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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6月9日至6月13日,法学研究所所长李林研究员率团访问芬兰,并参加在图尔库大学举办的“第六届中芬比较法”国际研讨会。北京大学党委副书记叶静漪教授、法学研究所诉讼法室王敏远研究员、法治国情调研室主任田禾研究员、刑法室主任刘仁文研究员、商法室主任陈洁研究员、经济法室主任席月民副研究员、宪法与行政法室李霞助理研究员、人事处处长熊义桥、院国际合作局李旸项目官员和科研处肖秋实一同访问并出席会议。
6月10日,法学所代表团一行在赫尔辛基法学院院长KIMMO NOUTIO 教授陪同下参观了芬兰议会,并分别会见了议会督察办公室(Ombudsman)高级官员JARI PIRJOLA博士和欧洲议会议员、宪法委员会主席JOHANNES KOSKINEN先生和其他两位官员。督查办公室JARI PIRJOLA先生介绍了议会督查办公室的历史沿革、工作职能等基本情况,对法学所学者提出的“督查办公室的受案方式与范围”、“该机构的督查对象”等问题进行了细致的解答。宪法委员会KOSKINEN主席首先向代表团介绍了芬兰国会的基本情况,并着重介绍了芬兰议会宪法委员会的功能、组成和具体运作等情况。在会见的过程中,代表团与KOSKINEN主席等官员就宪法委员会对法案合宪性的“事先审查”与法院系统对法律合宪性的“事后审查”的关系、欧洲人权法院判决在芬兰的直接和间接效力、实践中违宪法案的具体情况进行了深入交流。代表团团长李林研究员充分肯定了芬兰宪法委员会制度的积极作用以及对于中国宪法审查制度建立的启示,双方均表示希望两国的相关机构能开展友好交流合作。
6月11日至12日,代表团全体成员赴芬兰图尔库参加了“第六届中芬比较法”国际研讨会。李林所长应邀在开幕式上致辞。李林所长回顾了中芬双方合作的历史,高度评价了双方合作取得的成果,展望了双方合作的未来并且提出建设性意见。图尔库大学法学院院长JUKKA MAHONEN教授也在开幕式上致辞。
主题发言阶段,中方学者先后发言。法学所王敏远研究员以“中国刑事诉讼法中的司法审查”为主题发表演讲,王敏远研究员介绍了当前我国刑事诉讼法中的司法审查历史和现状,认为在中国特色的公、检、法三机关“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平行关系原则下,实现对侦查机关的强制性措施进行司法审查依旧任重道远。法学所李霞助理研究员发表“中国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主题演讲,她从司法权、行政权与公民权之界限的角度,介绍了中国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制度。她认为,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是行政诉讼的起始性问题,既反映了司法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的周延性,也反映了司法权介入和审查行政权及其活动的范围和程度。北京大学叶静漪教授以“集体劳动者关系的法律规制——中国经验”为题发表演讲,介绍了中国当前劳动争议的主要形式,集体争议事件的解决途径,并结合具体案例分析了劳动者的法律保护。法学所陈洁研究员的发言题目是“职工参与公司治理路径的本土化选择”,她从公司治理视角出发,结合中国的实际国情对比英国、美国和德国的职工参与制度,阐述了一国职工参与公司治理路径的选择尤其要考虑本国的法律传统、本国公司特有的股权结构以及公司治理的路径依赖。法学所田禾研究员以“中国法院司法公开制度与实践”为题,介绍了中国司法公开的情况,并对中国司法公开提出了“加强公开意识”、“明确公开标准”、“加快网站建设”的建议。法学所刘仁文研究员的演讲题目为“司法与媒体”,他从真实案例出发,介绍分析了在中国媒体尤其是新兴媒体、自媒体对于司法判决的影响,并提出了如何以法律手段处理好媒体和司法的关系的观点。法学所席月民副研究员以“中国所得税制改革的走向及其制度完善”为主题发表演讲,回顾了所得税制度在中国的发展历史,总结了中国所得税制度的特点,并提出了“以家庭为单位征税”、“扩大纳税人范围”、“进一步优化税率结构”等建议。
本次研讨会还发布第四、五届中芬比较法研讨会的成果——《人权保障与法治建设:中国与芬兰的比较》(社科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这是双方合作的重要成果,也是双方共同出版的第三本会议优秀论文集。
此次出访进一步加强了我所和芬兰方面的合作,增强了双方的学术交流,延续了中国芬兰法学学者之间的友谊。截至目前,法学所和芬兰赫尔辛基大学法学院、拉普兰大学法学院、图尔库大学法学院、芬兰中国法与中国法律文化研究中心在中国社科院和芬兰科学院的支持下已共同举办了六次中芬比较法研讨会,合作出版了三本论文集,双方合作务实深入,成果丰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