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11日,中组部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环球法律评论》杂志副主编支振锋莅临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举办专题讲座。本场讲座以“新法治:大转型与新路向”为主题,由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方乐教授主持,法学院几十名师生在行敏楼434会议室共同聆听并参与讨论。
在本次讲座中,支振锋研究员主要围绕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展开介绍:1.选择“新法治:大转型与新路向”这一主题的原因以及法治的来源;2.法治的动态演化;3.人类大变局;4.法治新路向。对于每一方面的内容,支振锋研究员都结合实践作了精彩讲述。
支振锋研究员首先阐明了选择“新法治:大转型与新路向”这一主题的原因。第一点原因是,我国正在走一条既源于传统、借鉴西方,但又有自身特点的新道路。第二点原因是,在信息革命的背景下,社会关系的变化导致了社会结构的变化,社会结构的变化导致了社会治理机制的变化,社会治理机制的变化引发了法律的变化。此外,支振锋研究员通过引用毛泽东《论人民民主专政》中的语句阐明了法治的来源。
其次,在法治的动态演化部分,支振锋研究员指出,法治不是一堆僵硬的规则,而是动态演化的体系,既是规则体,也是意义体。并且,法治作为治理机制与产业革命和社会变迁相适应,工业时代才有真正意义上的法治。
再次,在人类大变局部分,支振锋研究员认为,当今世界正经历着全球新科技革命和世界新历史变局,第三次产业革命使得信息科技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变化,生产力的革命必然带来生产关系、社会结构、治理机制的深刻变革。当今的时代是前所未有的命运相依、分裂隔阂的时代。
最后,在法治新路向部分,支振锋研究员指出,法律就是人类对如何驾驭自身的探索。随着人类时代的演进,主题不断转换。部落时代的主题是人类如何构建社会;农业时代的主题是人类如何构建大型政治共同体;工业时代的主题是人类如何控制政治共同体,捍卫个体的自由、人权和法治;信息时代的主题是人类如何既控制共同体,也控制个体。
分享结束后,支振锋研究员还对同学们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随后,方乐教授对本次讲座进行了简要总结,方乐教授指出本次讲座视野宽广、脉络清晰、逻辑严谨,如何理解和把握法治的时代背景是一个值得我们思考的问题。在观察西方法治的过程中我们需要对本国的法治状况作出判断。在此基础上,支振锋研究员提出的法治的动态演化的观点令人印象深刻,法治不仅是规则体,实际上还是一种社会治理的机制。方乐教授强调,虽然数字社会走得很远,但是法治还是要坚守一个基本的底线,即法治根本上是人类尊严的庇护所。
经过支振锋研究员对法治大转型与新路向的细致讲解,同学们对法治的相关理论知识和法律实践有了更为全面深入的了解,也有了一个新的学习、研究的思路和视角。
至此,在热烈的掌声中,本次讲座圆满结束。
来源:南京师范大学官网,2021年6月18日,文:邵之恒,图:方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