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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海定:所有的好文章都是改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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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介绍

大家好,我是《法学研究》编辑部的谢海定,很高兴跟“编问编答”栏目的朋友们见面。《法学研究》是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主办的刊物,这本刊物前身叫《政法研究》,是1954年创办的,1978年复刊的时候改为现在的名字。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的学术期刊方阵当中,《法学研究》通常属于第一阵列。在法学界,我们《法学研究》跟《中国法学》《中国社会科学》通常被并称为“三大刊”。当然《中国社会科学》属于综合类社科期刊,严格地说不属于法学期刊。

《法学研究》的特点,对我们特别熟悉的朋友可能会体会到,我们通常会觉得有三个方面。

第一个是《法学研究》不跟随社会热点。《法学研究》通常更注重学理论证的深度、严谨度等。第二个是我们《法学研究》的刊物风格基本几十年一致,如果不拉开一个三五年时间差的话,你基本上看不出来什么变化。第三个是《法学研究》整体上比较低调,然后我们不太擅长宣传自己。

 

您能介绍一下《法学研究》的审稿流程和审稿周期吗?

《法学研究》审稿从流程上实行三审三校。

简单介绍一下,可以这么说,从作者投稿,我们系统自动会分给责任编辑。责任编辑初审之后觉得这篇稿件有希望采用的,会发外审,外审反馈意见回来之后,责任编辑会结合外审意见决定是否向二审推荐。推荐到二审的稿件,二审会结合初审的意见和外审的意见,如果觉得还可以,这篇稿件通常会推荐到主编主导的发稿会集体讨论。任何一篇稿件,只有到发稿会上集体讨论决定可以采用之后,才能够进入编校环节。这个审稿流程的一个最大特点,是谁都不能肯定地说一篇稿件可以采用,每一个环节都只有否决权,而没有决定权。在这个意义上,即便主编觉得某一篇稿件好,这篇稿件也要经过这样一个程序。

至于审稿周期,我们的一般原则是不超过三个月。这三个月的计算是从我们收到作者的投稿,然后到责任编辑的第一次反馈。原则上说三个月,但实际上在各个学科可能有一些差异,有些学科我们没有专职编辑,有些学科来稿量特别大,可能在具体的处理上,实际审稿周期有些差异。比如说像我们的法律史学科,还有像国际公法学,相对来说它的稿件处理时间上要长一些。

 

您可以给大家介绍一下《法学研究》2022年的选题吗?

《法学研究》此前曾经试过做年度选题计划,但是效果不太理想,所以后来我们做了一些修改。目前,我们只做有限的选题引导,主要是靠论坛征文。2011年开始,我们做过“青年公法论坛”。2014起,我们做“《法学研究》春季论坛和秋季论坛”,到2019年春季论坛和秋季论坛合并,现在每年只有一个年度论坛。论坛选题,我们会提前半年发布。2022年的《法学研究》年度论坛选题为“人口老龄化的法治应对”,并已在去年(2021年)的第六期《法学研究》上发布出来。

具体栏目,我们现在从纸质刊物上看,只有一个长期的栏目,就是马克思主义法学专论,这个栏目是从2016年开设的。可能会有一些临时性的栏目,通常是发布论坛的成果。还有就是《法学研究》所有的稿件,包括编校,都是按照法学分支学科安排的,算是隐性的栏目安排。

 

您可以给大家介绍一下《法学研究》编辑部的各位老师吗?

《法学研究》编辑部这个群体是一个特别团结,也比较有趣的群体。我们其实有很多非常有趣的故事,但是这些故事,通常我们不在外面说。在这里,我给大家介绍编辑部的几个特点。

第一个特点是咱们编辑部的人特别瘦,即便是刚来的时候可能略微有点胖,但是很快就会瘦下去。

第二个特点是咱们编辑部的人都不太擅长宣传自己,为人都比较低调。像开大型的学术会,凡是人多的地方,即便有我们的成员在其中,你都很难发现。这个跟我们刊物整体上的低调风格应该是一致的。

第三个特点,编辑部的内部成员之间彼此尊重、相互信任,在工作上各负其责。但是在工作之外,基本上没有什么角色之分,像陈甦老师、张广兴老师,平常都是老大哥,你要是跟他开玩笑,都可以的,而且你不用担心这个玩笑是不是开的不对,大家相互之间都属于那种非常融洽的家里人的关系。

有一点我不知道能不能说,咱们编辑部现在单身的比较多,老的小的都有单身的,占的比例还挺大。特别是,我们有两个小姑娘,有一个小伙子,都是“80后”,做学问挺好,做事很认真,人长得漂亮、帅气,如果你们有合适的,请帮忙介绍介绍。

 

有什么新书可以给大家推荐一下吗?

其实这些年我看新书不多,更多的是在回头看一些学科,包括法学、社会学、政治学的一些学术经典,这方面近几年看得多一些。

我给大家推荐我们法学所一个老师的作品,这本书的题目叫做《权利体系与科学规范》,作者是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孙宪忠老师。孙宪忠老师是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著名的民法学家,也是全国人大代表。这本书有个副标题叫《民法典立法笔记》,是孙宪忠老师参加民法典编纂全过程的思考记录。我不是学民法的,对于这本书的具体内容,实际上我没有全部看,从民法专业角度来评价这本书,我没有资格。我之所以推荐这本书,其实有这么一个考虑,民法典的编纂工作,应该说是我们这个时代的一个大事件,民法典编纂应该说在未来的学术史上都是一个长期的学术议题,民法典的立法过程中所体现出来的很多东西,也会反映我们现在的民主法治进程。所以,一个著名的民法学家全程参与的民法典编纂过程的一些研究和思考,在我看来,是一个非常珍贵的历史资料,未来,比如说我们重新评估或者说我们重新回顾民法典的编纂过程的话,全程参与的一个民法学家的思考和记录,我觉得它相当于摄像头,第一人称的摄像头,带着我们重新回到当初的民法典立法过程。所以,虽然我不是学民法的,但是我对这本书很感兴趣。我觉得,它不仅是法学专业,其实像其他学科,像政治学、社会学,这本书其实都值得一看,或者说值得一藏的。给大家郑重推荐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孙宪忠研究员的《权利体系与科学规范:民法典立法笔记》这一本书。

我借着咱们栏目在这儿还给大家推荐我们的一套丛书。这套丛书是由《法学研究》编辑部编辑的,丛书名叫“《法学研究》专题选辑”。这套丛书的主体内容实际上是《法学研究》过去刊发的论文。我们分专题,把相关专题中《法学研究》刊发过的论文遴选出有代表性的编辑成一册。每一册有一位主编,主编负责撰写不少于2万字的导论。导论是梳理、规整该专题上从改革开放以来到现在的学术发展。导论所涉及的文献,不仅限于《法学研究》,而是包括在其他刊物上发表的,也包括在专著中反映的这个专题上的进展。这套书第一批打算出版15本,现在已出版七八本。推荐这套书,当然有我自己的一个想法,毕竟这套书是我们自己辛辛苦苦编的,中间花费了很大精力,耗费了很长时间,属于自己的孩子,希望各位老师支持。而且,应该说这套丛书它整体上反映了《法学研究》这么多年来的风格,是比较典型的《法学研究》风格。如果想了解《法学研究》,那么看这套丛书显然是管用的。另外,这套丛书的总主编陈甦老师,也是我们《法学研究》的主编,在丛书总序中说,通过这套丛书,让我们改革开放以来的中国法律学术发展,能够呈现出它的学术脉络、学术理路来。从这个意义上来说,陈老师的学术雄心更大,站得更高看得更远。所以在这儿给大家推荐这套丛书。

 

《法学研究》对投稿作者有什么要求吗?

《法学研究》对作者的学历、单位、职称,其实都没有任何硬性的要求。《法学研究》每年都有几篇博士研究生的论文,我们全年发稿量大概也就在70篇左右,甚至不到70篇,有几篇博士研究生的论文其实是很不容易的。在近五年我们发过硕士研究生的论文,再往前,本科生的论文我们也是发过的,像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原来的院长陈林林教授,他在《法学研究》发第一篇论文的时候,其实就是一个本科生。

当然,《法学研究》对学生并没有特别开栏目,也没有说为了要发研究生的论文就有一个什么特别政策,我们对所有作者只看稿件质量。至于我们对作者有没有什么区分性的看法或者说态度,可能有些作者认真细致、有些作者比较马虎,有些作者把学术作为信仰、有些作者纯粹就是为了发文章而发文章。这在我们编辑的心目当中,尤其是在作者的学术态度方面,我们心里还是有区别的。

 

关于论文的写作方法,您可否指点一二?

经常有学校老师请我去搞讲座,主要就讲怎么写论文,我基本上都一口回绝。论文写作有没有方法,多少也可以谈一点,但是,通常,我们一般化意义上谈论文该怎么写、怎么搜集文献、怎么论证,这个对作者其实没有太多的指导意义。真正有指导意义的是要结合具体论文,抛开具体论文来谈写作方法,我觉得是比较扯的。以后会不会有这方面的培训,我们目前没有这样的打算。

对于写论文,我这儿可以给大家提两方面的建议。

一个是语言表达。所有的思想都要通过语言来表达,语言表达能力不好,到编辑那儿也让编辑头疼,直观地反馈回作者那儿,就是他的稿件可能很难发,即便这次发了,以后也很难发。所以,训练自己的语言表达能力,是学术论文的基本功,只有语言表达能力好了,才谈得上用它来承载思想。训练语言表达能力,其实有一个很简略的办法,就是每天坚持写500-1000字,可以限制内容,也可以不限制内容。但是这500-1000字怎么写,要求写完了过后自己检查,自己反复改,看看有没有可以删可以改的地方。最好是能够达到一个字都删不掉、一个标点都删不掉的程度。只要能坚持一年半载,语言表达能力肯定会大幅提升的。我对我的学生提出过这样的要求,但是到目前为止,没有一个学生真正做到。

第二个建议就是改。文章写出来之后,不要怕改,要反复改,甚至重写。我自己写文章也通常是这样,写完之后先放那儿,然后找一些朋友同事帮着看,他们提的意见我会斟酌、吸收。然后,有可能会仅仅在原稿基础上改,很可能是重写。所有的好文章都是改出来的。如果你的稿子写出来之后,能够反复改,甚至反复重写,我觉得虽然时间上多花一点,但是离好文章肯定会距离越来越近、越来越近。

 

您心目中理想的文章或者作者是什么样的?

理想的论文是什么样的,其实很难用一句话去说。不同的论文应该说有不同的写法,而且不同的论文在不同的作者那儿会写出不同的样子,一般化地去说一个理想的论文,其实是很难概括的。当然对作者我们还是有一些期待的,就是我们希望我们的作者是真正地把学术当信仰的,而不是仅仅把学术当饭碗的。其实不同的学术态度会很明显地体现、反映在他的稿件当中,真正把学术当信仰的作者,我们也碰到过。我原先加工稿件的时候,就有作者把所有我改的地方,包括标点,全部对照他的原文给标出来。这样的作者,这种认真态度,每发表一篇、每撰写一篇论文,他都会在进步。也有一些作者,只要你给我发,只要不把我的名字给改掉,你想怎么改怎么改,你要让我自己改,我还不太愿意,你让我自己去查文献,也不太愿意,这样的作者也是有的。所以,与其说理想的论文,可能我们更看重的是理想的作者。

在这个问题上我稍微多说两句。有些作者说,我在你们那儿发过一篇论文,后来怎么发不出来了。说实话,这个可能跟我们对作者的印象也有关系,包括作者自己对他文章的态度,作者的表达能力,加工他文章的难度,都会给编辑留下一些影响。

我们对论文篇幅有大致的要求,通常是2-2.5万字,我们觉得比较合适。字数太少了,有的时候问题说不清楚;篇幅太长了通常水分大。当然也不排除这种可能性,你写个3-4万字甚至4-5万字,但是每个地方都删不掉,都是干货,这种情况我们也是允许的。如果说篇幅稍微少一些,但是该说的都说了,该论证的也挺详尽的,这个我们也可以考虑。并不是说绝对地限制在2-2.5万字,2-2.5万字是我们的理想篇幅。

 

您对哪些文章印象比较深刻?

《法学研究》的编辑流程属于深加工,所有文章,编辑是逐字逐句、逐个标点往下走的,每一句话刊发之前都经过编辑的过滤。所以,凡是自己编辑过的稿子,应该都是印象非常深刻的。你要说具体哪一篇印象特别深刻,可能不太好说,而且印象深刻的也未必是自己觉得特别理想的,有可能是折磨自己特别多的,印象也会深刻。

要说让我们头疼的稿子,其实还是蛮多的,当然这样说也可能会得罪作者,但确实也是事实。让我们头疼的通常会在三个方面。

一个是表达方面。很多作者可能长期做翻译,翻译腔特别严重。有些作者口语化,讲课讲多了,写文章也跟讲课一样,口语化特别重。还有就是唠唠叨叨的那种。举个例子,有些作者写文章不着急,说张三的事情,他从张三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慢慢给你道来。刊物的篇幅是有限的,这样每一件事都要从头说起的话,很多时候是有水分的。当然也有另外一种情况,就是特别急,三句话合成一句话说,一句话里边三个主语、三个谓语,纠缠交叠在一起,让人不明其然,不知道他什么意思。这是语言表达上的问题。

第二个就是文献的问题。我们每个编辑都会对文章的文献进行核查,但是核查需要花费大量的工夫。现在的论文写作,不单纯是汉语文献,包括英语、德语、日语,甚至有些还涉及拉丁语之类的。其实我们也没有那个能力对所有的语言、所有的文献都进行核查,有时候我们就希望作者在这方面能够认真一些。但是说实在话,大多数作者,包括一些名作者,甚至学术大咖,对文献的认真细致态度往往不够,往往是我们一查就有问题、一查就有问题。甚至作者自己引用自己曾经发表过的文献都会引错,要不是期号错了,要不是名称错了,多一个字少一个字的,这个挺让我们头疼的,而且都还是比较低级的错误,其实就是不够用心。

第三个是论证逻辑,准确地说,应该是表达逻辑上的漏洞。我们的审稿和编校稿属于不同的环节。审稿主要是看大方面,比如说选题、整体的结构安排、整体的论述思路,这些方面还可以,大家审稿的时候就觉得这个文章还可以用。但真到编校环节,实际上我们是逐字逐句、逐个标点往下走的,我们经常会发现,作者大的方面还行,但是到具体表达的时候,上句跟下句之间经常有逻辑断裂,一个段落里边,可能第一句话跟上面还是能接上的,第一句话之后的其他话根本都接不上,这个对于我们逐字逐句深加工的编辑来说,是非常非常头痛的事情。我们之前也有过这种情况,稿件通过一审、二审,也在发稿会上讨论了决定采用,但到编辑加工的时候觉得实在是没法加工下去。我们给作者改了几页甚至改了一半,让作者自己接着往下改,要把表达逻辑给顺起来,但最后发现作者自己根本改不下去,这样的文章最后也没能发出来,这种情况还是挺遗憾的。

 

您对“社科期刊网”有什么建议吗?

这个公众号我很早就关注了,而且基本上,每期你们推出来我都会看,特别是法学、社会学、哲学、政治学、经济学,这些我通常关注得多一些。咱们这个公众号,我觉得办得挺好的,它涉及面广,涉及的期刊、推出来的期刊文章的领域范围都很广,不同学科不同领域的人应该都能够从中找到自己感兴趣的东西。

《法学研究》也有公众号。《法学研究》的公众号,刚开始的好几年是由我个人在负责的。从自己做公众号的经历来看,我觉得,我们的公众号,互动性其实还是比较低的,还是更像传统刊物、传统媒体一样,向作者、读者推荐我们认为好的东西、我们认为他们需要的东西,但作者和读者的反馈、互动其实不是很便利。当然,这可能跟各方面的因素有关。这可能也是我们今后可以努力的方向,只有真正地实现了这种互动的便利性,才能够算是互联网的模式。

 

作者:谢海定,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编审,《法学研究》副主编。

来源:社科期刊网,2022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