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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新媒体背景下法学期刊的创新与发展研讨会在校举行
9月8日,由华东政法大学《法学》编辑部主办的“新媒体背景下法学期刊的创新与发展”研讨会在我校长宁校区交谊楼圆桌会议室举行。
《法学研究》主编陈甦,《现代法学》主编许明月,《法学评论》主编秦前红,《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主编李红岩、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主任武宝瑞,《学术月刊》主编金福林、《政治与法律》主编徐澜波,《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主编姚申、编审沈丽飞、《法律适用》主编吕芳,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副主任沈固朝,《环球法律评论》副主编支振峰,《比较法研究》副主编丁洁琳,《上海政法学院学报》副主编赵运锋,上海文史研究馆馆长郝铁川,上海政法学院校长刘晓红,复旦大学法学院院长王志强,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教授王先林,上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院长倪受彬,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院长王国华,上海师范大学哲学与法政学院院长蒋传光,上海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李凤章,以及我校党委书记曹文泽,副校长兼《法学》主编顾功耘,副校长林燕萍,刑事法学研究院院长刘宪权,科学研究院院长陈金钊,法律学院副院长(主持工作)金可可教授、王迁教授、张栋教授,《法学》编辑部全体成员参加会议。林燕萍与陈甦分别致开幕辞,会议由《法学》副主编于改之主持。
上午的会议分两场进行。上半场议题一为“新媒体对法学期刊发展提出的挑战及期刊的应对”,由刘晓红教授主持,郝铁川教授、许明月教授、秦前红教授、王志强教授等依次发言,李红岩教授、陈甦教授点评。郝铁川认为,法学新媒体结合新闻与学术,具有受众广、传播快、可多次刊载的特点,法学传统媒体人应向法学新媒体人转变,探索建立法学新媒体分类制度。许明月认为,应转变以纸质期刊为主的办刊思路,充分利用新媒体发挥法学期刊推进法制建设的作用,建立符合新媒体要求的期刊管理制度。秦前红认为,虽然新媒体使法学知识的生产、传播、评价方式以及学术交流的场域发生了变化,学术争鸣的战场由传统纸媒转向新媒体,但在目前职称评定、科研评价均以传统期刊发文数为标准的现实国情下,新媒体对传统期刊的生存尚不构成威胁。姚申教授认为,新媒体已经从根本上影响着包括法学期刊在内的整个学术传播,法学期刊应紧跟时代潮流,打造迅速传播平台,努力具备整合性、交互性、个性三大特征。王志强教授认为,新媒体对法学期刊不会造成实质影响,纸质期刊发行量的下降仅会影响盈利,但不会降低学术影响力。王国华教授认为,目前纸质法学期刊的阵地还没有动摇,但今后发展到一定阶段还是有必要树立危机意识。针对前述发言,李红岩点评指出,新媒体的发展并不是在削弱传统期刊,而是更加突出“内容为王”的原则,信息时代期刊的定位至关重要,定位决定地位;法学期刊应成为展示法学研究成果的“专卖店”而非“杂货店”,提升期刊品牌优势;新媒体属于生产力,生产力的发展必然要求其上层建筑生产关系作出相应的调整与改变;学院派学术应当实现社会化转向,即对学术产品进行二次加工,在学院派的学术与公众需要之间居间说话,发展介于“学院法学”与“公众法学”之间的“公共法学”。陈甦点评指出,法学期刊对待新媒体的态度应当淡定,当电视普及后很多人预测电影院会衰落,但事实证明并非如此。人们在筛选、传播信息的过程中会考虑很多因素,不仅仅是速度问题。学术期刊实际上是在为市场提供信息参考价格,为读者制造信任,学术价值便从这种信任中来,我们可以有更多的方法把握信任,使精彩的思想让社会更广泛地知晓,新媒体便是一种手段。
下半场议题二为“新媒体背景下法学期刊的评价体系”,由武宝瑞教授主持,徐澜波教授、支振锋教授、倪受彬教授、陈金钊教授、王迁教授等依次发言,沈固朝教授、金福林教授点评。徐澜波认为,新媒体在传播法学研究成果的过程中可能会遭遇规范化、学术化的障碍,但未来发展新媒体必然是大势所趋,纸质媒体必须迎接挑战,做好应对。支振锋认为,新媒体在传播广度、速度、程度方面有着无可比拟的优势,在当下引证率成为法学期刊普遍焦虑问题的现实背景下,有必要探索建立更为合理的评价体系。倪受彬认为,新媒体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但其盈利性、碎片化的特点可能决定了其不适宜向经过系统培训的专业人士传播沉淀式成果,但新媒体的作用不容忽视。陈金钊认为,新媒体对法学期刊的评价体系不会造成太大影响,新媒体与学术研究之间的关系还有待探讨。王迁认为,新媒体在展示法学研究成果方面已蔚然成势,传统法学期刊可借鉴国外论文发表制度,缩短论文面世周期,并与新媒体展开错位竞争。针对前述发言,沈固朝点评指出,高水平期刊不等于高盈利期刊,社会标准不等于学术标准,评价学术期刊应坚持内容上的“质”的标准,而非形式上的“量”的标准。金福林点评指出,新媒体背景下法学期刊将以何种形态长久存在下去是一个问题,目前对学术成果的评价标准过于单一,有必要建立多层次的期刊评价体系。
曹文泽代表学校和校长叶青感谢大家对华政《法学》杂志的帮助、对华政法学研究工作的支持、对华政教育事业的厚爱。他强调,要办好法学类期刊需要注意三个问题:
第一,办刊要始终坚守正确的政治立场和价值取向。法律属于上层建筑,具有强烈的意识形态色彩;期刊作为宣传法学观点、思想的重要阵地,应当坚守住正确的政治立场,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服务于政法人才培养的大局,服务于法治事业发展的大局,服务于国家发展、民族振兴的大局。第二,办刊要坚持促进观点和理论的创新。按照“双百方针”,鼓励和激励社会主义哲学社会科学的创新发展。法学期刊在办刊的过程中,要勇于直面现实问题,要勇于刊发具有创新意义的文章,要勇于促进正常的学术争鸣;既放眼世界,更要扎根中国,注重体现中国特色,积极构建中国话语,适时提供中国方案,为我国法学理论的研究和法治事业的发展提供坚实的研究基础。第三,办刊要特别注意同国家法治建设发展进程紧密相联、同向同行。要坚持以当前正在做的事为中心,坚持问题导向,找准我国全面依法治国和司法体制改革过程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重点发力攻关,真正把法学类期刊办出特色、办出水平。
与会资深编审、优秀作者分别就新形势下《法学》办刊的发展定位、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背景下期刊重大选题策划、审稿方式的改进、办刊思路与经验等问题展开讨论。
本次研讨会是对新媒体背景下法学期刊向何处去这一重大问题的有益探讨,国内资深编审、优秀作者的真知灼见有利于推动法学期刊在新时代的转型升级,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来源:《法学》编辑部2017-0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