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第一次非实体研究中心工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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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31日上午,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召开2016年第一次非实体研究中心工作会议。会议由法学所所长助理周汉华研究员主持,两所联合党委书记陈甦研究员、法学所所长李林研究员、法学所副所长穆林霞及两所非实体研究中心有关负责人出席会议。
会上首先向两所非实体研究中心新一届负责同志颁发了聘书。所领导向各中心代表颁发了新一届研究中心负责人(包括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副秘书长等)的聘书并合影留念。本届聘期自2016年5月起算,聘期三年。按照《中国社会科学院非实体研究中心管理办法(修订稿)》的有关规定,2015年底至2016年初,法学所对非实体研究中心名称及负责人进行了部分调整,调整后的院属研究中心有:民主问题研究中心、人权研究中心、台港澳法研究中心、知识产权中心、文化法制研究中心;所属研究中心有:马克思主义法学研究中心、法治宣传教育与公法研究中心、私法研究中心、国家法治指数研究中心、性别与法律研究中心、欧盟法研究中心。国际法所院属研究中心有:海洋法与海洋事务研究中心;所属研究中心有:竞争法研究中心、国际刑法研究中心。目前两所共计有14个非实体研究中心。
聘书颁发仪式结束后,李林所长代表所领导班子讲话。他首先对此次非实体研究中心的调整情况做了说明,对有关中心给予的支持和理解表示感谢;然后从务实和务虚两个角度对今后非实体研究中心的建设和工作提出了要求,强调要处理好指令性研究任务与自选研究课题、学科划分与问题导向、所内资源与全球资源、“有为”与“有位”四个方面的关系。
会议还就近期拟制定的《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非实体研究中心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向各研究中心征求意见。周汉华研究员对征求意见稿中有关年度考核要求、中心人员聘期、外聘专家流程和承接横向课题等内容作了简要说明。
会议最后,联合党委书记陈甦作了简短的总结,强调新一届中心负责人要高度重视非实体研究中心的工作,开创研究中心工作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