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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中国年度人物”奖是中国政府在环保领域设立的最高奖项,评选始于2005年,由全国人大环资委、全国政协人资环委、环境保护部、文化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团中央、解放军环保绿化委员会等七部、委联合主办,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特别支持,中国环境文化促进会承办,该活动旨在宣传和表彰在环境保护方面做出特殊贡献的绿色英雄。
2016年7月8日,“2014-2015绿色中国年度人物”评选结果揭晓,10位候选人当选。因为在环境保护党政同责理论等领域的卓越研究贡献,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常纪文教授荣获2014-2015 “绿色中国年度人物”中唯一的学术创新奖,并作为第一个获奖人上台领奖。
这是一个经济和社会转型的时代,也是一个改革的生态文明新时代。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方案的设计需要基础理论的强大支撑,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措施的落地需要立足于中国的现实。解决中国的环境问题,借鉴和参考域外做法很必要,但最终还得依靠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法。2013年,常纪文教授在对安全生产党政同责理论开展深入研究的同时,首创了环境保护党政同责理论,深入研究了党内法规和国家立法的衔接和协调问题,于2014-2015年度发表了系列研究成果,广泛宣讲,并在中央改革第三方评估工作中提交此建议,被中共中央、国务院《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中央文件采纳。环境保护党政同责的理论和实践,通过党内法规和国家立法的衔接,发挥了地方各级党委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决定性作用,是符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环境法治方法,以之为基础的环境保护行政约谈、中央与地方环境保护督察、党政领导干部责任追究等系列措施和方法。目前,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已经成为一个简洁明了并被广为流传的环境保护政策和法律术语。社会各界普遍认为,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的富有效果的环境保护制度,是解决目前中国环境问题的一剂良方。
本次评选继续坚持公益、行动和影响三大评选标准,经历提名人推荐、初评、终评等阶段,每个环节都接受网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最后通过社会调查、评委投票、网民投票三项权重综合评定入选人,组委会通过考察核实最终确定获奖“年度人物”。
常纪文教授是新中国首位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博士后,2010年被评为首都首届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2011年当选首都十大感动社区人物。2014年1月,被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引进,现担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教授、湖南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专业委员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和环境损害评估专业委员会的副主任委员,国务院安委会咨询专家、国家安监总局理论专家、环境保护部环境影响评价委员会专家和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咨询专家。
常纪文教授曾经参与《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野生动物保护法》修改等立法工作30余项,并在《大气污染防治法》《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方面做出了重要的学术贡献;曾参加圆明园水质改善工程、松花江水污染事故处理等重大环保活动的法学专家咨询活动,2007年参加《中国的法治建设》白皮书的起草工作。先后在《早稻田比较法年刊》《法学研究》《人民日报》等国内外刊物上发表290多篇环境法论文,出版《动物福利法》《环境法前沿问题》《生态文明的前沿政策和法律问题:一个改革参与者的亲历和思索》等专著、合著10余部,主编《国际环境法学》等著作10余部,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近20项。其中,《环境法前沿问题》和《生态文明的前沿政策和法律问题》两部个人专著,都被享誉中外的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中青年法学文库”出版,在法学界实属难得。
2014年-2016年,常纪文教授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研究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并在中央电视台晚间新闻、焦点访谈、新闻1+1和《人民日报》等重要媒体上数十次解读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