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席月民研究员参加“实现‘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经济法治”研讨会暨北京市经济法学会2020年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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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27日,“实现‘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经济法治”研讨会暨北京市经济法学会2020年年会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601会议室隆重举行。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经济法室主任兼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法律硕士教育中心主任席月民研究员参加了本届年会。来自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央党校、北方工业大学等京内外数十所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百余名嘉宾,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参加了会议。本次年会共设四个环节:开幕式、主题发言、自由发言和闭幕式,年会主题为“实现‘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经济法治”。

 

开幕式

开幕式由北京市经济法学会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姚海放主持,北京市法学会《法学杂志》副编审程绍燕、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高圣平、北京市经济法学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朱大旗先后致辞。

程绍燕编审在线代表北京市法学会对年会的顺利召开表示热烈祝贺,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法学会工作的各位领导和专家学者表示衷心感谢!她指出:北京市经济法学会是经济法学研究领域的专业团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决策部署,围绕首都的工作大局,开拓创新,积极作为,在加强政治引领,繁荣法律研究,服务法治实践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推进首都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最后预祝本次年会圆满成功!

高圣平院长代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对各位嘉宾的光临表示热烈欢迎。认为在今年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发布后,明年全国人大通过上述规划前,北京市经济法学会召开学术年会,就其中一些重要问题来展开专门研讨,恰逢其时。相信本次年会的召开会为上述两大规划的落实提供积极贡献,期望并预祝本次年会取得圆满成功!

朱大旗会长首先代表北京市经济法学会对程绍燕编审代表市法学会、高圣平院长代表人大法学院拨冗指导、发表致辞表示衷心的感谢!对各位会员、各位理事线下线上参会表示热烈的欢迎!对为本次年会如期召开付出辛劳的会务组的各位老师、同学表达诚挚的谢意!

接着,朱大旗会长做了关于北京市经济法学会2020年工作总结暨2021年工作安排的报告。他简要地回顾了2020年学会广大会员、理事克服新冠疫情的严重影响,奋发努力,在完善学会组织建设、参与国家立法修法活动、加强经济法治学术研究、服务社会、应对疫情进行经济法治宣传等方面取得的可喜成绩和重要贡献,并从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积极开展经济法治理论研究、履行社会服务职能、扩大经济法治宣传等方面对2021年的学会工作作了展望。指出2021年是我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市经济法学会全体同仁应坚持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贯彻落实党中央、北京市委的各项指示精神,秉承学会的优良学术传统和务实理念,紧紧围绕“实现‘十四五规划’和二0三五年远景目标的经济法治”这一问题主轴,深入系统地研究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深化对经济法治基本问题的研究,扎实开展学会的各项工作。通过辛勤的付出,期待在2021年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之际,提交一份让各界满意的答卷。

 

主题发言

会上,10位嘉宾围绕如何实现“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经济法治等相关问题先后作了主题发言,主题发言分两个单元。

 

 

第一单元由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席月民主持。北京市经济法学会顾问、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徐孟洲、中央党校政治和法律教研部教授王勇、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叶姗、中央党校政治和法律教研部教授王伟、中国国际经济关系学会金融安全研究中心研究员马志毅依次作了主题发言。

徐孟洲教授发言的主题为“国家发展规划法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中的地位”,结合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建议,提出如下观点:第一,以制度推动有效市场机制和有为政府机制的耦合。要实现此耦合,最好的办法是用制度来推动,用经济法的语言来表达,就是用市场规制法和政府宏观调控法的耦合。第二,宏观调控法是宏观经济治理的法律支柱。宏观调控是宏观经济治理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在加强宏观调控的过程中应当依法调控,需要加强宏观调控法。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加强市场法律制度建设,编纂民法典,制定和完善发展规划、投资管理、土地管理、能源和矿产资源、农业、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法律法规,促进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公平交易、平等使用。所以,包括发展规划等法律,与编撰民法典一起,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组成部分。第三,发展规划法是宏观调控体系的导向法。科学的宏观调控离不开国家发展战略的规划。发展规划法是导向法,财政法、中央银行法都要作为手段来实现发展规划的目标和方向。第四,发展规划法是编制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法律依据。发展规划法是编制和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法律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是战略性、纲领性、综合性的总体规划,是编制本级和下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以及其他有关政策和年度计划的依据,其他规划要符合整体规划的要求,具有时间的延续性和空间的限定性。第五,发展规划法是党的主张转化为国家意志的一条途径。五年规划和远景目标规划,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体现,是实现党的主张的最好方式之一。我们要推动国家发展规划的法治化,就要尽快制定发展规划法,依法制定五年规划和远景目标规划。

王勇教授在线发言的主题是“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经济新发展”,首先谈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并侧重从经济人假设角度对其加以阐释。其次提出习近平法治思想能够促进经济的新发展,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也有助于促进我国十四五规划及远景目标的实现。其原因包括:一是习近平法治思想明确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方向,二是习近平法治思想明确了总体法治建设的要求,三是习近平法治思想明确了依法治国实际上就是一个总体布局和具体路径安排,四是习近平法治思想明确了要依靠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叶姗教授发言的主题是“完善宏观经济治理的经济法治进路”,首先谈到在国内宏观经济治理方面,要与时俱进地看待政府与市场关系,从而在目标优化、分工合理、高效协同的要求下,构建宏观经济治理体系。其次提出全球经济治理的关联性,包括国际经济合作和国内国际双循环改革这两方面。再次着重指出经济法学人更擅长处理政府与市场的互动关系,具体要求包括宏观引导、微观保障、松紧有度、进退有据、管放有谱、赏罚有理等六个维度。最后强调五年规划作为一项纲领性法律文件,应更注重政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宏观掌控。

王伟教授发言的主题是“市场监管机制的法治逻辑”,首先分析了新型市场监管机制的法治观念变迁,其中撬动新型市场监管机制构建的三大要素包括资本改革、执照改革和审批制度改革,从政策层面体现为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等三方面,观念上的变化还包括强调市场主体的自我责任、强调市场监管的有效性、强调社会共治、强调社会信任、强调竞争规制、强调安全监管、注重权力约束、强化法治保障等多方面。其次指出新型市场监管机制的法治逻辑,即监管目标强调公共性,监管效能强调有效性,有效监管的体现要守住市场的底线,监管协同强调社会性。

    马志毅研究员发言的主题是“建立健全金融安全法律制度”,在探讨了抵制美元霸权、维护中国金融安全的时代背景后,首先分析了防控新冠肺炎疫情与建立金融安全法律制度;其次指出要警惕美国发动非对称的金融战;再次提出建立健全金融安全法律制度,具体包含两大目的,即确保国内金融安全和维护国外金融安全,从而为实现“一带一路”战略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

第二单元由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袁达松主持。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刘继峰、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孟雁北、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汤欣、北方工业大学文法学院教授王斐民、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李蕊作了主题发言。

刘继峰教授发言的主题是“数据垄断立法模式初探”,首先回顾了近两年来,域外多国或地区高度关注和积极制定关于互联网反垄断的相关立法的大趋势,并指出我国近两个月以来对互联网平台垄断问题的关注。其次针对上述立法,总结出欧盟的数据统合性立法模式、美国的成文法解释模式和德、日、韩等国的(实用主义)反垄断修订与过程性控制立法模式这几种较典型的模式。

孟雁北教授发言的主题是“经济法视野下的欧盟《数字市场法》”,首先介绍了近期欧盟发布的数字市场法案和数字服务法案等两个法案包,并引发出从经济法视角的思考和契合性,如社会责任本位和回应性。其次提到了数字市场层面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变化、数字市场法案与竞争法等的关系、数字服务法案的经济法理论溯源(不平等关系中的权利倾斜性配置)、可信赖标记人等主体的义务与权力(与社会中间层理论的契合性)、我国市场监管总局与浙江省在数字经济竞争规制方面的探索等多项议题。

    汤欣教授发言的主题是“瑞幸咖啡案与新证券法下的域外适用条款”,首先介绍了新证券法第2.4条即域外适用条款在新证券法中的地位和作用,其次结合瑞幸咖啡案,提出该案就其本身事实而言,无法在新证券法下得到适用,即不宜作为上述条款的破冰案例来适用;就该条能否作扩大解释一事,考察了域外适用条款中的效果标准,指出公法上的执法标准应适当从宽,但私法上的诉讼标准宜相对紧缩,而且基于法不溯及既往和国际礼让等原则,参考美国立法例和我国最新执法动态,得出上述结论。

王斐民教授在线发言的主题是“贸易金融区块链平台的法治保障”,首先从该议题的时空背景导入,随后进一步指出贸易金融区块链平台的内涵;其次依次分析了贸易金融区块链的四种现行模式,即核心/平台企业主导型、金融科技公司主导型、银行联盟主导型、央行等公共部门主导型,并分别举例来探讨;再次谈及贸易金融区块链平台创新开放的法治保障问题,具体包括平台竞争与合作的法律规制、平台标准的开放与规范、保护贸易金融区块链的商业秘密、注重平台公共性与社会性的平衡、优化仲裁等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这五方面。

李蕊教授发言的主题是“中国粮食安全法治保障理路研究”,首先探讨了作为国家“三大经济安全”之首,确保粮食安全始终是治国理政的头等大事,但鉴于当前相关立法仍存在不少问题,粮食安全法治保障乃是渐进式的制度变迁。其次详细分析了粮食安全保障法与既有立法如何统合协调,再次着眼于相关外部制度构建问题,包括基于共治协同有限政府和有效市场、基于事权合理配置央地间粮食保障的职权职责、有效平衡产销区间的利益三方面。

 

自由发言

自由发言环节继续由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袁达松教授主持。北京市经济法学会监事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宗玉就国立医院去事业编制化、转基因等问题,北方工业大学文法学院董慧凝教授就《野生动物保护法》修改问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李艳芳教授就能源法问题,分别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闭幕式

    闭幕式由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薛克鹏教授主持,由清华大学法学院张晨颖教授做总结发言。薛克鹏教授主要谈及规划与经济法的关系及对规划的定性与调适等问题,认为经济法学界需要思考规划是否是法律名词,是法律还是政策?将来立法中是否要出现“规划”?如果是法律,将来立法需要考虑其在经济法中居于什么样的层次,规范的对象是谁,违反了规划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由谁来追责等问题。

    张晨颖教授对本次年会进行总结,指出今年是十三五收官之年和十四五规划制定之年,规划是各级政府和单位都在认真进行的一项重要工作,学者对规划的关注也是高度聚焦的。年会关注十四五规划及规划法治,有新意:首先,从国际国内社会经济发展的时机看,经济全球化有新态势,疫情防控从应急到常态化,需要从中长期角度调整我们的规划。从法律制度层面调控宏观经济,不能忽视发展规划法治的现实情形。其次,各中央文件中都提到了市场监管的措施,人大立法规划中也有诸多经济法领域的立法和法律修改。第三是研究方法上,以前采用案例分析、实证分析,现在逐渐也有计量分析、数理模型的引入等,法学研究从过去的定性慢慢引入定量因素,使得法学研究的成果更具可信度。

本次年会在大家热烈的掌声中圆满闭幕。

 

(文字整理:曹阳;摄影:黄尹旭、尔蕾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