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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国、黄晋、廖凡、姚佳受邀赴菜鸟网络和蚂蚁金服调研并参加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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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背景下的的反垄断问题是目前学界和实务界关注的重点问题。9月11日下午,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所竞争法中心、阿里研究院、蚂蚁金服和菜鸟网络共同举办的“与数据相关的反垄断问题”调研会议在杭州蚂蚁金服总部蚂蚁Z空间成功举办。

 

 

会议由阿里研究院资深专家杨建辉主持,会议共分为两个环节。

 

 

第一环节首先由蚂蚁金服副总裁白建民先生致欢迎辞。白建民总裁首先感谢调研团队远道而来,对调研团队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在谈及数据相关的反垄断问题时,他认为原始数据没有商业价值,只有大量的数据被加工、处理后才有商业价值。同时越有商业价值的数据,就越接近知识产权。数据商业价值在从无到有的衍变过程中,衍变到什么程度谈垄断才有意义,是需要解决的第一个问题。第二个问题是针对学界有观点认为数据平台的数据来源于用户,因此用户应该分享平台基于用户数据产生的商业利益。白建民总裁指出平台的商业利益不是不能分给数据来源的个人用户,问题的关健是如何分配,当下还没有一种合理的分配路径。因此,关于这个问题还需要进一步讨论。

阿里研究院的晓坪研究员向调研团队介绍阿里主要业务和战略。晓坪研究员系统地介绍了阿里巴巴的发展历史和业务创新逻辑。阿里巴巴的四大业务板块分别是新零售电子商务、金融、菜鸟物流和云计算。其中电子商务板块业务包括淘宝、天猫、聚划算和盒马,2016年5月份,阿里电子商务平台交易额超过3万亿元,成功超过沃尔玛;金融板块包括支付宝、余额宝等业务,2017年金融板块用户超过7亿,共服务650万中小企业;物流板块主要是指菜鸟网络;云计算业务中阿里云的市场份额约占47%,相当于后面排名第2-6名的总和。另外在工作模式上,阿里奉行双H战略,让员工健康(health)快乐(happy)工作。

 

 

菜鸟网络高级专家洪小崇介绍菜鸟主要业务。洪小崇首先强调了三个数字,这三个数字也是菜鸟网络的未来愿景,分别是24、72和5。含义是指菜鸟网络未来在中国实现24小时点对点配送,在全球实现72小时点对点配送。将中国的物流成本由占GDP的15%降至5%以下。洪小崇指出若想实现菜鸟网络的目标。必须打通各个快递物流企业内部数据,同时需要打通电子商务平台和快递物流公司数据。

针对大数据是否构成数据垄断,洪小崇认为除了满足数据垄断的形式构成要件之外,还需要考虑以下四个方面:第一,是否有利于信息保护;第二,是否有利于消费者的体验;第三,是否有利于社会进步;第四,区分限制原始数据分享,还是限制能力输出。企业应有权拒绝分享原始数据,但是应提供加工后数据。

 

 

蚂蚁金服高级专家宋伟通过业务大厅的展板和实物,形象生动地向调研团队介绍蚂蚁金服发展历史和当前业务的四大板块。

 

 

阿里研究院资深专家杨建辉向调研团队介绍数字经济反垄断新特点。杨建辉研究员指出数字技术的发展速度呈指数级增长,高速发展的数字技术带动数字经济的高速发展。其标志性事件是16年起全球市值最高的五家公司全是数字公司。他提出数字经济是一种高速经济、动态经济、平台经济、生态经济,因此数字经济模式不同于传统经济模式,数字经济在反垄断问题上面临巨大挑战。具体而言包括界定相关市场困难;市场支配地位不稳定;反垄断法宗旨观念转变等。面对这些问题,需要用符合数字经济发展规律的观念去解决。

 

 

第二个环节是与数据相关反垄断问题交流研讨。上海大学法学院院长文学国教授认为大数据背景下的理论研究应当讨论以下四个方面。第一,关于数据的基本问题,包括数据信息涉及到产权保护问题;公共信息是否需要经过授权;大数据是否形成关健设施等。第二,反垄断法对算法垄断规制。第三,大数据形成后是否形成市场优势,构成滥用行为。第四,隐私权保护问题研究。文院长分别对这四个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解释分析。特别强调在隐私保护方面,希望互联网公司能通过技术手段保护个人隐私。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所国际经济法研究室黄晋副主任首先谈到了数据公共性问题。黄晋副研究员认为目前国内将公共征信和私人商业征信行为混为一谈是不合理的。在谈到数据反垄断问题时,黄晋副研究员指出应当区分个人信息和商业信息这两个概念。最后总结了数据垄断在反垄断法中主要涉及到协同问题;除了协同,还有市场支配地位滥用问题;另外在大公司收购高成长性、具有优秀算法的公司过程中,也涉及经营者集中问题。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环球评论》编辑部副主任姚佳从数据类型化和数据赋权两个方面切入讨论。姚佳主任指出在数据类型化研究中,学界对数据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权利各说各话,她认为这种争论的本质是将数据看成传统物的概念。数据究竟如何类型化学界还需要进一步讨论。在数据赋权的问题上,姚佳主任认为赋权的方式和路径必须要侧重于法的正当性,不宜过多考虑经济学中的企业激励观点。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所科研处处长廖凡研究员提出四个问题向与会专家寻求意见。第一个问题是阿里和蚂蚁金服的股权关系。第二个问题是关于支付业务问题。在实务中支付宝接入网联后对蚂蚁金服风险控制会有多大影响?会不会有潜在的技术风险性问题?网联接入既成事实,实务推进过程中关注点是什么?第三个问题是支付宝的盈利模式。第四个问题是如何看待对金融科技企业监管。包括对监管沙盒看法和强人工智能时代法律责任处理问题。廖凡研究员就以上问题与阿里研究院、蚂蚁金服、菜鸟网络的各位专家进行了深入讨论。

 

 

蚂蚁金服高级专家齐新宇认为对数据的讨论难以达成共识的根本原因是对数据讨论不在一个范畴。她认为当谈垄断时,是把数据当成经济资源;讨论隐私的时,这里的数据不是泛指数据,是指个人数据的敏感数据;讨论数据买卖时,实际是指数据产品。因此讨论问题时应当对数据类型进行严格界定。第二,在谈到数据垄断上,把数据看成生产要素。齐新宇指出由于数据具有时效性,高度动态,数据很难被排他性占有,因此数据寡头可能是一个伪命题。且目前学界实务界均无相应的研究和模型能够论证拥有大数据能给企业带来竞争优势。

 

 

蚂蚁金服高级专家陈晨认为监管部门是否愿意给予金融科技类企业类似监管沙盒的监管政策,主要考虑到是否有利于用户,阿里一直把服务用户放在重要位置。如支付宝快捷支付和余额宝业务的推动。她认为数据利用应当充分考虑到消费者福祉。只有为用户提供方便福祉,路才会越走越宽。

在谈到数据孤岛现象时,陈晨认为可以参考蚂蚁森林的模式。不分享原始数据,仅分享分析后的数据。她认为这种模式既解决数据的利用,又不会造成数据的泄露,是解决数据孤岛的一种有效路径。

蚂蚁金服高级专家宋伟并不看好强人工智能时代的来临。他认为仅需要考虑弱人工智能时代数据垄断即可,通过对证券行业的智能投顾分析,讨论弱人工智能时代的数据监管问题。

 

 

阿里研究院资深专家杨建辉认为解决数据引起的问题最为重要,数据引起的问题无非就是以下五个问题。包括数据引起的个人隐私问题;企业分享数据之间的问题;数据跨境流动引发国家、社会安全;数据在反不正当竞争中的问题;数据在反垄断方面的问题。

在数据公共性问题方面,杨建辉研究员认为个人信息也应当是公共信息的一部分;在讨论数据是否会产生垄断时,杨建辉研究员认为毫无疑问会产生垄断。他同时提出回答了这个问题会产生更多困难问题。比如相关市场界定问题;如果一个企业向另其他企业开放信息,个人信息安全性问题;是否需要经过用户授权同意问题;企业不同阶段分享信息成本的核价问题等等。在大数据是否会形成关健设施这个问题中,杨建辉研究员认为关健设施理论引入数据领域是比较危险的。

 

 

阿里研究院晓坪研究员还就工业互联数据与黄晋副研究进行了深入讨论。晓坪研究员认为智能化水平提高,与物有关的数据会产生越来越多法律问题。黄晋副研究员认为可以参考日本电梯案,来对工业互联数据进行法律规制。

会议的最后由文学国院长作总结性发言。文院长首先感谢蚂蚁金服和菜鸟网络的大力支持,感谢阿里研究院的大力支持,指出这次实地调研菜鸟物流和蚂蚁金服,对阿里这个科技型企业印象非常深刻。阿里研究院、蚂蚁金服和菜鸟网络的各位专家在数据垄断问题上提出了许多新的观点,许多实务中的问题,对学术界理论界发展非常重要。强调这次调研收获颇丰。希望以后能和各位专家在数据垄断这个问题继续沟通,非常期待后续交流。文院长最后再次感谢阿里和各位专家对此次调研的大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