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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研究所简介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Institute of Law, Chinese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s)是国家级法学研究机构,座落于北京故宫东北角,景山东麓,所在地址是1919年“五四”新文化运动旧址的一部分。首任所长为张友渔。历任所长张友渔、王仲方、孙亚明、王叔文、王家福、刘海年、夏勇、李林、陈甦。现任所长:莫纪宏……<详情>
现任领导
联合党委书记
副所长
所长
组织机构
国际法研究所简介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是中国国际法学的研究重镇。她的前身是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中心、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研究室和最早时的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组。
1959年,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建立法学研究所之后的第二年,法学研究所成立了国际法组。 <详情>
主持所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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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息保护法》《数据安全法》等数据安全领域的重要法律距离正式出台越来越近。这将会给我国个人信息和数据保护现状带来哪些改变?法律落地有何难点?2021年5月22日,环球律师事务所主办“聚焦数据保护新热点,共探数据治理新思路”研讨会,许多专家学者及来自来自行业协会和企业的代表齐集一堂,就数据保护与数据治理问题展开讨论。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周汉华研究员指出,法律法规对隐私权和个人信息权关系的界定,将很大程度上影响到法律的适用。
周汉华梳理近年来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案件指出,法律判决受到对隐私权和个人信息权关系界定的很大影响。他认为,这个问题既涉及到理论,又涉及到实际操作。而按照目前国内民法典的规定,“两种权利被交织在一起”,极大增加了法律适用的不确定性。
周汉华说,隐私权是一个古老的权力,从孔子的名言”非礼勿听,非礼勿视,非礼勿言“起,隐私权就存在了。而个人信息保护则是在60年代后,人类大规模采用计算机处理个人数据,并且通过处理能够识别到个人时开始才出现。“最初隐私权和个人信息权是交叉在一起的。”
不过,作为世界个人信息保护领域领先者,欧盟目前正将这两种权利逐步分离。经过20多年的探索,欧盟将隐私权认定为私法权利,将个人信息权认定为公法权利,这一点在《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上体现得十分明显。周汉华认为,这会导致法律救济方式和制裁手段出现极大的不同。
与欧盟不同,国内的立法进程则呈现出一种将两者权力交织在一起的趋势。周汉华透露,国内立法中,对个人信息保护的重视是逐步形成的。2017年正式实施的《网络安全法》将个人信息保护纳入为重要部分;今年施行的《民法典》则在人格权篇将隐私权与个人信息保护写为一章。这意味着,隐私权和个人信息权开始被交织在一起。
“这在全世界几乎是绝无仅有的。”周汉华认为,这样的规定极大增加了法律适用的不确定性。“比较理想的状态还是由两个不同的机制来保护这两种权利。”
来源:“隐私护卫队”微信公众号2021年5月24日,记者马嘉璐、李梦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