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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最高人民法院成立司法案例研究院
9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举办司法案例研究院揭牌暨“中国司法案例网”开通活动。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出席活动并讲话,强调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推进司法案例研究,进一步加强案例指导工作,促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弘扬法治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国际司法文化交流合作,为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积极贡献。
在当天的开通活动上,来自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中国法学会、中国政法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法官及北京师范大学的领导、学者等嘉宾先后致辞。他们对司法案例研究院的成立和“中国司法案例网”的开通表示祝贺,希望司法案例研究院积极开展司法案例的收集、生成、研究、成果转化和中外司法交流工作,着力建设国际一流的司法案例数据库和研究中心,为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弘扬法治精神、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作出积极贡献。
时任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姜伟在致辞中说,成立司法案例研究院,开通中国司法案例网,是最高人民法院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加强和规范司法解释和案例指导、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进一步加强案例指导,更好服务审判工作和国家法治建设。他指出司法案例研究院要坚持问题导向,主动服务大局,积极助力司法改革,加强案例收集、研究和成果转化,及时发现、研究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活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总结、提炼具有导向价值的好经验、好做法,为科学决策提供智力支持。希望司法案例研究院和中国司法案例网着力打造实践与理论紧密结合的研究平台、体现审判专业特点的新型智库,早日成为世界一流的案例研究中心,为推动我国司法文明进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积极贡献。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郑淑娜表示,在司法体制改革不断深化这一背景下,最高人民法院成立司法案例研究院,开展司法案例的收集、生成、研究、成果转化和中外司法交流工作,意义重大。在中华法系司法文明的历史长河中,司法案例一直占有重要地位,在当代,虽然我国是成文法国家,但司法案例与成文法之间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希望司法案例研究院充分运用“互联网+司法案例”的新型研究模式,开辟新形势下司法案例研究的新局面,成为中国司法案例研究的高端智库,也能通过案例研究成为进行立法研究的重要平台,努力为促进公正司法、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秩序作出贡献。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陈连福表示,司法案例研究院的成立是司法工作中的一件大事。司法案例是司法工作的产品,是法律原则和具体规定与司法经验有机结合的产物。加强司法案例的收集、研究、运用和宣传,对于加强和改进司法工作,保证法律正确统一实施,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最高人民检察院将认真吸收借鉴司法案例研究院相关研究成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检察机关案例研究和案例指导工作,促进提高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并与最高人民法院携手努力,共同开展案例研究工作,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司法部副部长刘振宇表示,司法案例研究院的成立和“中国司法案例网”的开通,是我国法治建设的一件大事,对规范和指导全国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促进司法公正,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团结引领法学理论和司法实务人才促进法学教育研究,强化各司法文明交流互鉴,都具有重要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司法部将积极配合参与司法案例研究院和中国司法案例网有关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支持和鼓励司法行政研究机构、高校、律师等法律服务人员参与研究院各项工作,充分利用这个平台的集约、众筹、共享优势,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提升法治宣传时效,提高法律服务水平。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苏军表示,案例研究方法是法学方法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成熟完善的案例研究能够为立法、司法、法学研究、法学教育、法治宣传等提供鲜活的实践经验和丰富的资源素材,对于完善法律制度、统一法律适用、提升司法公信、繁荣应用法学、推进法学教育、促进国际交流都具有重要意义。司法案例研究院在研究内容、模式、机制、成果转化应用等方面,体现了“互联网+”和众筹模式等创新思维,以成果共享为价值追求,必将引领推动我国司法案例研究取得重大进展和丰硕成果。希望司法案例研究院、中国司法案例网建设成为全国最为专业、权威、高效的典型司法案例数据库,打造成果显著、人才荟萃、世界一流的案例研究中心。
司法案例研究院专家委员会主任、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陈光中表示,中国的案例具有三个特点:一是历史非常悠久,上至周朝青铜器铭文,下至明清律例,都载有非常经典的判例。二是资源丰富,当代三大诉讼的国内案例和涉外案例取之不尽,用之不竭。三是作用重大,不仅为司法实务提供范例,而且为理论研究和法学教育提供了非常丰富的资料。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最高人民法院非常重视案例作用的发挥。司法案例研究院的成立,将为案例研究提供更好的基地和平台,将促进我国案例研究走向一个新的历史发展时期。
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杨一凡在致辞中说,重视司法案例的编纂、研究和整理,在中国历史上是一个优秀的传统,这个经验是值得借鉴的。中华法系司法案例的“巅峰”是清代的秋审成案,因为清代前期秋审成案是拟定情实、缓决的样板、依据,在乾隆时部分成案被刑部提炼成了秋审条款,成为司法解释,而在清末修律时,秋审条款经沈家本由法部修订成了立法解释。司法案例研究院抓准了中华法系有显著特征的司法案例秋审成案,形成的第一批成果《秋审案例及其研究》,不仅集中展现了秋审成案的全貌,其“导读”的方法也是一种创新,值得今后发扬。
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法官宋敏莉表示,作为中华司法体系的组成部分,澳门对于中华司法文明的发展具有责无旁贷的责任。虽然澳门法律和司法体系的根源在于葡萄牙以及欧洲大陆法,但在刑事方面,与内地的法律制度有很多相近的地方,澳门法院将竭尽所能,为司法研究院集法学研究、司法实务工作以及中外司法交流于一身的重要平台的发展,尤其是在葡萄牙以及葡语系国家与地区的司法判例的收集、研究、比较等方面,以及与葡语系国家的司法交流方面尽绵薄之力。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国际刑法研究所所长黄风教授认为,关于司法案例的研究是对法律适用的研究,无论是英美法系还是大陆法系,均重视此类研究。早在古罗马时期,乌尔比安就说过:“法是善良和公正的艺术。”这种艺术的演绎者不限于立法者,还包括法官和法学家,法官就是适用法律的工匠,判例是他们的产品和成果。最高人民法院成立司法案例研究院,是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及司法改革方针的重大步骤,同时,对于繁荣应用法学、推进法学教育、促进国际司法交流也具有重要意义。作为首席研究员,会积极参与司法案例研究院和中国司法案例网有关工作,并履行首席研究员的职责,积极承担司法案例研究或翻译项目,为《法律适用•司法案例》期刊提供稿件并参与杂志的策划组稿工作,协助研究院制定案例研究计划,充分发挥首席研究员在相关学科的学术引领作用。
来源:《人民法院报》2016-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