治理的新秩序,推动全球互联网发展治理,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

高培勇强调,中国近年来加大力度实施大数据发展战略,加快推进数据治理法治化,能够做到领导有力、战略高远、制度强化和措施积极,在网络建设、网络应用和网络规制方面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体现了中国作为负责任大国、中国人民是富有创造力的人民所应有的品质与面貌。高培勇指出,在立法方面,需要加快推进数据相关立法,贯彻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原则,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在执法方面,要进一步优化执法体制,加强执法能力,创新执法方式,避免简单将线下执法方式搬到线上,解决信息内容应急式管理与常规执法双轨运行现象。高培勇强调,推进数据治理法治化,特别是维护数据安全,不能单靠一个国家的力量,应秉承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提出的“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理念,根据民主原则,推动构建各方都能接受的、平衡各方利益的数据治理国际规则。

赵大程强调,随着互联网普及应用,网络数据海量聚集,数据价值日益凸显,大数据已经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血液”、经济发展的“引擎”。要顺应大数据发展带来的历史机遇,广泛凝聚依法治理的共识,共同推进全球数据治理朝着更加平衡有效的方向发展。赵大程指出,数据治理法治化是推进法治建设的应有之义,也是建设网络强国的坚实保障和必然要求。要完善数据产权保护制度,为数据产业创新和数字经济发展提供制度基础。要完善数据保护法律规则,加大保护力度,规范个人信息的收集处理等活动,为维护网络数据安全提供更有利的法治保障。要加强数据法律保护国际交流合作,坚持多边参与,多方参与,统筹发挥政府、国际组织、企业、技术社群、民间机构、公民个人等多主体的作用,深化在网络数据安全保护方面的合作交流,加强国际执法司法协作,建设更加繁荣稳定的数字世界。

王双全指出,近年来,浙江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网络强国和“数字中国”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将数字经济作为“一号工程”,扎扎实实、一步一个脚印发展数字经济,打造富有活力和竞争力的创业创新生态系统。目前,浙江数字经济总量居全国第四,数字经济已经成为浙江高质量发展和创新发展的重要引擎。王双全强调,数字经济的高质量发展离不开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的保障。浙江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主动对标“走在前列”的要求,严格执行网络安全法等法律制度,加强网络空间数据安全制度创新和法治实践,积极探索数据安全和网络安全治理的新模式,扎实开展网络整治专项行动,不断提升网络空间治理和数据治理的法治化水平。

来自中国、俄罗斯、美国、德国、韩国、新加坡等国家的政府官员、知名专家学者、互联网企业领军人物在主旨发言和圆桌讨论中围绕“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与网络法治”和“数据治理的法治化”等议题,充分发表交流了各自的意见看法,增进了彼此了解,凝聚了共识。

 

来源:世界互联网大会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