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晓晔研究员出席最高院反垄断民事诉讼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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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9日至10日,应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的邀请,王晓晔研究员出席了由最高院知识产权庭主办、内蒙古高院和呼伦贝尔市中院在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承办的反垄断民事诉讼研讨会。会议的目的是贯彻落实我国反垄断法第50条:“经营者实施垄断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的规定。出席会议的有最高人民法院和各省、市、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以及中院知识产权庭的法官、全国人大法工委、商务部、发改委、国家工商局的官员以及专家学者100多人。王晓晔研究员对全国法院系统反垄断民事诉讼研究课题的成果进行了专家点评,并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垄断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初稿)》提出了自己的意见。这次会议是最高院知识产权庭自反垄断法生效以来主办的第二次全国性会议,与会者一致认为会议对推动我国反垄断民事诉讼和我国反垄断法的有效执行有重要意义。(经济研究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