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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竞争协会2012年年会在北京成功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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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亚洲竞争协会(ACA)主办,中国经济法研究会竞争法专业委员会、湖南大学竞争法中心和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竞争法中心协办的亚洲竞争协会2012年年会于2012年10月21日在北京好苑建国商务酒店成功举行。 参加本次会议的代表有一百余人,其中既有来自韩国、日本、新加坡以及美国等国家的反垄断法专家和政府官员,也有来自中国国务院法制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等政府部门和司法机关的领导与工作人员,还有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对外经贸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以及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中国科学院大学等国内高校和科研机构的专家学者,以及金杜律师事务所、高伟绅律师事务所、英特尔公司、微软公司等律师界和企业的代表。王晓晔教授、亚洲竞争协会理事长Hoil YOON先生(韩国Yong & Yang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和亚洲竞争协会副理事长Kimitoshi YABUKI先生(日本矢吹律师事务所)分别致词。

 

会议历时一天,分为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合并控制以及反垄断法的私人实施四个单元。第一单元“垄断协议”由中国对外经贸大学的黄勇教授和韩国又石大学的校长Chul-kyu KANG教授共同主持,这个单元的讲演者有四位: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李青副局长的题目是《国家发改委实施反垄断法的新发展》,韩国Kim & Chang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Won Joon KIM的题目是《韩国的宽恕政策与和解令》,日本公平贸易委员会国际事务副秘书长Toshiyuki NAMBU先生的题目是《日本公平贸易委员会在垄断协议规制以及国际合作方面的最新发展》,上海交通大学王先林教授的题目是《中国与知识产权有关的反垄断法的新发展》。第二单元“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由湖南大学郑鹏程教授和韩国延世大学Kiljun PARK教授共同主持,这个单元的讲演者有四位: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委员Young Ho AHN的题目是《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在滥用市支配地位领域执法的最新进展和未来方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杨洁处长的题目是《中国工商行政管理局反垄断执法的新发展》进行了主题演讲,日本矢吹律师事务所Kimitoshi YABUKI律师的题目是《日本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规制》,英特尔公司副总法律顾问Jim JEFFS先生的题目是《跨国公司在全球反托拉斯环境下面临的挑战及对反托拉斯法扩散发展所致问题的解决》。第三单元“合并控制”由中国政法大学时建中教授和韩国国立庆北大学的Ji-sang CHANG教授共同主持,这个单元的讲演者有五位:商务部反垄断局尚明局长的题目是《中国合并控制的新发展》,日本Momo-o, Matsuo & Namba律师事务所Nobuaki MUKAI先生的题目是《日本合并控制的新发展》,韩国Yong & Yang律师事务所Jae Young KIM先生的题目是《韩国的合并控制》,高伟绅律师事务所Ninette DODOO女士的题目是《中国的合并救济实践》,来自新加坡的微软公司亚洲地区竞争法务总监Joy FUYUNO女士的题目是《跨国并购的有效反垄断申报与审查》。第四单元“反垄断法的私人实施”由浙江理工大学王健教授和日本Momo-o, Matsuo & Namba律所的Nobuaki MUKAI先生共同主持,这个单元的讲演者有五位:最高人民法院朱理法官的题目是《中国反垄断民事诉讼的目标与基本制度》,日本矢吹律师事务所Kimitoshi YABUKI先生的题目是《日本反垄断私人执行》,韩国Lee & Ko律师事务所的Youngsook NA先生的题目是《韩国反垄断私人执行》,金杜律师事务所宁宣凤律师的题目是《奇虎360诉腾讯QQ案简析》,纽约大学Eleanor Fox教授的题目是《美国和欧洲反垄断法的私人实施》。

闭幕式上,亚洲竞争协会副理事长徐士英教授(华东政法大学)、韩国首尔国立大学的权五乘教授和日本公平交易委员会国际事务副秘书长Toshiyuki NAMBU分别作了总结发言。总体上说,这个国际会议的内容丰富,学术交流有深度,会议取得了预期效果。与会者一致认为,中、日、韩等亚洲国家互为邻居,在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有着诸多共性,在反垄断立法与执法方面有很多相似或相同的问题。另一方面,中、日、韩等亚洲国家的经济总量在全球经济中占据很大份额,在国际经济领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相互间对外贸易也日趋密切。因此,亚洲国家的竞争立法与执法在世界经济发展中必将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当今世界上最重要的竞争法模式是“美国模式”和“欧盟模式”。然而,它们能否有效地适用于亚洲地区的国家,解决亚洲国家面临的特殊问题,还值得我们思考。与会者认为,随着亚洲国家竞争法的不断完善以及这些法律的执行对全球经济有着越来越大的影响,亚洲国家完全有可能通过深入交流,凝聚共识,创造竞争法的“亚洲模式”,为世界的法律发展和经济发展贡献亚洲的智慧!(中国科学院大学博士后 韩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