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学研究所概况
国际法研究所概况
研究人员
科研成果
学术活动
法学刊物
法学教育
图书馆
工作平台
搜索

 

English

日本語

한국어

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课题研究成果发布会暨全面从严治党智库(深圳·光明)第一届论坛在京召开
字号:

2019年6月19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课题研究成果发布会暨全面从严治党智库(深圳·光明)第一届论坛”在京隆重召开。本次会议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和深圳市光明区委主办,深圳市光明区纪委监委、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国际法所法治战略研究部承办。来自深圳市纪委监委、深圳市光明区委、深圳市光明区纪委监委的领导专家,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的专家学者,以及《人民日报》《中国纪检监察报》《法制日报》《人民论坛》、中国社会科学院信息情报院、中国法学网、深圳特区报驻北京站、《深圳商报》《宝安日报》、深圳市光明区新闻中心等媒体记者共60余人出席会议。

本次会议分为三个环节,首先进行的是成果发布会。深圳市光明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姚文胜主持发布会,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法学研究所所长陈甦,深圳市监察委员会委员李丁文、深圳市光明区委书记王宏彬先后致辞。

陈甦所长首先代表法学所和国际法所对远道而来的深圳客人表示热烈欢迎,对出席论坛的专家同仁和新闻媒体表示衷心感谢。陈甦所长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是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顺利推进的根本保证。对于基层党组织而言,如何贯彻党中央的战略部署,实现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目标,是需要认真思考和积极探索的重大课题。法学所和国际法所一贯将研究重大法律、法治、法学问题作为机构宗旨,坚持将研究与党和人民的需要紧密联系在一起,与改革开放实践、法治建设以及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紧密联系在一起。此次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国际法所法治战略研究部与深圳市光明区成立联合课题组,充分调研了解当前基层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难点问题,打磨形成《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体现了“坚持问题与目标导向相统一”的基本思路,也是两所一贯坚持以法学视野和法学方法研究重大战略问题,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研究机制的最新表现。《实施办法》既对如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出了明确要求,又兼顾到不同类型基层党组织在工作方法上的差异,生动诠释了“开拓创新”的深圳精神,有望成为全国基层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新范本。最后,陈甦所长向联合课题组取得的成果表示祝贺,也预祝本次论坛取得圆满成功。

李丁文委员在致辞讲到,深圳市纪委监委着眼于全国范围内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形势要求,立足特区实际,将全面从严治党课题研究列为市纪委监委系统2019年度重点改革创新课题,并在光明区开展试点工作。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子兴同志多次组织课题组、市委各部门参加研究座谈会,并对《实施办法》的制定实施给予了具体指导和要求。《实施办法》体现了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光明策略和智慧,开创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先河,充分彰显了光明区委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使命担当。市纪委将持续关注光明区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的探索试点,在时机成熟时在市层面也进行探索。

王宏彬书记强调,光明区委已将《实施办法》及《指标评价标准》正式印发到全区各级党组织,并组织和指导各级党组织严格按照要求开展试点工作。在各级党组织试点实施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实施办法》及《指标评价标准》,使其更加符合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更贴合基层实际,更具可操作性。光明区委将进一步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上,以更强的政治担当,全力保障实施办法顺利施行,推动全区每条战线、每个领域、每个环节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抓具体、抓深入。

随后,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所所长莫纪宏研究员宣读了全面从严治党智库(深圳•光明)专家名单,包括国家监委首届特约监察员、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马怀德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姜明安等在内的18位国内知名法学专家被聘为智库专家。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国际法所和深圳市光明区纪委监委举行了为期三年的智库研究计划备忘录签约仪式,未来将共同探索研究党委(党组)同级监督和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具体途径和方法,进一步推动光明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全国各地提供全面从严治党的先进经验样本和智库研究成果。

 

会议第二环节为新闻吹风会,由光明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吴敏主持。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所所长、联合课题组组长莫纪宏研究员首先全面介绍了《实施办法》的出台背景、制定经过和主要内容。他指出,《实施办法》的制定和出台,一是服从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根本要求,二是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在基层落地生根的具体实践,三是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坚强保证。联合课题组多次到深圳市及全国各地进行调研,召开了多次课题论证会,在集思广益、博采众长的基础上形成了现在的《实施办法》及其细则,是以改革的精神从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规律、方法、机制、抓手出发,使基层管党治党由“宽松软”转向“严紧硬”,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实效的有益探索。

深圳市光明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姚文胜介绍了《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及创新点。《实施办法》共分为总则、责任主体、责任内容、监督检查、责任追究、容错纠错及附则,明确主体责任内容为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六大建设责任,并在配套制定的三个《指标评价标准》中,对六大建设责任一一细化、明确。姚文胜书记还总结了《实施办法》的六大创新点,分别为推出了体系完整操作性强的实施办法,明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构成,明确了主体责任的内容,规定了落实主体责任的监督检查程序和结果应用办法,明确了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以及注重为基层减负切实反对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

接下来,联合课题组回答了记者提问,针对《人民日报》、中国法学网、《深圳特区报》记者的问题,课题组莫纪宏所长、姚文胜书记和中国社科院国际法研究所刘小妹研究员一一进行了解答。

  

专家们在解答中指出,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国还没有系统的指导意见,光明区此次出台的《实施办法》系统性强,可操作性强,能为全国其他地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供范例,起到很好的推动作用。下一步,深圳市光明区委计划通过试点实施、宣传推广、完善提升和深入研究探索等步骤推动《实施办法》更好地贯彻落实。

  

会议最后一个环节为全面从严治党智库(深圳·光明)第一届论坛,论坛由莫纪宏所长主持。

北京大学法学院姜明安教授在发言中讲到,全面从严治党是切实增强党的凝聚力、战斗力、领导力、号召力,增强党的执政能力的根本保障,《实施办法》的出台和实施,体现了光明区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鲜明政治态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必须要处理好六大关系,即主体、客体和对象关系,目标和手段的关系,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的关系,全面从严治党和突出重点的关系,问责机制和容错机制的关系,以及自律和他律的关系。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助理王旭教授在发言中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深刻反映出我党治理自身一以贯之的深刻历史逻辑和实践逻辑。中国共产党扎根基层,紧贴基层,始终保持先进的世界观和战斗力,敢于不断进行深刻广泛的自我革命。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研究针对性强,对国家监察法在监督、调查、处置的相关规定中监督部分相对较为虚化和“疲软”的问题,尤其针对日常监督的主体客体、监督内容、方法手段等问题都进行了有益探索,是中央顶层设计与基层实践有机结合的尝试。王旭教授建议,未来课题研究既要把握基层党组织为人民服务和作风廉洁的底线,也要探索倒逼能力建设的“高线”,通过合理设置考评标准,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干部用人机制结合起来,把“摘帽子”和“发帽子”结合起来,真正让能干事的人脱颖而出。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宪法与行政法研究室主任李洪雷研究员认为,作为课题研究成果的《实施办法》有着鲜明的创新性,站位高,同时具有很强的系统性、可操作性和示范引领性。《实施办法》在责任主体方面规定得很全面,兼顾了党委和党支部,条和块,集体和个人,对于不同主体之间的责任边界划分以及相互之间关系的协调未来还可以继续规范和探索,指标体系评价标准也可以进一步客观化和精细化。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环球法律评论》副主编支振锋在发言中谈到,“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根本上依赖于全面从严治党。新时代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的新使命的内在要求是强化基础工作,抓住业务实践,否则就可能流于形式主义。建设发展在基层,人民利益在一线,人民的感受在实践,尤其互联网信息时代的到来,使得“地方正在消失”,地方工作的一个小点都可能导致全局性问题,因此治理机制需要体系化和精细化,要建好平台、理顺机制、设定指标、落实监督,实现协同突进。压实责任的前提是科学界定责任和精确划分责任,在监督问责上要实现差别化和人文化,先进性和人文性,把严管和厚爱结合起来。

中国社科院国际法所刘小妹研究员认为,发展完善监察体制机制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路径和根本保证。原因在于,作为一个由宪法保障长期执政的党,如何保持自身的纯洁性,以及基于纯洁性基础上的先进性,关系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关系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大业的兴衰成败,关系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法治反腐是有效且可持续的必然选择。监督权在中国的政治体制中承载了“以权力制约权力”的重要现代治理功能,一方面权力越是集中便越是依赖于权威高效的监督,另一方面监督权越是厚重便越要“防止过犹不及”。遵循一体化的原则整合监督权力,建立独立的监察委员会,就是要重构国家监督体制和宪法权力结构,实现监督权与被监督权力量均衡。未来完善发展监察体制机制,需要在同级监督问题、谁来监督监督者、优化监督手段实现监督目的、党政合署办公与合法行使监督权的关系等重点领域着力开展研究。

最后,莫纪宏所长对本次会议进行了总结发言。他再次对与会领导和专家学者以及课题合作方表示感谢,强调《实施办法》作为课题研究成果是集体智慧的结晶,形成了首尾衔接、环环相扣的闭环,是以制度创新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地的重大战略举措。专家们的意见建议很有针对性,切中肯綮,为课题研究贡献了真知灼见。未来,联合课题组以及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国际法所会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发挥两所作为党和国家在民主法治人权领域高端思想库和智囊团的作用,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做出更大贡献。


相关报道:

新华网:《深圳光明:用制度创新推动从严治党》

人民网:《光明区出台实施办法以制度创新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地》

人民论坛网:《光明区出台实施办法以制度创新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地》

人民论坛网:《深圳市光明区出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办法》

人民论坛网:《姜明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圳光明区委这样处理好六项关系》

人民论坛网:《支振锋:深圳市光明区委:在实践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人民论坛网:《刘小妹:深圳市光明区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体系建设的有益探索》

人民论坛网:《朱学磊:以科学方法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兼评<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办法(试行)>》

人民论坛网:《以制度创新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地 深圳市光明区委作出有益探索》

《深圳特区报》:《以制度创新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地——光明区出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办法》

法制网:《以制度创新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地》

新浪网:《光明区出台实施办法以制度创新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地》

《宝安日报》:《光明区以制度创新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地——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课题研究成果发布会暨全面从严治党智库(深圳·光明)论坛在京召开《光明区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办法(试行)》获得与会专家学者点赞》

《中国纪检监察报》:《用制度牵住“牛鼻子”》

深圳明镜网:《光明区与中国社科院 共建从严治党智库》

《深圳晚报》:《光明区率先创新推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办法 明确全面从严治党六大建设责任》

《深圳商报》:《光明区与中国社科院 共建从严治党智库》

绿色光明网:《光明区出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办法》

深圳新闻网:《光明区出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办法》

读特网:《赞!光明区出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办法》

南方号:《干货满满,数十位国内知名法学大咖为光明全面从严治党支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