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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网讯(记者任国凤 通讯员毛钰洁)2018年10月17日下午,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竞争法中心、阿里数据经济研究中心、数字经济论坛联合主办的“国际大数据反垄断规制政策的演进和对中国的启示”研讨会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成功举办。来自南开大学、武汉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对外经贸大学、大连海事大学、阿里研究院、德恒律师事务所、中国社会科学院等高校、研究机构的二十多位专家学者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议由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南开大学法学院许光耀教授主持。
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南开大学法学院许光耀教授。会务组/供图。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韩伟老师首先作了题为《美国数据竞争政策发展与执法现状》的报告。他简要梳理了过去十年美国与数据相关的竞争政策的发展情况以及涉及数据问题的竞争执法现状。他指出,尽管美国在数字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执法相较于欧盟更为消极,但从目前情况看,由于美国竞争当局在国内面临强化执法的压力,新环境下反垄断福利标准如何演化等基础性问题成为当下美国理论界的关注焦点。目前美国反垄断执法可能处于一个重要的转折期,下一步如何发展存在不确定性,仍需观察。此外,韩伟老师还指出,面对数据问题在竞争法领域日益重要的情况下,如何区分不同类型数据的竞争法适用,如何平衡数据的开放与保护,如何将个人数据的隐私保护纳入反垄断法分析框架等问题都值得进一步深入研究。
武汉大学法学院周围博士发言的主题为《欧盟大数据竞争政策的演进和路径》。他列举了欧盟涉及大数据的两个重要战略,即2014年数据驱动经济战略和2015年关于数字化的单一市场战略。通过对上述战略的具体实施情况和数个案例分析,他认为,目前数据已经成为衡量市场优势的重要指标,并且可能作为一种反竞争手段,进而排除、限制竞争的对手;数字经济市场可以用传统的竞争工具进行规制,但需要调整部分判断标准;进一步掌握和理解数字经济的特点,要关注技术的进步;为应对目前的形势需要加强市场调查,而这一点可以作为国内反垄断执法机构的重要借鉴。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黄晋副研究员以《大数据产业发展与反垄断规制》为主题作了发言。他首先对我国大数据产业发展、应用和相关产业政策进行了梳理,接着谈到了我国对大数据的立法和司法规制。关于大数据的反垄断规制,黄晋副研究员指出了大数据反垄断规制面临的挑战,包括界定相关市场、竞争损害、反垄断救济方式的局限性、执法机构对数据公司的算法监管、执法机构的能力建设等。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韩伟老师、武汉大学法学院周围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黄晋副研究员作发言。会务组/供图
上述专家报告相关内容后,会议进入自由发言阶段。
阿里研究院研究员、资深专家崔书锋,提出大数据在商业运用环节中涉及许多待解决的问题,包括:数据的权属、数据的流动、数据的商业化应用、数据商业价值的利益归属以及数据的删除等。他认为,大数据在反垄断法上是一个既可以所谓分析要素但重要性又远远超出了其他分析要素的特殊存在。总之,在竞争分析中引入大数据将成为一种新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