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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信息化继续发力,向切实解决执行难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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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发布2020年《法治蓝皮书·中国法院信息化发展报告》指出:法院信息化继续发力,向切实解决执行难迈进

 

 

2020年6月3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主办的“法治蓝皮书《中国法院信息化发展报告No.4(2020)》(以下简称《法院信息化蓝皮书》)发布暨2020年中国法院信息化研讨会”在北京举行,并发布了2019年中国法院智慧执行报告。

2019年是人民法院第五个五年改革纲要的开局之年,也是新修订的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五年发展规划的实施元年,也是人民法院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的起始年。与审判相比,执行工作所涉地域广、碎片化事务性工作多,信息技术具有更为广阔的发挥空间,从执行财产的查询控制、执行案件的办理和管理、执行行动的统一指挥到财产的拍卖处置、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信用惩戒以及执行事项的异地委托等,信息系统均发挥着革命性作用。信息技术在执行领域,不仅实现了执行工作的提质增效,更实现了执行体制和模式的变革,重塑了法院的执行生态。

《法院信息化蓝皮书》指出,新时代法院执行信息化建设面向“四化”——自动化、智能化、无纸化和移动化。自动化是信息系统发展到一定阶段必然应具备的功能,否则,将无法体现执行案件线上办理的优势,反而会因为人工录入的繁琐和不准确而遭到执行人员的抵制。智能化是智慧法院发展到高级阶段应该具备的特征。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围绕全方位智能服务加强顶层设计,深化智慧执行建设,以执行案件流程管理系统再造为契机,实现执行智能化全面转型升级。随着电子卷宗随案生成的普及、材料数字化技术日趋成熟、现代化办案理念和数据共享机制的确立,无纸化办案模式将最终成为办理执行案件的必然选择。移动办公将成为执行人员的日常工作模式,依托移动微法院应用,实现执行案件网上立案、执行现场图片视频等信息掌上展示并回传执行办案系统。

《法院信息化蓝皮书》指出,法院系统不断优化,执行办案自动化、智能化。2019年,执行办案系统实现了关键流程节点数据自动回填功能;实现了办案流程全程在线、全程留痕、全方位多层次监控;实现了案件节点可视化、标准化监管;实现了流程节点自动预警等功能。江苏法院对执行办案系统进行全面升级,新版系统设置了一些自动操作环节,减少了人工手动操作环节,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针对案款发放存在的管理风险,苏州法院在新案管系统中增加“我的案款”模块,对承办人、院局长实行分级授权、分级监管。上海法院打造智慧执行系统,基本实现了全案信息自动回填、全案文书自动生成、执行过程自动公开、网络查询自动发起、当事人自动关联、执行线索自动推送、终本案件智能核查等功能。焦作中院正式上线“执行案件全流程智能管控系统”,实现查封期限预警、冻结期限预警、节点期限预警、扣押期限预警、全案期限预警等功能。广州法院上线信用“云惩戒”系统,将全市46家职能部门纳入失信惩戒联动机制,将广州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自动对接到全市信用平台,与户政、人社等职能部门实现13类70亿基础数据的双向共享,通过网络平台对交易、消费、授信、荣誉、市场准入、政策支持等生产生活全过程内容进行自动识别、控制、拦截。

《法院信息化蓝皮书》指出,法院系统加快融合,部分法院实现执行办案一体化、集成化。2019年,浙江法院办案办公平台1.0版在全省上线试运行,打破了业务系统之间的壁垒,推动三级法院干警从“一张网办事”迈向“一个平台办事”。上海法院不断升级完善执行办案系统,初步建成了融合执行办案、网络查控、评估拍卖、信用惩戒等在内的一体化智慧执行系统。江苏法院打通审执系统,将执行办案系统与审判办案系统对接,实现信息共享。北京法院创新在线执行模式,当事人可通过电子诉讼平台录入执行信息、填写收款账号一键申请执行,实现审判执行无缝衔接。无锡中院将所有的信息化产品融合在一个系统中,一键登录,功能个性化配置。深圳中院在不改变法院现有系统和架构的基础上,推出智慧法院一体化平台,实现底层数据一体化、执行查控优化整合、智慧办案、智慧服务、数助决策等。

《法院信息化蓝皮书》指出,执行无纸化,结构性重塑执行权运行机制。江苏在全省推广“854模式+执行无纸化”,从立案到归档,执行人员全程借助系统内的扫描件实现同步办案,无需过手纸质案卷。为保障无纸化执行有效运行,深圳中院通过提升材料数字化标准,电子诉讼材料自动排序,信息数字化全流程利用,提升电子材料的应用体验等措施,确保电子卷宗材料能有效代替纸质卷宗材料。广州中院继续深入推进“执必果”试点工作,坚持执行信息化建设思路,研发上线了执行全网通办案平台,以无纸化办案、移动办案为抓手,从源头提升执行能力。

《法院信息化蓝皮书》指出,全面应用移动办案系统。移动微法院已走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截至2019年底,移动微法院累计实名用户量86万余人,日均访问量次超过46万次,办理网上立案120万余件,网上送达文书超过386万份。利用移动微法院,已经在2019年9月底前实现全国所有法院跨域立案。

《法院信息化蓝皮书》指出,法院推进区块链技术在执行工作中的应用。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注重利用区块链技术,建成内外网一体化的司法区块链“司法链”平台,为全国法院提供通用的数据存验证统一服务,截至2019年底,合计上链数据已超过3.27亿,为区块链技术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起到示范引领作用。吉林三级法院试点接入内网和互联网端的“法链”平台,成为全国首个三级法院同步开展区块链应用的地区。最高人民法院借助区块链技术研发“终本智能巡查系统”,目前,正在上海法院试点使用。最高人民法院还指导、推动湖南法院在移动执行平台上线区块链功能,截至2019年10月底,湖南全省共上链法院143家,上链执行案件2454件,上链执行法律文书文件13720件。2019年9月,北京互联网法院宣布,完成首例“公证机构+区块链”委托现场调查。

《法院信息化蓝皮书》指出,最高人民法院建设并全面推行执行财产询价评估系统。将大数据引入评估定价环节,大大提升执行效率,降低评估成本,促使财产尽快变现,切实高效实现申请人合法权益。2019年全国法院上线运行询价评估系统,形成了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工作的新模式,确保评估环节公开、透明、高效。

《法院信息化蓝皮书》指出,信息化助力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一些地方在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方面推动得力,如江苏法院打造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854模式”,福建法院建设执行协同指挥系统,以省法院执行指挥中心为龙头,全面加强统一管理、协调和指挥。

《法院信息化蓝皮书》指出,2020年应以智能与融合为导向,打造执行信息化精品工程。执行信息化发展到现阶段,必须要走集约化、精品化的发展路径。未来,执行信息系统平台应朝着融合、智能、集约、协同的方向发展,推动司法领域核心技术全面实现迭代升级,建立一体化、集成化精品工程。

一是全方位升级执行办案平台。全方位升级执行办案平台,需要打通审判与执行办案平台数据接口,实现案件信息自动校验回填、执行节点自动提醒、执行文书自动生成、违规行为自动冻结、关联案件自动推送、案件质量智能巡检等功能。加快人工智能、物联网技术在执行领域的创新发展,实现执行通知、网络查控、信用惩戒等程序性事项“自动批处理”,财产变现、听证约谈等常规环节全部集约线上流转,传统查控、执行联动等重要业务实现网络发起、反馈,执行公开、结案归档等事务性工作一键式完成,打造新的智慧执行模式。

二是推进司法领域各平台系统的深度集成。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人民法院也应该以此为契机,争取实现执行领域内各平台的集成融合,理顺各司法平台之间的逻辑关系,推动司法多平台之间的融合,建立一个入口的统一司法办案平台,省去在各个系统、不同网络之间切换、流转,提高司法效率,也有助于信息共生共享,建立一体化的司法大数据。

三是加大新兴科技成果的应用力度。应抓住时代带来的科技发展机遇,将区块链、人工智能等人类最新科技发展成果应用到执行领域,进一步优化执行联动机制和被执行人财产发现机制。针对“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存在的财产覆盖范围有限、跨行不能在线划拨、部分银行账户余额为0不能冻结等问题,应不断扩大财产查控范围,提高系统反应速度,利用人工智能等现代技术提高智能查控水平,实现对被执行人财产的自动查询、批量控制、智能筛选、深度发掘;畅通各系统、平台间的数据对接,确保数据交换及时、全面、准确,推进数据深度开发应用,着重强化被执行人下落和被执行人财产画像功能,推动查人找物能力有质的提升。

四是主动融入社会综合治理体系。十九届四中全会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法院的执行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法院应该以此为契机,继续融入社会综合治理体系,从源头上治理执行难。执行信息化建设既要着眼于满足执行办案的需求,更要着眼于继续把执行工作通过网络方式融入整个社会治理体系,继续与综合治理体系内其他主体形成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