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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6日,由武汉大学中国边界与海洋研究院和荷兰莱顿大学格劳秀斯国际法研究中心联合举办的“南海仲裁案与国际法治研讨会”在荷兰海牙举行。
来自中国、荷兰、美国、义大利、英国、印度等国家和地区的20多位法律、外交等领域知名学者专家与会,包括武汉大学中国边界与海洋研究院院长、国家领土主权与海洋权益协同创新中心主任、中国二战史学会会长胡德坤教授和边海院杨泽伟教授、孔令杰教授,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主席、国际法院法官薛捍勤,中国海军军事研究所副所长任筱峰,厦门大学南海研究院院长、《中国海洋法学评论》主编傅崐成教授,台湾海洋大学海洋法律研究所高圣惕教授,前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主席、国际刑事法院法官、前印度外交部首席法律顾问拉奥·佩马拉朱,国际法院前法官阿卜杜勒·科罗马,美国国务院前法律顾问亚伯拉罕·索费尔,英国外交部前法律顾问克里斯·沃默斯利,荷兰人权研究中心主任、乌特勒支大学法学院教授汤姆·兹瓦特,意大利莫德纳大学国际法教授安德里亚·乔亚等,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所长助理、《国际法研究》副主编柳华文研究员参加了此次会议。
据《人民日报》6月27、28日报导,柳华文研究员指出,仲裁庭在论及菲律宾第一和第二项诉求时指出,中菲之间的争端是有关《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框架下“历史性权利”的争端。然而,“历史性权利”在《公约》缔结前久已存在,它建立在包括习惯国际法在内的一般国际法的基础上并由其规范,与《公约》并行,不仅涉及《公约》的解释或适用。国际法远远不只是1982年制定的《公约》,该《公约》只是国际法的一个部分而已。他认为:“现在菲律宾和某些国家硬要让所谓的仲裁庭解决涉及南海问题的争端,而仲裁庭需在《公约》框架下进行审理和裁决,这显然是该公约的无法承受之重。”
柳华文还强调:“我们反对以法律为名,绑架国际法。从整体和长远看,不符合实际、不符合国际法及其适用规律的事情,不仅对中国不利,对所有国家都不利。今天,菲律宾可以单方面针对中国提起仲裁案,进行滥诉;明天,同样的强人所难就可能发生在其他国家身上。如果仲裁庭错误适用法律,得出不符合事实和法律的结论,同样的违反法律的逻辑也可能被滥用于其他国家间的领土或海域纠纷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