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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中国战略与卫生基本法立法研讨会”成功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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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7日下午,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社会法研究室主办的“健康中国战略与卫生基本法立法研讨会”在法学所图书馆成功召开。这次会议旨在根据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探讨在建设法治中国战略背景下如何通过推进卫生领域的基础性立法打造健康中国。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医学科学院、国家卫生计生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研究和教学单位的专家学者以及《光明日报》《健康报》等报刊媒体的记者参加了本次会议。

目前,我国已经进入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关键时期,医药卫生领域的利益关系面临深层次调整,卫生改革的稳步推进和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需要借力法治建设。近年来,立法机关在推进卫生领域基础性立法的工作,但有关立法的层次定位、原则和框架等基本问题,还存在很大争议。本次会议围绕卫生基础性立法的主要争议问题进行了探讨。研讨会共设两个议题:“健康中国战略、卫生改革与卫生基本法的立法定位”和“卫生基本法的框架、内容和制度”。

在研讨中,专家学者们对“健康中国”战略的提出表达了一致的赞赏,认为该战略意义重大,将会对我国卫生事业以及与健康问题相关的社会领域、经济领域等众多相关领域产生积极影响。“健康中国”战略的法治化表达即是全面实现卫生法治、建设健康法治。就研讨主题,专家学者们既有共识也有独到的见解。在健康中国战略与卫生基础性立法的关系问题方面,存在宏观立法配合论和具体立法落实论两类观点。在卫生基础性立法的内容和框架方面,大致有分散单行立法论、综合具体立法论和系统宏观立法论三种意见。会上,还有专家详细介绍了参与立法研究的经验和立法设计方案。

会议最后由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申卫星教授和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社会法研究室薛宁兰研究员先后作出总结。申卫星教授认为本次会议开的及时而重要,呼吁法学界对关系国民健康的卫生立法多讨论、多思考。立法需要激情也需要冷静思考权衡,学术界应当与政府形成共识,切实推进。薛宁兰研究员高度肯定了本次会议研讨的价值和卫生基本法研究的学术价值,并计划将有关卫生发展与卫生立法的研究继续推行下去,通过中国社会科学院的创新工程项目展开后续研究,为国家立法多提供理论参考。

本次会议是我所社会法室创新工程研究项目的计划内活动,创新工程项目组薛宁兰首席研究员带领余少祥、董文勇、邓丽项目组成员热情接待了参会专家学者,项目组每位成员与嘉宾进行了深入、广泛的学术交流。刘翠霄研究员、冉昊副研究员积极参与了主题研讨。本次会议气氛热烈、发言精彩、成功圆满。

(供稿:社科院法学所研究生 樊晓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