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攀峰参加“香港与内地仲裁新发展”专题研讨会并演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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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1日下午,傅攀峰助理研究员应邀参加北京国际仲裁论坛(BIAF)与香港国际仲裁中心(HKIAC)在北京保利大厦联合举办的“香港与内地仲裁新发展”专题研讨会,并作“中国仲裁报核制度新近改革”(China’s Recent Reform of the Arbitration Prior Reporting System)英文演讲。
在演讲中,傅攀峰对新近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一系列重要司法解释文件进行了梳理,并着重探讨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仲裁司法审查案件报核问题的有关规定》(《报核规定》)。相较于以往报核制度,《报核规定》的最大突破在于,其将报核制度扩展至国内仲裁领域。这有利于统一国内仲裁司法审查口径,又可降低法院轻率撤销或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或宣告仲裁协议无效的情况。
《报核规定》在当事人的参与方面作出了一定的突破,它允许上级人民法院收到报核申请后,在其认为案件相关事实不清时,询问当事人。不过,当事人依然无权主动申请参与报核过程。
中国仲裁报核制度仍将面临一系列实践困境。首先,《报核规定》并没有为上级人民法院回复下级人民法院的报告设定时限,这意味着整个报核过程可能非常耗时。第二,由于国内仲裁案件数量极大,因此,人民法院要处理的报核案件数量可能剧增,法院的负担由此会加大。第三,报核过程的透明度依然是一个问题,实践中可能导致相关方的质疑。不过,总的来讲,《报核规定》是对中国仲裁报核制度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改革,其成效与价值在未来仲裁司法实践中将不断展现出来。
参加此次会议并发言的有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主席Matthew Gearing,外交学院卢松教授,霖理律师事务所主任张玉林,世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利宾,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