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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法室岳小花参加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51届会议边会“青藏高原生态保护立法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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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15日,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51届会议边会在中央民族大学知行堂举行。本次边会以“青藏高原生态保护立法与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由中国人权研究会主办、中华民族团结进步协会和中央民族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共同承办,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中外专家学者和社会组织代表围绕相关议题展开研讨。

 

 

 

中央民族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中华民族团结进步协会常务副会长石亚洲先生致开幕词并作了“关于青藏高原生态保护立法与高质量发展”的主旨发言。石亚洲校长指出,作为我国面积最大、世界海拔最高的高原,青藏高原是珍稀野生动物的天然栖息地和高原物种基因库,是我国乃至亚洲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保护好青藏高原生态环境,利在千秋、泽被天下。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青藏高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2021年7月9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青藏高原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方案》。全国人大常委会发挥立法主导作用,根据青藏高原生态保护的重大意义、特点要求,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已经拟定了法律草案文本。本次边会提供了一个平台,共同探讨青藏高原系统保护、协同保护、特殊保护,以科学的精神,经过深入调研,数易其稿,生态保护立法以及高质量发展之路。

会议研讨分两个环节进行。第一环节探讨围绕“人权视野中的青藏高原生物多样性”展开。第二环节的探讨围绕“青藏高原生态保护立法研究”展开。工信部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中心国际合作处处长毛涛研究员对青藏高原生态产品的价值实现的法律保障进行了探讨。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秦天宝教授从整体系统观的角度分析了环境权以及在此背景下青藏高原生态环境保护专门立法的重要意义。青海省社会科学院院长索端智教授和甘肃省民族宗教研究中心迟钰骅研究员分别分享了青藏高原生态保护以及高质量发展的青海实践和甘肃实践。中国社会科学院生态法研究室助理研究员岳小花介绍了青藏高原生态环境保护立法从单个环境要素保护到可持续、具有可操作性的区域保护立法的理念转变。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徐爽副教授分析了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对正在制定的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提出的立法需求,以及青藏高原生态保护立法对此需着力解决的重点问题;蒋佳妮副教授立足青藏高原生态保护的特殊需求,探索了立法回应特殊保护的具体路径。田艳教授进行会议总结。

在闭幕阶段,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宋玲教授代表与会专家发表本次边会倡议: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共同保护青藏高原。“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兴则文明兴,让我们共同努力,共谋青藏高原生态环境保护与高质量发展之路,共建万物和谐的美丽家园,共创人类美好未来。本次会议在人权保障和可持续发展视角下,回应了青藏高原生态环境保护及其专门法律制定过程中的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为这些问题的解决贡献了视角丰富、措施多元的意见和建议,对于推进青藏高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拓宽和提高民族边疆地区的人权保护与发挥的范围和质量、增进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国际交流,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部分转自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