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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探讨追逃追赃国际合作新动向研讨会举行
本报讯记者蒋安杰2016年12月31日,G20反腐败追逃追赃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聘任仪式结束后,探讨追逃追赃国际合作新动向研讨会同期举行,黄风教授主持,与会专家学者结合自身的工作经验,探讨了追逃追赃国际合作的新动向、新问题和新发展,并对中心的发展提出了积极的建议和意见。
中央纪委国际合作局副局长蔡为总结了我国追逃追赃国际合作取得的成绩,概括为“举旗、织网、亮剑、擂鼓”。中国在国际反腐败斗争中占据了道义的制高点,拓展了合作的渠道,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增强了中国的话语权。在追逃方面,不敢逃的局面基本形成,不能逃的机制正在不断完善。在追赃方面,努力构建“找得到、追得回”的追赃机制,让国内的赃款藏不住、转不出。他希望,中心今后的工作中致力于学术研究的同时要发挥服务实践的作用,切实服务于追逃追赃国际合作的实践,为实务部门培养专门人才。
司法部司法协助外事司副司长张晓明首先介绍了司法部在反腐败追逃追赃国际合作中的任务和作用,指出尽管反腐败已经取得了巨大的成绩,但是,目前腐败犯罪的形势依然复杂严峻,需要提高反腐败的能力建设,从事反腐败追逃追赃理论研究和实务工作的人员都要走专业化、专门化的道路。希望中心能够在党中央的领导下,在国际社会讲好中国法治故事和追逃追赃故事。
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局陈雷结合个人多年的工作和研究经历,总结了我国追逃追赃的类型和方式,提出了完善追赃相关法制的建议,并鼓励研究中心翻译并建立各国引渡法、刑事司法合作法、移民法等数据库,为司法实务人员提供一手的帮助。
外交部条法司刘小燕从国际、国内两个方面指出,要加大反腐败追逃追赃国际合作方面的前沿问题研究,加强对国际社会最新研究动向和机制的研究,并向国际社会推广我国的良好实践。国内方面要注重国内法和国际法的衔接的研究,完善相关国内法,服务互利互惠的双向合作。
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合作局处长曾朝晖介绍了最高人民法院在反腐败追讨追赃国际合作中的作用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违法所得特别没收程序的最新司法解释的进展。他强调,要明确中心的定位,发挥中心作为国家反腐败追逃追赃国际合作智库的作用。另外在案例库建设时要注意原始判决的收集和翻译。
中纪委派驻国家民委纪检组陈东介绍了我国追逃追赃国际合作的发展脉络,并强调中心要尽快产出成果,特别是案例研究的成果。
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总局四局周晓勇发言中对中心发展提出三点建议:第一,中心要与外国的司法机关和研究机构紧密结合;第二,要与国内的反腐败实务部门紧密结合,共享资源和信息;第三,要与具体的案件相结合,为办案人员提供智力支持,加大培训力度。
中国人民银行参事室研究员陈捷阐述了反洗钱在反腐败中的重要作用,介绍了中国人民银行在反腐败追逃追赃国际合作中的作用,并希望在中心案例库建设等方面贡献力量。
北师大法学院院长卢建平为中心未来的工作提出两点重要的建议:一是要注重案例库的建设,分析目前我国追逃追赃实践中的成功和失败的案例并总结经验和教训;二是要开展相关人员的专项、专题培训。聘请反腐败追逃追赃领域的专家现身说法,并结合理论点评,为司法实务工作者提供智力支持。
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教授马呈元指出,中心应当加强多语种的资料库的建设,注意理论联系实际,进行专题的研究,积极开展多样的反腐败宣传教育。
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文华指出,应当提高中国在国际反腐败领域的话语权,要用多种语言向国际讲好中国反腐及中国的追逃追赃故事。她并表示,愿意在多语种人才方面提供支持和帮助。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时延安教授指出,中心一是应当加强中国和国际案例研究,在经验提炼的基础上上升到模式的梳理;二是要注重法律工具的开发,自主研发中国主导的评价体系和模式;三是要加强和开展交叉学科的研究和合作。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副研究员樊文指出,应当尽快出台我国刑事司法协助法,加强比较研究和国际金融机制的研究,提高国际刑事司法合作的效率。
黄风感谢各位代表的发言和建议,并表示愿意为各位兼职研究员的研究工作提供平台和服务。研讨会在黄风的总结中画上了圆满的句号,反腐败追讨追赃国际合作,我们永远在路上。
来源:《法制日报》2017-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