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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新时代中国特色劳动法原理创新论坛暨《劳动合同法》十周年座谈会在沪召开
中国社会科学网上海讯(记者李玉 查建国)日前,由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与江三角律师事务所主办的“新时代中国特色劳动法原理创新论坛暨《劳动合同法》十周年座谈会”在上海召开。上海财经大学校长助理郑少华,江三角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陆敬波,法律出版社教育分社社长助理徐蕊分别致辞。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王全兴主持开幕式并作总结发言。来自全国各地20余所高校、科研院所与实务界的近60余位专家学者参会讨论交流。
郑少华将劳动法发展历程与改革开放关联相结合,引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性以及我国现行劳动合同制度中存在值得探讨之处。他认为,大学还承担着教书育人的功能,教材承载着重要作用,王全兴教授的《劳动法》教材连续出版二十年,对理论、立法、实务均产生了重要影响,有很多方面值得我们学习。
王全兴表示,劳动法的原理判定正在形成中,处于有创新但还不足的阶段,而本次论坛讨论内容包括,劳动法的价值原理、框架原理以及制度原理,中国特色的高度共识以及创新的探索路径。谈及创新的探索路径,王全兴认为,需要从既有原理解读中创新,从借鉴吸收中创新,从法治实践总结中创新,从现实问题分析中创新。
论坛由四个单元组成,与会者围绕新时代中国特色劳动法的原理创新,分别从劳动法价值与目标、劳动关系理论、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理论与劳动合同法理论与修改等方面进行逻辑推进。
第一单元“劳动法价值与目标理论创新”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谢增毅主持。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冯彦君在“新时代劳动法法益理论的新思维”的主题发言中介绍了法益的重要性。北京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阎天围绕“劳动法价值秩序的宪法关照”的论题进行解读。华东政法大学副教授谭金可做“走向人力资源开发法的劳动法:缘起及其可能”的主题发言,他认为,未来劳动法的走向应该是人力资源开发法,他就未来劳动合同法新图景从协调灵活性和安全性,管制和自治,互信共赢与提升用工质量进行探讨。宁波大学法学院博士粟瑜通过“从属性范畴在劳动法上的历史展开”论题分析讨论劳动关系从属性研究。在评议环节,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张荣芳分别从提炼出的自由、公平等法益的可涵括性与关照用词的解读方面对前两位发言人进行评议;西北政法大学教授谢德成则分别从“维护权利和资源开发”的价值衡量与从属性弱化可能引发弱者保护理论再思考等方面对后两位发言人内容进行评议。
第二单元“劳动关系理论创新”由吉林大学法学院冯彦君教授主持。华东政法大学教授田思路就“日本派遣与外包的界定和区分”主题进行发言,从日本法中关于派遣与外包的理论界定,阐述了假外包的四种类型。西北政法大学教授谢德成就“劳动关系认定的理论难点”进行发言,他通过互联网+用工、团队型劳动雇佣、建筑领域个人承包的雇佣以及高管雇佣等载体分析了劳动关系认定的理论难点问题。同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倩围绕“德国劳动关系认定的新发展”主题对中国与德国劳动关系认定进行对比分析。江三角律师事务所域外劳动法中心主任彭振华谈到“互联网平台用工模式及关系认定”时,从理性角度、类比分析、劳动关系中管理的认定等方面进行分析并提出了自己的四个建议与与会人员进行分享。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策研究室主任周国良与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教授沈同仙分别对第二单元发言进行评议。
第三单元“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理论创新”由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教授曹艳春主持。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谢增毅、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刘金祥、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博士朱军、江三角律师事务所域外劳动法中心副主任史庆分别做“雇佣关系、劳动关系与劳动合同法和民法典编纂”、“我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理念、机制与路径”、“用人单位劳动规章制度建构与集体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的思考”与“‘一带一路’与中国劳动法:现状、问题与展望”的发言。安徽大学法学院教授李坤刚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教授韩桂君担任评议人。
第四单元“劳动合同法理论创新与劳动合同法修改走向”由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张荣芳主持,上海师范大学法政学院教授刘诚、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钱叶芳、西南财经大学教授章群分别就“《劳动合同法》修法论评析”、“《劳动合同法》中存在的法理问题”与“《劳动合同法》修改的价值选择”进行主题发言。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教授曹艳春与福建工程学院教授谢天长对发言进行评议。
论坛总结闭幕环节由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胡凌主持,王全兴进行总结发言。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2017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