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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孙宪忠想必是今年全国人大会议期间最“火”的代表之一。3月8日下午,民法总则草案提交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编纂民法典的第一步成功迈出。在众多推动力量中,少不了孙宪忠。四年履职过程中,他先后五次提出编纂民法典的议案。
在孙宪忠看来,民法典的重要作用怎么强调都不过分。在很多场合,他都喜欢用拿破仑来举例。“拿破仑说过,他一生打了40次胜仗,但是滑铁卢一役让他功名扫地,但是他的民法典将光照千秋。为什么他会这么说呢?没有民法典的法国,整个社会是比较封建、保守的,但是通过民法典的编纂,新的、受到启蒙思想影响的思想写进了民法典,最后使得法国变成一个现代国家。可以说,民法干涉社会的面最大、程度最深,涉及每个人的衣食住行方方面面。这也是其他法律比不了的。”
对于孙宪忠而言,民法典的编纂已不单单是一种工作、一种学术研究,不知不觉中,它已成为自己的一种情怀。
2013年,孙宪忠当选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当时,民法典编纂已被搁置十多年,处于低潮期。
在那一年的全国人大会议上,孙宪忠提交的“修订民法通则为民法总则、整合民法立法体系为民法典”议案,没有引起多大关注。但他并未就此放弃,在之后几年里,他每年都提交了关于民法典编纂的议案。从“关于中国民法典中民法总则的编制体例”,再到“民法总则应该规定‘客体’一章及该章编制方案”,主题虽然都是一个,但孙宪忠关于编纂民法典议案论证的部分更加透彻、详实,范围也越来越细。
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首次明确提出要编纂民法典。在孙宪忠看来,这是对他提出的议案最明确、最有力的回应。2016年,制定民法总则被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计划。随后,2016年6月27日、10月31日、12月19日,民法总则草案分别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三次审议。审议期间,在2016年9月3日,孙宪忠就中国民法典编纂问题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了专题讲座。同年,他被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聘请为立法专家顾问。
本次起草民法总则,孙宪忠所在的中国社科院课题组承担了部分编纂工作。得知民法总则草案要提请今年的全国人大会议审议,孙宪忠坦言压力还是蛮大的。“虽然最后的大体框架已经确定,但细节的斟酌仍需继续研讨。一个条文,甚至几个字,包括标点符号是否恰当,经常一讨论就是半天,如何把立法意图通过文字表现出来,是个十分复杂的过程。”
今年全国人大会议前夕,在一次研讨会上,孙宪忠还提出了40多个小的修改意见。
眼下,距民法总则草案提交表决已进入倒计时。“现在编纂民法典,正处于千载难逢的好时期。民法典制定出台,对于保护人民的权利、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将发挥巨大作用。”孙宪忠说。
民法总则草案虽然提交审议了,孙宪忠却没有感到可以松一口气,他已开始着手为下一步的民法典编纂做准备了。
“与数量众多的单行法相比,体系化的民法典能够降低裁判成本,以严整、科学的体系减少裁判冲突。”孙宪忠认为,民法典编纂的第二步任务同样艰巨,必须尽快启动分则起草工作,并且必须确保立法质量,坚持进度服从质量原则。
说到这儿,孙宪忠拿出他在今年全国人大会议上提交的关于修改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的议案。
“为了这个议案,社科院组织了好几次专家研讨会,我也提前通过网络收集意见和建议。毕竟和老百姓的利益息息相关,应该让他们知道。同时我也发到了我们上海代表团的微信群里,请大家指正。”就这么来来回回,议案修改了好几次,直到此次大会召开前一天,孙宪忠还在修改。
其实,五年来,除了与民法典相关的议案,孙宪忠还提出了很多其他的议案和建议,也都受到高度关注并得到及时有力回复。
以曾备受关注的农夫山泉案为由头,2015年全国人大会议上,孙宪忠提出了关于加快修改标准化法的议案。8000多字的议案,他从案由、案据、方案、注释几个方面进行了详尽阐述。第二年,2016年3月24日,实施27年的标准化法迎来首次修改。今年2月2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标准化法修订草案,决定将其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当代表这几年,还有一份建议也是让孙宪忠挺有成就感的。2014年,他提交了一件关于科研经费改革的建议。“当时财政部给我的答复是,他们认为,所有的科研人员都是国家工作人员,国家工作人员在单位有工资报酬,因此不支持科研活动再领取报酬。”孙宪忠说。
对这个答复,孙宪忠并不满意。去年的全国人大会议上,经过两年的跟进调研,孙宪忠再次提出关于建立科研友好型经费使用管理制度的建议,近7000字的建议中包括了指导思想以及应该解决的具体问题和解决方法。半年后,2016年7月20日,《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印发。“很多问题在这个文件里都得到了解决。”孙宪忠说。
“想写出高质量的议案,社会调查太重要了。教科书上写的很多东西和实践是不一样的。”孙宪忠认为,作为一名法学研究者,同时又是一名全国人大代表,在调研中有三个基本问题尤为值得关注:一个是改造社会、推进社会进步的法思想,一个是要坚持自己的法制度,再有一个就是对人民群众的法感情。
“实际上我们作出的制度,最后都会变成人民群众的权利和义务,人民对法律制度到底是怎么看的,这个问题一定要通过调查研究才能提出来。”孙宪忠说。
来源: 法制日报人大立法2017-0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