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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研究所简介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Institute of Law, Chinese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s)是国家级法学研究机构,座落于北京故宫东北角,景山东麓,所在地址是1919年“五四”新文化运动旧址的一部分。首任所长为张友渔。历任所长张友渔、王仲方、孙亚明、王叔文、王家福、刘海年、夏勇、李林、陈甦。现任所长:莫纪宏……<详情>
现任领导
联合党委书记
副所长
所长
组织机构
国际法研究所简介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是中国国际法学的研究重镇。她的前身是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中心、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研究室和最早时的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组。
1959年,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建立法学研究所之后的第二年,法学研究所成立了国际法组。 <详情>
主持所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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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0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举办2022年第三期新知讲堂,邀请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李菊丹副研究员讲授《种子法的修改及其对植物新品种司法保护的影响》,安排法庭第二合议庭审判长、二级高级法官罗霞解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二)》。法庭分党组成员、党务廉政专员郎贵梅主持。
李菊丹主要讲授了植物新品种保护的客体、种子法关于植物新品种保护修改的主要内容、此次修法对植物新品种保护的影响、品种权司法保护未来面临的新挑战及应对等四个方面内容。重点讲解了为解决品种权人维权难而在种子法第二十八条新增的关于延长品种权保护环节、扩大品种权保护范围、增加实质性派生品种保护的内容及其理解与适用。她认为,修改后的种子法所保护的品种权权利结构层次复杂,现实中侵权形态多样化,新增法律适用问题疑难,品种权纠纷中鉴定事项范围扩大,品种权法律规则应用复杂,人民法院在具体规则的厘清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随后,罗霞接续解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二)》。她从理解品种权保护的客体即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和有条件的收获材料出发,介绍了社会经济生活中纷繁复杂的侵害品种权行为和品种权纠纷的现状,深入讲解了侵权与违约、适格原告、共有权的行使、侵权行为的认定、不侵权抗辩、证据采信、同一性鉴定和民事责任承担等新司法解释规定的内容。她指出,新司法解释以切实保护品种权人利益、严厉打击侵权行为、促进种业自主创新为宗旨,秉持有利于权利保护的司法理念,扩大育种创新成果法律保护范围,提高损害赔偿数额,适时转移举证责任,明确裁判规则,服务种业自主创新和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此外,针对当前种业领域侵权套牌等突出问题,司法部门重拳出击,形成高压严打态势,切实让侵权者付出沉重代价。
授课后,李菊丹、罗霞分别与现场及线上听众就品种权一致性鉴定、实质性派生品种保护、无性繁殖植物新品种保护等问题,进行了热烈的互动交流。
郎贵梅介绍了法庭成立以来在植物新品种司法保护方面所做的工作,并对两位讲者的精彩讲授致以感谢。她强调,此次讲堂是落实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关于贯彻实施修改后的种子法要求的务实举措,人民法院要坚定不移地从落实国家战略和维护国家安全的高度,妥善审理种业纠纷案件,积极履职尽责,既要深入研究实质性派生品种等新型法律适用问题,用好用足现行规定,持续加大保护力度,也要积极加强和探索植物育种成果的专利保护和育种环节的商业秘密保护等多种保护手段,为推动种业科技创新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法庭部分干警和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全国32家高级人民法院、4家知识产权法院、40余家具有技术类知识产权审判职能的中级法院以及北京互联网法院、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以及专利审查协作北京中心、农业农村部种业司、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科技发展中心、有关县级以上农业农村部门受邀现场或线上参加。本次讲座线上听众1500余人,观看人次6600多次,点赞数近16000次,聊天消息数580条,受到广泛关注和好评。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