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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洪岩研究员应邀参加“中法法律与 司法交流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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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12日至13日,由法国驻华大使馆法律处举办的第二期“中法法律与司法交流周”在北京万达索菲特大饭店七层举行。刘洪岩研究员应邀出席交流周活动,岳小花助理研究员参加会议。本次交流周主题为“城市变迁与环境:探索适应21世纪的新城市法”。出席交流周的还有法国司法部欧洲与国际事务司合作处处长本杰明•当洛、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法规司司长杨洁、法国驻华大使馆法律参赞满安、武汉大学教授秦天宝、法国尼斯大学法学院荣誉教授吉尔•马丁、巴黎律师公会律师亚历山大•穆斯塔吉埃、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周珂、法国驻华大使馆文化教育合作处环境合作专员贝鹤天、中国外交部条法司应对气候变化办公室主任周倩以及中法两国环境保护相关领域的主要国家机关部门工作人员、法律从业人员、专家学者等共计二百余人。

此次“中法法律与司法交流周”系“中法环境月”系列活动内容之一。“中法环境月是由法国驻华大使馆创立于2014年,旨在通过环保领域经验和创新技术的分享,让更多群体包括公共机构、学校和科研机构、大学生、普通公众等意识到环境问题,并推动中法合作。刘洪岩研究员应邀作为会议发言嘉宾做主题演讲并参与会议讨论。

‍‍‍‍‍‍‍‍‍刘洪岩研究员在10月13日上午举行的“环境污染的刑事风险”圆桌会议中作主题演讲,题目为“中国环境刑事立法的罪与罚”。刘洪岩研究员认为:中国环境犯罪刑法立法经历了初步确立、突破与进展、修正与完善这几个阶段,中国环境犯罪刑法立法仍然存在诸多问题,并重点对环境犯罪刑法立法体例、环境犯罪罪名体系、环境犯罪刑法处罚等几个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阐述,在此基础上建议我国应今后应确立科学的环境犯罪刑法立法体例,进一步完善环境犯罪的刑罚适用原则和刑罚适用种类等。在演讲之后的讨论阶段,刘洪岩研究员就巴黎上诉法院司法官向马可·鲁歇洛尔提出的中国提起环境刑事起诉的主体、公检法等机构的职责以及赔偿等问题做了解答。在就天津爆炸案的讨论中,刘洪岩研究员与来自天津大学法学院的孙佑海教授共同做了解答。最后,会议主持人Franck Desevedavy律师做了总结发言,认为这一环节的发言人从理论及实务方面给大家分析了中国通过刑事立法推进对生态环境保护,并与法国的相关做法进行了比较分析,达到了充分交流的目的。

下午的“世界环境公约草案”讨论环节由中国外交部条法司应对气候变化办公室周倩主任主持。在法国最高行政法院法官、法学家俱乐部环境委员会主席杨·阿吉拉对世界环境公约草案的起草背景、主要内容以及与以往公约的不同之处做了介绍。刘洪岩研究员就此提出了自己的观点,他认为,当今世界气候变化谈判进展至今,一些公约已经进入实质履行阶段,在此框架外重新拟定“世界环境公约草案”,无论从从该草案的内容创新性还是签署的必要性及可行性方面,都应该慎重考虑。

生态法室
2017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