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7日,亚洲法研究中心在法学研究所召开了“中日企业法研究”系列研讨第3期第4次研讨会,与会者就侵权责任法的有关制度及其适用问题进行了研讨。
此次会议邀请法学研究所民法室于敏研究员以及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陈特法官做了主题演讲。两位主讲人从侵权责任法在民事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侵权责任法制定的基本过程、侵权责任法的主要制度进行了介绍,并就其中的产品责任的认定、责任主体、举证责任、精神生活赔偿等制度进行了说明,对侵权责任法与《产品责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间的关系进行了讲解。主讲人还与参会人员交流了缺陷产品的认定标准、缺陷产品的召回制度、惩罚性赔偿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