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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 洁:资本市场法治建设开创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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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1日,投服中心首单特别代表人诉讼开始执行,约5.2万名康美药业投资者将以现金、债转股、信托收益权等方式获偿约24.59亿元。

首单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在短时间内结案,广大投资者以“默示加入”的方式实实在在拿到了赔偿款,是“零容忍”政策落实的成果显现,也是资本市场强监管的一个缩影,彰显出2021年中国资本市场法治建设迈出了坚实有力的步伐。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新证券法实施以来的第一个完整年。“立足资本市场发展的内在需求,以强化投资者保护、规范市场行为、服务实体经济为主线,过去一年中,我国从完善制度、加强监管、深化司法执法体制改革等方面扎实推进资本市场法治建设,在证券立法、司法、执法层面实现了较高的系统性和协同性,并产生了良好社会效益。”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商法室主任陈洁在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为加快建设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提供了强有力的实践支撑。

从法律到实践,一批大案要案在今年陆续被查处只是一个开始,随着注册制改革全面推行,对证券监管执法提出了更高要求。近日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加强金融法治建设”,释放出资本市场法治建设持续加速推进的明确信号。

在业内专家看来,坚定落实“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监管方针,持续丰富证券执法手段,资本市场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将无处遁形,同时在“民行刑”三维惩戒网的合力打击下,违法犯罪者将付出沉重代价,切实净化市场生态,促进资本市场在深化改革开放道路上行稳致远。

基础性制度建设得以夯实

不断完善的基础性制度建设是资本市场得以平稳运行和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和保障。

以贯彻新证券法为契机,2021年,围绕“建制度”主线,资本市场法治供给持续升级:3月,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实施;7月,《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证券期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施行;11月,《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实施办法》出台……

在业内专家看来,市场制度建设的完善为全面推进以注册制为“龙头”的资本市场改革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陈洁表示,上述文件力求从证券违法行为责任设定到实施机制整个运行体系中获得解决问题的综合方案,真正构建一个既能推动市场创新又能有效控制风险,且能兼顾公平与效率的证券市场法律制度体系,从而为确保证券法的宗旨、目标及功能措施的高效实现,提供坚实的制度基础。

具体而言,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时延安看来,资本市场法治基础在过去一年中得到夯实,主要可分为两大方面:“一是从国家层面释放健全市场秩序的信号,构筑防范金融风险的法律制度和机制;二是证监会等部门及地方监管机构不断优化资本市场规制方式和手段,出台了一系列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时延安告诉《金融时报》记者。

“除根据新证券法修改的情形,合并、清理、简化了一系列部门监管规章和交易所规则,如推出证券期货行业仲裁试点和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规定。”华东政法大学国际金融法律学院教授郑彧在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建制度”过程中,今年还完善了股票首次公开发行的辅导监管规则,明确了首次公开发行现场检查要求,全力护航注册制改革稳步推进。

执法司法协同机制不断强化

推动完善证券执法司法体制和协调配合机制,提升证券执法司法效能,是2021年资本市场法治建设的一大看点。证监会公开披露的数据显示,2021年上半年,证监会累计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及线索119件,移送涉案主体266人,较去年同期增长均达到1倍以上。同时,及时向检察机关抄送重大案件17件。

陈洁表示,这是证券监管部门以法律责任措施与实施机制的协调为抓手,积极寻求在证券市场活动的各个环节之间实现有效的统筹兼顾,进而推动相关制度措施得以协调高效发挥功能的具体表现。

9月,最高人民检察院驻中国证监会检察室揭牌成立,在业内专家看来,这将有效提升资本市场执法司法水平。“当前,资本市场执法面临的形势较十几年前更加严峻,大案要案多,新型疑难案件多,涉案金额大,案件涉众性强。”中国人民大学中国资本市场研究院联席院长赵锡军表示,必须协调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力量,形成打击证券违法犯罪的强大合力,才能有效地予以应对。

值得一提的是,《意见》在“建立健全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执法司法体制机制”方面,还提出“加强北京、深圳等交易场所所在地金融审判力量建设”。12月,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开市运行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北京金融法院便制定出台了《北京金融法院关于为深化新三板改革、设立北京证券交易所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刘纪鹏在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若干意见》的发布,一方面有利于加强证券监管,建立完善符合北交所特点的证券代表人诉讼运行机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也体现了行政监管和司法监管间的联动不断增强,在保障创新型中小企业发展方面统筹、协同推进。

近日,证监会党委在传达学习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时强调,以注册制改革为牵引,推进完善证券执法司法体制机制。在陈洁看来,未来,证券监管部门应进一步注重加强市场监管,与公安机关等部门协同配合,不断完善跨部门协作机制,努力实现从立法、司法、执法等各系统的资源整合和协调配合中获得更大的监管效能。

立体化追责体系威力渐显

2021年,“民行刑”三位一体的追责体系基本构建,我国资本市场全面进入“强责任时代”。

根据证监会网站披露的数据,截至1214日,今年以来证监会及地方证监局共计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263件,合计罚没金额近32亿元,其中28张罚单罚没金额超过千万元,8张罚单过亿元。从受罚原因来看,信息披露违法、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占据大多数。

郑彧表示,围绕《意见》精神,今年资本市场的执法行动呈现出行政处罚查处数量多、结案速度快、处罚力度大、违法行为打击全覆盖等特点,刑事处罚在新证券法和刑法修正案(十一)的护航下呈现对于证券犯罪行为处罚刑期长、罚金多的特点,而民事责任追究则在新证券法下开始出现普通代表人诉讼和特别代表人诉讼的追责案例,打击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刑事、民事三位一体的联动机制开始发挥作用。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我国关于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的司法实践迈上新台阶。1112日,康美药业证券纠纷案一审判决落槌,康美药业及相关责任人赔偿5.2万名投资者24.59亿元,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迎来首例司法实践。

有专家表示,康美药业案相关当事人被判处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使得针对证券造假者的“民行刑”全方位追责体系进一步完善,投资者获得了更加便捷有效的救济渠道,我国的民事诉讼机制和实践也得到了丰富。

“证券监管部门加大对大案要案的查处力度,已形成了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高压态势。”陈洁表示,行政、民事、刑事手段有机结合,三者良性互动齐头并进,共同推动了我国对证券违法行为立体追责体系的丰富和完善,高效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整体效应逐步凸显,将积极推动资本市场良好生态形成。


来源:《金融时报》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