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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纪宏副所长出席“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法治保障”学术研讨会并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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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国家安全法》体现了“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全民性”、“全面性”和“统一性”

人民法治网讯(记者张慧超)2016年7月2日上午,中国行为法学会在北京中国科技会堂成功举办了“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法治保障”学术研讨会暨中国行为法学会第五届五次常务理事会,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副所长、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教授莫纪宏参加会议并在主题发言阶段做了题为《<国家安全法>体现了“总体国家安全观”的三个特性》的精彩发言。

在发言中,莫纪宏指出,依法维护国家安全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国家安全法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2015年新制定的《国家安全法》是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全面规范维护国家安全领域各种社会关系的基础性法律。新的《国家安全法》是一部立足全局、统领国家安全各领域立法工作的综合性法律,同时为制定其他有关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提供基础支撑,有利于形成与维护国家安全需要相适应,立足我国国情、体现时代特点,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中国特色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为维护我国国家安全提供坚实的法律制度保障。

莫纪宏强调,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制定的《国家安全法》不仅仅通过立法的形式将维护国家安全工作和活动纳入了法治的轨道,全面体现了“总体国家安全观”对国家安全工作所提出的“全民性”、“全面性”和“统一性”,更重要的是,《国家安全法》为维护国家安全工作和活动“立规定制”,是维护国家安全领域的最重要的基础性法律。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社会公众在学习《国家安全法》的过程中,一定要认真领会、牢牢把握、突出重点,树立牢固的国家安全法治意识,自觉依法从事各项维护国家安全的工作和活动。

来源:人民法治网2016-0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