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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届全国新时期法治宣传教育
暨“谁执法谁普法”专题研讨会在甘肃张掖成功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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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诸悦 严月仙)2017年8月22日至23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中共甘肃省张掖市委、张掖市人民政府和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联合主办,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治宣传教育与公法研究中心、中共甘肃省张掖市委政法委、甘肃省张掖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甘肃省张掖市司法局、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法律应用分社联合承办的“第五届全国新时期法治宣传教育暨‘谁执法谁普法’专题研讨会”在张掖举行。

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司法部原党组副书记、副部长张苏军,司法部法制宣传司原副巡视员、中华法制新闻协会原秘书长姚振怀,甘肃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马湘贤,甘肃省司法厅副巡视员关维斌,张掖市委副书记梁蓉兰,张掖市委副书记、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莫纪宏,张掖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成广平,张掖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阎仲,张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赵学忠等领导出席会议并讲话。

来自最高人民法院、教育部、国家民委、财政部、国务院侨办、海关总署、国家旅游局、国家档案局、全国总工会、中国证监会、中国移动、中信集团、中国电力传媒集团等十几家中央国家机关、大型央企代表和来自北京、山西、内蒙古、江苏、陕西、青海、甘肃等十多个省市司法厅局以及甘肃当地政府部门代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媒体代表共150多人参加了研讨会。开幕式由张掖市委副书记、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莫纪宏同志主持。

张苏军指出,我们今天在此举办本次会议就是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的各项精神,以“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具体落实为重点,就目前在法治宣传教育中出现的新问题、新领域探讨如何强化普法工作的覆盖面和普法效果等理论和实践方案与对策。

梁蓉兰认为,此次会议必将进一步深化我们对法治宣传教育新理念新内涵的认识,有力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发展。要认真学习借鉴研讨会形成的新成果,准确把握新常态下法治宣传教育的新任务,积极探索建立具有张掖特色的法治宣传教育新模式,推动全市上下进一步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与会者围绕着会议主题,提交了近50篇论文,内容涵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和保障、“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基层实施重点和难点、设区的市地方立法与普法宣传责任机制、《旅游法》的实施与普法宣传责任机制、生态法治建设与普法宣传责任机制、全民环境守法保障机制、少数民族地区普法工作的特点以及法治宣传教育与普法责任制的指标化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理论探讨。其中许多观点都是学术界首次提出,对于进一步提升法治宣传教育与普法理论研究的水准具有非常重要的学术参考价值。

会上,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治宣传教育与公法研究中心和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联合举行了《“谁执法谁普法”和“以案释法”系列读本》新书发布及赠书仪式。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张苏军和甘肃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马湘贤为新书出版发行揭幕。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莫纪宏代表系列读本编辑单位、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法律应用分社社长陈百顺代表丛书出版单位分别发表讲话。与会领导向甘肃省张掖市委、人大、主要政府部门、政协和各县区司法局等基层单位赠送了价值近20万元的系列读本。

此次研讨会期间,分别就“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落实,与会代表重点讨论了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实施和保障、“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基层实施重点和难点、设区的市地方立法与普法宣传机制、《旅游法》的实施与普法宣传责任机制、生态法治建设与普法宣传责任机制等具体的普法理论与实践问题,特别是就如何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以及在实践中如何完善工作机制、创新普法新方式、明确责任主体、加强各部门联动、落实经费保障、细化工作部署、强化工作考核等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细致地交流和探讨,提出了许多有针对性的、富有实效的对策和建议,对于在全国范围内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期下发的《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起到了非常好的宣传和推动作用。

第一场发言的主题是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实施和保障。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巡视员王家勤就教育系统尤其是青少年的法治教育进行介绍。国家档案局政策法规司副巡视员焦卫利对国家档案局贯彻实施“谁普法谁执法”普法责任制的具体情况进行了介绍。中国证监会法律部副主任刘辅华表示证监会有三点经验:首先是加强组织领导、其次是健全相关保障机制、最后是不断强化法制工作队伍。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国际法所法治战略研究部秘书长陈根发对“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等历史逻辑和功效进行了论述。国家民委政策法规司处长董武对国家民委实施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经验进行介绍,并提出了细化普法对象、针对性提供普法产品是落实普法责任制的关键问题。海关总署政策法规司调研员王宏宇在介绍经验时指出,海关总署是中央下发“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意见后,国家机关中最早下发具体方案的,配合已有的五年普法规划、年度普法计划,形成较完整的普法制度体系。财政部条法司主任科员宋云飞就财政系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进行了工作交流。国务院侨办政策法规司主任科员白鸽就国务院侨办的普法工作尤其是海外华侨华人开展的普法工作作了介绍。全国总工会法律工作部主任科员邓龙飞对工会系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工作作了经验交流。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综合处处长王大越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对普法经验进行了介绍。中信集团法律合规部高级资深公司律师邹列强提出了普法考核制指标体系。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国际法所法治战略研究部主任李忠对以上嘉宾的发言进行了精彩总结。

第二场发言的主题是“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基层实施重点和难点。陕西省司法厅原巡视员田萍认为,法治宣传教育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并提出未来应列出执法清单,建立目标考核制度,探索普法指标体系等举措。甘肃省司法厅副巡视员关维斌介绍了符合甘肃特色的普法责任制实施模式。北京市司法局法制宣传处副处长吕剑锋介绍了北京司法局普法工作经验。山西省司法厅法制宣传处副处长智玉萍介绍了山西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经验,特别是成立以省长为组长的山西省“谁执法谁普法”领导小组,同时计划与中国社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和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为“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落地提供智力和技术支持。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法制宣传处副处长闫晓军介绍了内蒙古普法的经验与问题。陕西司法厅法治宣传处处长任颖就陕西省普法的顶层设计、组织领导、联席会议制度、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进行了介绍。甘肃省司法厅法制宣传处副调研员胡连峰介绍了甘肃普法的经验和难题。江苏省江阴市司法局法制宣传科科长熊年俊介绍了“七五普法”以来江阴市的经验,特别是其连续参加五届全国新时期法治宣传教育研讨会,从中受益颇丰。张掖市司法局局长杨瑗芳介绍了张掖市落实七五普法的具体举措、重点任务和创新工作。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副研究员李霞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普法和法治文化建设中面临的困境和出路做出了精彩分析,认为需要聚焦普法体制和普法效果这对快慢变量,并就完善普法和法治文化建设的体制机制方面提出了科学建议。司法部法制宣传司原副巡视员、中华法制新闻协会原秘书长姚振怀对上述领导专家的发言作了精彩点评。

第三场发言的主题是设区的市地方立法与普法宣传责任机制。张掖市委书记、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副所长莫纪宏对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法治宣传教育与普法的几个理论问题进行了探讨。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国际法所法治战略研究部主任李忠对从“法律六进”到“法律八进”的历史逻辑与演进历程进行了论述。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翟国强认为,理解“谁执法,谁普法”要以宪法为根本依据,“执法”的含义不仅限于行政执法,立法者也应承担普法责任。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支振锋提出互联网技术、大数据技术更好服务于法治宣传教育的路径渠道与制度设计,认为可以实现事半功倍的效果。甘肃省政府法制办依法行政处调研员王建平介绍了甘肃省设区的市地方立法的经验与面临的问题以及如何贯彻立法普法责任。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副研究员卢超对设区的市地方立法作了精彩发言,建议推广完善行政约谈等监管工具。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博士生诸悦论述了在总体法治宣传教育观指导下,如何构建法治宣传教育指标体系的原理与框架。张掖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尹叶红在发言中表示,张掖市立法工作刚刚开始,要处理好两个关系、发挥好三个职能,同时就立法中如何发挥普法作用谈了自己的看法。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宪法行政法室主任、研究员李洪雷对上述发言分别进行了精彩点评。

第四场发言的主题是《旅游法》的实施与普法宣传责任机制。张掖市委副书记、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副所长莫纪宏对如何加强《旅游法》实施的法治宣传教育机制建设提出了三点建议。国家旅游局政策法规司副处长王天星论述了地方人大、政府、法院在实施旅游法过程中承担的不同责任。甘肃省敦煌市副市长张重岗介绍了敦煌贯彻实施旅游法的四点经验。甘肃省玉门市文广局副局长沙垚以亲历的故事介绍了玉门市旅游法宣传教育普法的经验。甘肃省酒泉市瓜州县文体局副局长汪尧翀介绍了瓜州县旅游产业的现状与面临的困难以及改进措施。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张建斌认为应注重旅游法实施和宣传的体制机制建设和完善,未来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会层出不穷。甘肃省张掖市旅游局局长白怀国介绍了张掖学习贯彻的旅游法的导向与实际情况,论述了管理推进旅游市场的切实举措和经验以及旅游法宣传情况。甘肃省酒泉市玉门市副市长刘学良从旅游发展与成本收益分析角度对如何推进甘肃旅游业发展和加强旅游法的普法宣传提出了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司改办副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熊秋红对上述发言作了精彩点评,并就如何推进《旅游法》的实施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第五场发言的主题是生态法治建设与普法宣传责任机制。张掖市委副书记、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副所长莫纪宏就习近平生态法治思想的特征进行了论述,认为:生态文明建设要依靠法治来保障,加强生态立法、保障生态法律法规有效实施,完善与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相配套的法律制度,建立生态文明建设法律责任制度,对破坏生态的违法犯罪行为要严惩是习近平生态法治思想的五大特征。甘肃省法学会副秘书长王兴荣对生态保护与环境法治保障、甘肃在改善生态方面的举措,以及全力推进祁连山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的导向与具体举措进行了论述。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陈欣新就民间环保社团的法制脱困进行了论述。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生态法室助理研究员岳小花对绿色低碳发展中的青年参与相关法律及实施机制探讨,并就青年参与生态法治宣传提出了自己的观点。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环保局副局长林潇潇就生态环境损害治理的制度选择进行了论述。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生态法室助理研究员张忠利对如何促进全民环境守法提出了若干建议。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国际法所法治战略研究部副秘书长马陇平对社会组织与公民如何参与法治宣传教育的机制和平台建设进行了探讨。张掖市生态科学研究院高级工程师牛赟从其在祁连山基层一线从事环保工作的经验出发,提出了对祁连山环境保护法治建设和普法宣传的建议。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生态法室主任、研究员刘洪岩对上述发言作了精彩点评。

8月23日,由张掖市委副书记、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副所长莫纪宏带队,中国社科院甘肃挂职干部参观了中国工农红军西路军纪念馆,并向中国工农红军西路军烈士纪念碑敬献花篮。受可歌可泣的红西路军精神所感染,挂职干部们纷纷表示将坚定信仰、艰苦奋斗,更好地完成挂职任务。

8月23日下午,在大会闭幕式上举行了获奖论文颁奖仪式,陈根发等17人分别获得一、二、三等奖,会上颁发了荣誉证书和奖金。莫纪宏在研讨会总结发言中指出,“将会继续有效地利用这个全国性法治教育宣传与普法舆论平台来进一步扩大甘肃省张掖市在法治宣传教育与普法领域的影响力,推动张掖市依法治市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中共张掖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成广平在致辞中指出,本次会议“规格很高、人数众多、准备充分、组织有序、主题鲜明、交流深刻、形式多样、富有成效”,对会议筹备者和与会领导专家表示深深的谢意和敬意,并表达了邀请专家访学的强烈愿望。

据悉,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治宣传教育与公法研究中心成立于2015年3月,是全国范围内第一个专门以法治宣传教育与普法为主题的研究中心。中心协调有关部门,先后建立“法宣在线”网上国家工作人员学法平台,出版了“七五”普法六大系列共计300多种普法读物,在全国范围内产生了巨大影响。先后联合司法部法制宣传司、江苏省江阴市、青海省司法厅、甘肃省张掖市等单位联合举办了五届全国新时期法治宣传教育研讨会,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