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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顺德研究员出席《专利法修正案草案(送审稿)》专家咨询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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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专利法修正案草案(送审稿)》专家咨询会成功举办

2015年12月25日上午,《专利法修正案草案(送审稿)》专家研讨会暨中国法学会2015年第38期立法专家咨询会在中国人民大学召开。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文显教授出席并讲话。研讨会由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会长刘春田教授主持。

张文显副会长首先向专家学者介绍了中国法学会积极参与国家立法工作,打造立法专家咨询会品牌的情况。《专利法修正案草案(送审稿)》专家研讨会是中国法学会2015年组织的最后一场咨询会。这一年,中国法学会共组织了38期立法专家咨询会。分别就24部法律、10部行政法规和4部重要部门规章进行了研讨,共有545人/次专家学者参与研讨。研讨会以中国法学会主办,研究部和研究会或地方法学会共同承办的形式组织,有行政法学研究会、民法学研究会、刑法学研究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等21家研究会和北京、上海、浙江3家地方法学会参与了研讨会的组织工作。每场研讨会结束后,我们都会根据专家学者的发言形成一份近两万字的专家咨询报告,每期专家咨询报告都要送给全国人大和国务院法制办,还会根据研讨内容的重要性报送给中央领导同志,有的还得到了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批示。

张文显副会长指出,今天参加研讨会的专家学者,主要由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确定和邀请,专家学者的阵容反映出研究会的凝聚力和号召力,反映出知识产权法学界对专利法修改的高度关注。与会的专家学者,具有比较广泛的代表性:既有来自司法实务部门的,如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院的代表,也有来自企业界的代表;既有来自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代表,又有专利行政主管部门的代表;既有知识产权学科的,也有行政法等其他学科的。希望大家一起为专利法修改中涉及的重要问题提出专家咨询意见,为落实创新驱动国家战略提供法律保障。

研讨会开始前,国务院法制办教育科技文化卫生法制司一处何平处长简要介绍了《专利法修正案草案(送审稿)》的修改背景和主要考虑。

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刘春田教授,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务实知识产权发展中心程永顺主任,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李顺德研究员,原中国专利局高卢麟局长,北京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程琥副院长,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陈锦川副院长,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林广海副院长,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秦元明法官,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孔庆兵法官,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袁相军法官,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施国伟法官,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王磊法官,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陈文全法官,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何渊法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副主任彭学龙教授,深圳大学法学院李扬教授,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姚欢庆副教授,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张广良副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崔国斌副教授,北京化工大学文法学院余俊副教授,湘潭大学法学院邹琳副教授,工信部电信研究院知识产权中心李文宇主任,中关村知识产权战略研究院马一德院长,中关村知识产权战略研究院裘安曼执行院长,华为知识产权部北京分部闫新部长,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刘劭君博士后等参加会议。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郭禾教授提交了书面修改意见。

与会专家学者一致认为,现阶段启动修改《专利法》有其必要性。《专利法修正案草案(送审稿)》的一些修订内容是有价值的,如关于部分外观设计和将保护期限延长到15年的修改内容不仅使我国专利法对外观设计的保护水平与发达国家持平,也使我国达到了加入《海牙公约》的水平。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对职务发明界定的改动没有必要且可能引发更多的权属纠纷。专家学者建议从专利权无效宣告诉讼的法律性质,对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进行实质审查,外观设计专利单独成编,外观设计专利的权利范围和权利期限,职务发明的界定,专利行政机构的执法范围、服务范围和审查范围等方面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本次会议由中国法学会研究部、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共同承办。中国法学会研究部法学成果应用处孙立军列席了本次研讨会。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中国法学会作为我国核心法治智库的作用,更好地配合国家立法活动,中国法学会于2015年开始举办系列“立法专家咨询会”,对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以及国务院各部委委托或公开征求意见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草案)进行研讨。会后形成专家咨询报告,供中央领导和有关部门决策参考。

来源:中国法学会网2015-12-28