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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以史为鉴,以事为镜,推动我国船舶污染损害赔偿制度不断发展”专题研讨会在上海举行
11月22日,“以史为鉴,以事为镜,推动我国船舶污染损害赔偿制度不断发展”专题研讨会在北外滩国际航运服务中心举行。本次研讨会由中国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管理委员会秘书处主办,中国船舶油污损害理赔事务中心承办,以来自交通运输部、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及各地海事法院等政府部门和司法机构代表,中国社会科学院、大连海事大学等高等科研院校的政策、法律研究专家以及国内保险公司、航运公司、律师事务所、鉴定评估机构等行业50余人参加了研讨交流。
研讨会上,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韩立新副院长、中国社科院国际法研究所张文广副研究员等五位国内外知名学者、权威专家紧密围绕会议主题,分别以“《海商法》修订之拟增‘船舶污染损害赔偿责任’章节”、“船舶油污损害赔偿相关公约条款的理解和适用”、“《海洋生态损害评估技术导则第2部分-海洋溢油》介绍”、“‘金玫瑰’轮等油污损害赔偿系列案件介绍及启示”以及“结合理赔案件谈《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修订建议”为题发表了演讲,并与来宾共同探讨、交流了在船舶污染损害赔偿工作上的立法情况、工作进展和经验心得。通过研讨,各方专业人士共同为解决我国在船舶污染损害赔偿领域所面临的现实问题,探寻一套具有我国特色的船舶污染损害赔偿机制凝聚了共识。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危防处董乐义调研员做了总结讲话,他表示此次研讨会搭建了良好的沟通平台,各方专业人士通过观点交流、意见表达形成了共鸣。他对与会各界长期以来对我国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及理赔事务中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感谢,希望船舶污染损害赔偿相关领域以《海商法》新设“船舶污染损害赔偿”章节的契机,继续加强合作沟通,推动我国船舶污染损害赔偿制度的完善,提升我国履行国际污染损害赔偿相关公约的能力。
这是理赔事务中心入驻北外滩国际航运服务中心以来首次承办此类研讨会,也是第三次成功举办海洋污染损害及赔偿研讨会,而且今年的研讨会更是首次使用网络直播的形式向社会公众开放,获得了业界良好的反响。今后,理赔事务中心将继续围绕相关议题,定期举办此类不同规模的研讨会和论坛,创新合作交流的形式,进一步推动中国船舶污染损害赔偿体系的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