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友渔:完成法学的宏大工程

小
中
大
中国法学经过达十年的发展,无论是研究的广度还是深度,都大不同于十年前的情形了。我的确成到现在我们的法学是近代以来我国最好的法学。但是,我们的法学还没有发展到可以使人甚为满意的阶段。摆在我们面前需要全国法学工作者共同担负的任务还是这样繁重:我们需要系统而深入地研究、总结四十年来中国法制建设和法学研究的历史的和新鲜的经验;需要扎实而有成效地研究、扬弃、继承几千年来中国的法律和法学遗产;需要科学地研究、坚持和发展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毛泽东的法律观;需要实事求是地研究、对待和借鉴别国的法制经验和观念;我们尤其需要从面临的实践中选择课题,着力于研究怎样在中国特定的政治、经济、文化背景下,把法学理论从而也把法制实践推向前进,以促进民主政治建设。我们需要负责地审查、对待历史;我们更应当开法学一代新风,积极而又负责地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我国当前实际出发而不是从脱离实际的空想出发,创造新思维、新概念、新方法。中国法学工作者面前的确有一个旷古未有的宏大工程。每个有出息的法学工作者尤其是法学青年,都应当在完成这个工程的过程中,展现自己的能力。为着完成这个工程,我们需要孜孜以求,做到学贯古今中外。只知中国不明了外国,只欣赏外国的月亮而对中国法律理论和实践不屑于深究,甚至是对外国东西仅知皮毛而对本国东西又瞢然无知,都不可能做出成就。我希望《中外法学》在完成我们面前的宏大工程方面能有一番作为。
是为祝愿!
【期刊名称】 《中外法学》【期刊年份】 1989年 【期号】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