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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法学期刊研究会会员代表大会暨2016年学术研讨会于2016年8月11日至12日在吉林长春举行。会议由中国法学会法学期刊研究会主办,吉林大学法学院、《法制与社会发展》杂志社、《当代法学》杂志社承办,北大法律信息网、中国知网、吉林警察学院协办。中国法学会法学期刊研究会的会员、理事及相关专家学者和数据库单位代表18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顺利完成了换届和学术研讨两大任务。
8月12日上午,中国法学会法学期刊研究会会员代表大会正式召开。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文显教授在开幕式上讲话,他希望中国法学会法学期刊研究会把本次大会办成团结、和谐、民主、进步的一届大会。通过这次会议凝聚法学期刊未来发展的共识,明确研究会未来发展的方向。希望通过期刊研究会年会的学术讨论,进一步提升对重大理论问题的思想认识。张文显教授对法学期刊研究会的工作提出五点具体意见: 1.把中国法学期刊办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坚强理论阵地;2.深入推进法学理论创新,引领中国法学发展;3.支持学术争鸣,促进学术繁荣;4.大力培养学术人才;5.促进学术规范化。张文显教授还就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十三五规划的内容向与会者传达了法学领域内的重大理论和学术活动的重大信息。
吉林省法学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傅铁铸同志代表吉林省法学会对本次盛会的隆重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
吉林大学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李忠军教授出席会议并致辞。
吉林大学法学院院长蔡立东教授出席会议并致辞。
中国法学会法学期刊研究会会长、《中国法学》总编辑张新宝教授受常务理事会委托,作了《中国法学会法学期刊研究会2011-2016年工作报告》。
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法学研究》副主编张广兴研究员根据中国法学会关于所属研究会办理民政登记的相关政策,就修改章程向与会人员进行了说明。
研究会秘书长,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朱广新研究员对研究会换届方案进行说明。
研究会副会长、《法商研究》常务副主编温世扬教授主持通过了章程草案和大会选举,会议表决通过了研究会章程修改草案,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研究会理事会、常务理事和研究会负责人,其中理事107人,常务理事38人,研究会负责人15人。《中国法学》总编辑张新宝教授当选为会长,《法学研究》副主编张广兴研究员当选为常务副会长;12人当选为副会长,分别为:《法学》主编顾功耘教授、《法律科学》主编韩松教授、《中外法学》主编梁根林教授、《清华法学》主编林来梵教授、《法学评论》主编秦前红教授、《政法论坛》主编王人博教授、《法商研究》常务副主编温世扬教授、《政治与法律》主编徐澜波研究员、《现代法学》主编许明月教授、《法学家》副主编杨建顺教授、《法制与社会发展》副主编姚建宗教授、《环球法律评论》主编周汉华教授。《中国法学》副总编辑王莉萍编审当选为秘书长。
8月12日下午,围绕“法学期刊对法学研究的服务与引导作用”召开了专题研讨会。主题发言人、自由发言人、评议人分别从多个角度就“法学期刊对法学研究的服务和引导作用”进行了阐述。
专题研讨会第一单元由《法律科学》主编韩松教授主持,《法学评论》主编秦前红教授、《清华法学》主编林来梵教授担任评议人。共有三位主题发言人、两位自由发言人发言。
西南政法大学期刊编辑部林士平副编审就后“名栏”时代西部高校社科学报竞争策略进行了较为细致的阐述,他认为,“名栏”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其中的各环节密切配合、协同作用,必须分清主次,重点解决以下环节的问题。1. 增强必胜信念打造特色栏目,发挥本校的学术研究、区域布局、历史传统和编辑力量等优势,聚精会神地投入到“名栏”创建工作之中。2.找准学科优势做好选题策划。“名栏”建设中“宁缺勿滥”的评审原则从另一个侧面说明,“名栏”对一些优势学科的具体方面还没有实现全覆盖,在选题策划上仍大有潜力可挖。尤其是解决提高现代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加强“一带一路”区域合作平台建设中的理论与现实问题的栏目,值得倾力打造。3. 选好栏目主持人和栏目编辑。选择专业对口、编辑能力较强的人员组成结构合理的编辑团队,打造好“名栏”。对于栏目编辑的选任,尚需要从专业结构、编辑能力、梯队结构方面加以考虑。综上所述,我国西部高校学报编辑部或期刊社在今后的“名栏”建设中机遇与挑战并存,各学报主办和编辑出版单位大有可为。只要目标明确、组织有方、措施得力、保障充分,就一定能够在下一步的“名栏”竞争中取得先机,高校学报或高校学术期刊的未来必定充满光明。
《天津法学》主编杨明光教授围绕本届年会的主题“法学期刊对法学研究的服务与引导作用”展开探讨并提出要保持“期刊定力”,引领学术研究,他的发言着重关注“法学期刊”与“法学研究”两者之间的关系。通过对年会主题的思考,他提出“期刊定力”的概念。所谓“期刊定力”,指的是期刊对自己的办刊方向、办刊理念、办刊原则、办刊方法等,不为外界“喧嚣”所扰,能够坚持自身品格,保持期刊的连续性与稳定性。杨明光教授进一步指出,保持“期刊定力”,不仅要有清醒的自我认识,还要有相当的勇气,更要有高超的智慧。总之,期刊只有找准自己的定位,并以勇气和智慧保持定力,打好基础,才能服务好学术研究。
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胡大武教授作了题为《彼此的期待:法学期刊如何满足》的发言。他认为,法学期刊编者、作者和读者是我国法学学术共同体的三驾马车。在该共同体中,现行的学术评价体制决定了法学期刊的编者对于该共同体的良性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指引作用。在中国学术话语机制下,编者品格决定了法学期刊的高度,也在某种程度上主导了中国法学学术共同体学术品位的形成。编者需要铸就刊物自身的风格并承担起当下培养中国法治研究人才的重任。编者、作者和读者应该为建设友好型学术共同体而各自尽责。
同方知网法律出版社分社社长、法律事业部副总经理张俊娜作了题为《基于大数据分析与个性化知识服务的法律文献传播模式》的发言,张俊娜社长首先回顾了知网的发展历程,指出知网的发展与期刊是密切相关的。知网收录了大量多源数据,在传播过程中收集作者信息,整合数据后形成知识网络,提供完整的知识数据。以法学期刊为例,介绍了数字出版模式,在综览名刊风采过程中,可以按年查阅、单期阅读、内容检索及数字优先出版,可为科研工作提供丰富的文献知识。同时,中国知网的大数据平台大大缩减了法官搜集解决问题的周期,还提供了个性化知识服务模式,如订阅学科文献等功能。知网的知识服务已经覆盖了美国、香港等地,知识服务的客户覆盖了法院、检察院、法学院校等。学术不端检测系统,为用户提供重合率检测的功能。张社长还提出了优化传播效果的对策与建议。关于数字出版规范,知网在文献传播的同时,成立规范研究所从事出版规范研究,为作者、机构等提供了多种辅助工具。因此,规范出版不仅是数字化传播的需要,也是提升期刊出版质量的重要因素。关于选题策划,基于大数据的学术趋势分析,为期刊开展选题策划提供依据。
在自由发言阶段,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熊谋林副教授作了题为《英语世界常用引证体系梳理》的发言。他认为,制定统一的引证体系已经迫在眉睫,唯有具备科学的引证规范,才能保证知识产权的独立性,指导作者和读者开展有效学术讨论。因此,学习和借鉴外国已有的注释规范,甄别各种体系存在的优点和缺点,可以为中国法学的引证体系提供重要参考。熊谋林副教授对英语国家各种引证体系进行了详细的梳理、介绍和深入的分析,为制定中国法学引证体系提供了重要的参考。
《苏州大学学报(法学版)》副主编上官丕亮教授作了题为《法学专题专栏专号:法学期刊引领法学研究的重要方式》的报告。他认为,开设法学专题专栏专号在历史上曾经是法学期刊引领法学研究的重要方式,在当下中国也是法学期刊引领法学研究的重要方式。法学期刊专题专栏引领法学研究的作用应当进一步加强,它有助于提高法学期刊引领法学研究的意识并保证稿源,有利于法学期刊在稿件选题上引领法学研究,并可以推动各个法学期刊形成自己的特色进而引领法学研究的百花齐放,增进编辑与作者之间的联系和合作以推动法学期刊更好地引领法学研究的发展。办好法学专题专栏提升法学期刊引领法学研究的层次和水平有许多工作要做,首先应当坚持主动引领、社会需要和学术自由三项原则。
在评议阶段,《法学评论》主编秦前红教授认为,林士平老师提到了每一个办刊者都念兹在兹的问题,即如何办好名栏的问题。但是要认识到,办好名栏还是受到很多制约的。杨明光教授的发言充满诗意,但是要思考如何具体操作的问题,即如何具体保持“期刊定力”。对于胡大武教授的发言,秦前红教授指出,胡教授提出了“编者对于学术共同体的良性发展起重要的指引作用”的观点,但是也不能盲目迷恋和崇拜,要对各自的位置进行合理、准确的定位。
《清华法学》主编林来梵教授谈到,听完各位发言人的发言受益匪浅,杨明光教授建设性地提出“期刊定力”,胡大武教授提到法学期刊如何引导法学研究功能的问题,上官老师对这个问题作出了很好的回应,提出专题、专栏、专号的重要作用,对办刊有很好的意义。同时,林士平老师提到的“名栏”建设意义,也对办刊实践具有指导意义。张俊娜社长提到了现代网络作为大数据的平台,其具有强大的传播功能,传播过程中能够对稿件进行认定,数字出版模式使纸质版出版量变得没有意义。而且其检索功能也使纸质版的名栏、专题、专号的功能大大折扣。网络信息为给我们带来了挑战,也带来了便利,如数据的整合功能,二次元点击的反馈功能。网络信息的源泉性资源还是从我们这里来,但我们应该认识并思考,大数据对我们的挑战。熊谋林副教授介绍了英语国家的八种引证体系。但是这篇文章还可以继续深入研究,思考为什么会出现这种引证体系,为什么会出现引证体系间的差异的问题。因此,我国应该继续呼吁法学出版界在保障指导性和操作性基础上,将制定尽量详细但不乏简洁的法学引证规范纳入规划,争取早日建立我们自己统一的体系。
《法律科学》主编韩松教授对第一阶段的专题研讨进行了总结。他认为,林士平的文章提到了名栏建设的策略举要,但是对于“名栏”的建设,只有先建设“栏目”,才能在作者、读者、期刊界逐渐发展为“名栏”,所以“名栏”是逐渐建设起来的,而不是自始存在的。因此,“名栏”能够提升刊物的学术及社会影响力,栏目建设模式也要逐渐发展为问题导向。杨明光提出的“期刊定力”,指出了刊物应该时刻保持定力,保持“法学期刊对法学研究的服务与引导作用”,同时也不能忽视“法学期刊”与“法学研究”之间的关系。胡大武谈到了期待与满足的问题,这涉及到刊物和作者各自的期待和满足,当不能满足时,会在作者和编辑之间产生客观的问题,这会同时长期困惑编辑和作者。
专题研讨第二阶段由《法学》主编顾功耘教授主持,《中国社会科学》总编室副主任赵磊、《法制与社会发展》副主编姚建宗教授担任评议人。三位发言人发言。
《北方法学》王艳慧编辑作了题为《法学期刊学术引领功能与编辑主体性》的发言,她认为,法学期刊的水平可以体现国家在法学领域的研究水准和学术特质,不仅具有学术传播和学术交流的作用,在评价学术、引领学术和促进学术方面更具有不可估量的导向作用。但法学期刊引领学术的功能取决于编辑主体性的发挥。当前,为提高刊物的学术质量,进一步挖掘法学期刊的学术引领功能,急需破除编辑主体性发挥的障碍。法学期刊需要把有思想洞见、创新性、现实针对性的学术研究成果发表出来以彰显自身的价值。编辑工作是以生产出版物的精神文化内容为目的,策划、组织、审读、选择和加工作品的一种专业性的精神生产活动,编辑是期刊运作的主体和期刊发展的动力。法学期刊编辑需要在编辑工作的各个环节进一步发挥自主性、能动性和创造性,尤其是需要强化选题策划和组稿,主动提出有针对性、现实性、前瞻性的选题,摒弃被动等稿的观念,甚至将编辑工作前移,在与作者经常性沟通交流的过程中,商讨专题、渗透语言文字规范和学术规范。这对编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无论是法学界还是法学期刊编辑部以及编辑个人,都应在理念层面上充分认识编辑主体性的发挥对于保障期刊学术引领功能的重要性。
河北经贸大学法学院王岩云副教授作了题为《法学论文标题用语的“基调”识别》的发言。王岩云副教授通过“中国知网”的检索功能对“法学论文”进行了检索,以“中文核心期刊”和“CSSCI”为来源类别,侧重于法学专业类期刊的实例,梳理了标题用语的 “基调”。他认为,论文的标题会呈现出不同的基调,因而他将法学论文的标题用语具体概括为:对策型、改进型、质疑型、反思型、解惑型、辨析型、考据型、审慎型、导论型、论纲型、综述型和再造型等13个基调类型,并对每一种类型进行了深入的分析。掌握这些用语有助于整体上把握论文全篇的基调,正确领略文章的意涵。
北大法制信息中心副主任、北大法律信息网副总编、《北大法律信息网文萃》主编郭叶作了题为《法学期刊的研究热点及发展趋势分析——以民商法学为例》的报告。郭叶副主任认为,法学期刊论文是法学研究成果的主要表现形式,通过法学期刊论文可以了解法学前沿成果,洞悉学术热点问题,把握学科发展方向。所以,她以“北大法宝”V5法学期刊库论文为样本,对期刊整体发文、学科分布、作者及其所属单位等进行了统计分析。尤其以民商法学为例,对细分学科类别分布、作者及其所属单位、论文关键词等进行统计分析,揭示并分析了最近五年民商法学的研究热点及发展趋势。
在评议阶段,《中国社会科学》总编室赵磊副主任对王艳慧编辑、王岩云副教授和郭叶副主任的发言进行了精彩点评。首先,肯定了王艳慧编辑发言主题的重要意义,即思考学术期刊如何引领学术的问题。关于期刊与学术界建立良性的互动关系、发挥引领功能的问题,他认为并非期刊在引领学术界,而恰是学术界在实现自我引领。其实编辑所发挥的最主要作用是媒介作用,编辑应该在浩如烟海的来稿里选取具有创见性的优秀学术成果,所以编辑必须加强学习,加强内功的修炼。就组稿、约稿,他认为应该保持更加谨慎的态度。其次,高度评价了王岩云副教授发言的选题,同时希望进一步思考,更加明确地回答如何确定一个论文标题的问题。最后,他认为,郭叶主任的发言为我们开阔和更新了视野,数据化时代的来临颠覆了我们的诸多传统认知,就发言中涉及到的数据的细节,还有值得推敲的地方。同时呼吁大家为学术研究多做一些具有公益性、服务性的工作,减少一些功利性质太强的活动。
《法制与社会发展》副主编姚建宗教授在评议中提到了稿源与发表之间的距离问题。他认为,这种现象或许体现出另一个问题,即现在法学学术研究其实是一种虚假繁荣。因为,现在研究人员数量越来越庞大,学术产出的数量越来越多,但学者的思想却越来越贫乏。这是由于刊物期待与学术基本要求存在差距,是需要反思的。姚建宗教授就此提出三个问题:1.法学期刊研究会和法学期刊是如何服务法学研究的?法学期刊本身虽然是产品的展示,但引领作用也是存在的,它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法学期刊研究会往后能否在我们的业务中思考一个问题,即在法学期刊的范围内是否能够形成法学学术评价的标准;其次,中国法学目前还没有形成真正的学术共同体,因此,法学刊物是否有义务去培养独立、有思想、有人格的谦逊学者;最后,法学期刊能否对学术平等作出自己的贡献。2.法学期刊未来的发展究竟怎么样?现在纸质媒体发展如此之迅猛,那么纸质期刊如何面对新媒体的挑战呢?换言之,法学期刊面临着学术生存的问题。3.新媒体(如北大法宝和中国知网)要为学术服务,必须进一步提高自身的可信度与科学性。
《法学》主编顾功耘教授对第二阶段的研讨进行了总结发言。他认为,今天讨论主题非常有价值,指出学术期刊要良好地完成服务于社会、引领学术的任务,就必须在学术论文的发掘和选取上下功夫,注意学术文章的四个性质:即针对性、创新性、论证的充分性和内容的易解性。
会议闭幕式由《现代法学》主编许明月教授主持。闭幕式第一项议程由中国法学会法学期刊研究会会长、《中国法学》总编辑张新宝教授作总结发言。张新宝教授首先感谢中国法学会张文显副会长到会为中国法学会法学期刊研究会的工作指明了方向,感谢蔡立东院长热情洋溢的报告。本次会议顺利地通过了研究会章程修改草案,选举产生了研究会理事会、常务理事和研究会负责人。张新宝教授还特别感谢承办单位吉林大学法学院及协办单位吉林警察学院为大会提供了细致周到的服务,展现了其出色的组织能力,同时感谢北大法宝和中国知网的协办。张新宝教授对专题研讨提出以下意见:第一,大家应该积极参与办刊,为期刊共同体专业水平的提升献计献策,无论发言人还是评论人提出的意见事实上很多都能够得到实施,这有赖于大家积极参与并完善实施方案。第二,我们的研究要向其他专业研究会学习,要进一步深入讨论问题和着力解决问题而不是单纯描述问题。第三,北大法宝和中国知网为我们的学术研究提供了丰富的数据资源,但是有些数据是否同时会给学术研究带来错误的引导也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第四,专题研讨的评论水平非常高,而且具有直接性、具体性和建议性。
闭幕式最后一项议程由2016年年会承办方的代表吉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李建华教授发言。李建华教授代表承办单位感谢中国法学会法学期刊研究会的信任,感谢与会代表、各位老师、各位同学的参加和支持,感谢北大法宝和中国知网的支持,对不周之处表示歉意并对大家的理解表示感谢。
来源:法学期刊研究会日期:2016-0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